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目前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备受瞩目,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药品的生产和安全问题,《药品召回处理办法》的出台就是对药品安全问题的保障。药品召回制度源于产品召回制度,最早确立于美国,随着产品召回所涉行业不断扩大,也逐渐渗入到食品医疗器械等行业。所召回的产品均为有缺陷的产品,同理药品召回制度同样也是针对于有缺陷的药品而产生的,而目前大多数消费者都对药品召回制度的认识有一定的误区,认为召回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更有甚者认为是劣药、假药,这对产品召回制度本身的发展极为不利,这种局面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扭转。我国于2007年12月12日正式公布施行《药品召回处理办法》,该办法虽然对药品监管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仍存在很多的问题,需进一步的完善。本文从药品召回制度入手,第一章论述了药品召回基本理论。第二章提出目前药品召回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第三章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完善的建议,建立一个公正、透明的药品召回监管体系,以期更好的保障药品市场的安全和公众的健康。总之,保证药品安全必须通过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才能真正的使我们的食品药品安全可靠,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