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和谐司法要求下的民事诉讼程序,正承受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笔者以敏锐的视角提出,诉讼风险已然降临于法院系统内部,形式各异的诉讼风险是困扰着审判实践的疑难杂症。然而,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事诉讼风险,如何认定诉讼风险,最终如何规制与防范则尚缺乏系统的研究。本论文将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与论述,论文内容主要分以下几个部分:首先,本文通过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与真实写照,将当今法院面临的诉讼风险的现实状况进行一番解读,提出了本文撰写目的的缘起。笔者通过对诉讼风险的现状和诉讼风险产生的根源分析,给诉讼风险下了定义:一切能够影响法院审判程序顺利进行,损害法院司法公信力,以及非诚信诉讼导致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险因素。其次,笔者通过对诉讼风险的类型分析及与之相关的理论考察,进一步得出诉讼风险的认定标准。笔者认为诉讼风险因素的判断标准需要结合诉讼行为有无不当,有无违背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内容,是否给司法公信力造成损害,是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节进行综合考量来认定。诉讼风险本身是较为抽象的概念,要将其具体化,是有一定难度的,但是笔者通过诉讼风险与民事诉讼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关系,与既判力及禁止权利滥用等民事诉讼基本理论的关系着手分析,提出较为合理的判定标准,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最后,本文揭示了诉讼风险存在的现实危害性,提出防范与规制的必要性及具体规制措施。笔者通过对国外相关理论的比较分析,针对我国目前诉讼风险,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规制与防范措施。笔者针对立法上的空白,提出了较为具体的法律规制设想,不仅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和具体程序性的规制方面设置,还涉及了实体法的救济措施。此外,针对诉讼风险的防范措施也较为全面充分。文章最后还对尚未构成诉讼风险的现实问题提出笔者的担忧,以示众人。在我国民事诉讼领域对法院内部的诉讼风险的研究,尚未系统化,具体化,局限于对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及滥用诉权等方面的考察。本文旨在从司法实践出发,将法院目前面临的诉讼风险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与认定,并希望通过自己不成熟的认定与设想,能为法院系统今后规制与防范诉讼风险有所裨益。本文选题来源于审判实践,采用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写作方法,从典型案例入手,引出问题、分析问题,最终提出规制与防范问题的办法。本文主要的分析方法包括:比较分析法学、实证分析法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