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我国的涉外证券投资制度是在证券投资成为国际投资新趋势的背景下逐渐发展起来的。2003年我国正式建立OFⅡ制度,随后又推出QDⅡ制度,还有早前就已存在的B股市场,资本跨国双向流动机制形成,涉外证券投资制度初具规模,此后我国证券投资在流入与流出两方面均出现了大幅增长,同时也对我国的证券市场规范和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行涉外证券投资制度对于更好的吸引外资入境、改善市场参与者结构、转变投资理念与投资策略、促进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以及缓解我国人民币升值的巨大压力、为广大投资者广辟投资渠道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同时我们应该看到,涉外证券投资制度还是一个新兴的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努力探索。本文共分五部分,从提高证券市场效率、维护证券市场稳定、降低证券市场风险、确保证券市场安全的角度出发,结合我国当前涉外证券投资的现状,详细论证了涉外证券投资制度。在借鉴其他新兴市场经济国家QFⅡ、QDⅡ法律制度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QFⅡ制度、QDⅡ等具体制度的完善提出合理建议。同时本文还从证券监管法律宏观建构入手提出相关建议和对策,包括完善以《证券法》为核心的一系列证券监管法规,加强证券监管机构国际合作,加强证券监管法规执法机制,保证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的实施。导言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和写作目的,相关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的创新等内容。第一章是对涉外证券投资制度的概述。从阐述涉外证券投资的概念入手,界定了涉外证券投资的范围(具有双向性),分析了它的法律特征以及理论基础。第二章介绍了涉外证券投资的国外法律与实践。根据涉外证券投资的双向性特征,分别论述了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证券市场资本流入监管的法律与实践以及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境外证券投资监管的法律与实践两方面的内容,并总结归纳了以上经验对我国的启示。第三章以涉外证券投资的具体制度QFⅡ、B股为中心,分析论证了涉外证券投资中境外资本投资存在的问题、缺陷以及如何完善并提出建议措施。第四章以涉外证券投资的具体制度QDⅡ为中心,论述涉外证券投资中我国资本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运作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完善并提出建议措施。第五章以我国涉外证券投资监管法律体系的宏观协调构建为中心,在分析了证券市场开放情况下我国证券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后,提出了如何进一步完善与涉外证券投资相关的证券监管法律制度。本文以经济法学、经济学为理论基础,运用经济分析与法学理论分析相结合,比较分析与归纳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来阐述涉外证券投资制度的有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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