论文摘要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和共同犯罪均是刑法理论中重大而深邃的研究课题。我国学者自20世纪80年代起对犯罪停止形态展开了深入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然而,从这些研究成果中不难发现:学者们关于共同犯罪中止的研究鲜有专著问世,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由于共同犯罪和犯罪中止都属于比较特殊的犯罪形态,二者结合的共同犯罪中止就具有双重特殊性。我国现行刑法典对共同犯罪中止立法上的空白,使原本理论上就比较复杂的关于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就更加模糊。故在刑法理论界,非常有必要对共同犯罪中止问题展开研究。本文结合我国现行刑法典关于犯罪中止和共同犯罪的立法规定,对比国外代表性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和诸家学说,探讨共同犯罪中止的基本问题,以期对共同犯罪停止形态的研究有所充实,特别是对司法实务有所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