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二十世纪是哲学的语言转向时期,人类关于哲学的思索由本体论、认识论转向了客体与主体的中间环节——语言。语言哲学异军突起,成为这个时代哲学的主流。“意义”理论是语言哲学的一个基本问题,它探讨了语言与思想,语言与世界的关系。语言与世界的关系,在语词层面上,孔子首先提出了“正名”。“名”,即是“名称”,是由能指和所指组成的语言符号。“实”,表面上是客观事物的实际存在状态,而实际上它缺少着实存性,仅仅是孔子主观成见与理想的产物,具有唯心主义色彩。“名实相符”只是一种“可能世界”。孔子认为语词本身蕴涵了事物的属性或者是本质特征。同时,孔子对意义的理解还具有强烈的事件性和道德规范性。关于名称、指称和意义的关系,他认识到了与一个指称对象相对应的可能不只有一个名称,这些名称从不同的角度定义了对象。名称是指向对象的途径。与指称论比较,都认为语言事物和非语言事物相对应,名称和其指称之间存在着静态的逻辑对应关系。名称和对象的指称关系一经固定,就不能或者无需改变。但是指称论者所提倡的指称,首先就存在着一个预设,即承认客观事物存在的合理性和客观性。因此,对应必定是能指与客观事物(指称对象)之间的对应。与观念论比较,观念论者注重人的主体性,认为人的观念是决定语词意义最重要的因素,人们了解一个语词其实就是以己之心观照语言、运用语言。孔子“正名”论中对主观因素的张扬正与此同。关于真理问题,孔子主张“真”就是与事实相一致。围绕着“真假”、“是否”问题,孔子提出了“信”、“行”、“德”、“仁”等多个概念。关于语言的工具性,孔子认为它是传播文化、实施教化目的的工具,从语言哲学看这是“以言取效”言语行为的具体体现。儒家认为语言是交流和思维的工具。语言交流需要选择适当的语境、交流者、方法,交流还要符合各种伦理道德的规范。《论语》中,孔子认识到了语言的重要性及其各种作用。但他也发现了语言的缺陷,从而提出了“无言”。孔子对言语的舍弃,其一是语言并不能完全表达出孔子内心的各种思想,即使洋洋洒洒长篇大论,也没法将自己关于人生、世界的感悟完全说得明白透彻;其二在于世间本就存在着不能说得清楚明白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