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构我国养老保障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丁丽娜[1](2021)在《新入住老人机构适应的社会工作介入研究 ——以安庆市老人A为例》文中研究说明目前,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亟需解决。2013年国务院提出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在农村地区,传统的家庭养老已经逐渐衰弱,社区养老却未得到全面发展。在此背景下,机构养老以“补缺”的角色,帮助有需要的农村老人提供舒适的养老服务,解决因照料者缺失而带来的养老困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养老面临的严峻形势。然而,受传统文化、经济水平、机构条件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农村老人对机构养老的认可度不高,也导致养老机构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支撑作用。入住养老机构的农村老人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适应问题,主要体现在基本需求适应、心理适应、人际交往适应、居住环境适应、机构管理适应等方面。本研究以安徽省安庆市农村H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新入住老人A为例,运用文献法、观察法和访谈法,对个案及周围信息进行收集与分析,发现案主存在适应不良问题,其主要表现为自我认知偏差、情绪消极、人际关系差等。适应不良的原因包括非自愿的入住选择、陌生环境带来的不安全感、被抛弃感、社会支持不足、传统文化的消极影响和专业人才缺失等。因此,本文以人格发展八阶段理论和情绪ABC理论为基础,制定了五阶段介入计划,包括建立关系、引导发现认知问题、重构认知问题、重构自我价值、结案,以帮助入住老人A解决自我价值需求、心理适应需求和人际交往需求。笔者共进行了12次干预,通过过程评估和结果评估,发现个案干预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干预帮助案主改变了自身的认知问题,改善了案主的情绪、心理适应和人际关系问题,进而使案主的行为也产生了积极的改变。本文进一步从社会工作介入角度提出了解决农村养老机构新入住老人适应问题的建议。第一,提高入住老人自身的适应能力;第二,增强入住老人的非正式支持系统功能;第三,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水平;第四,促进社区和养老机构和谐共融;第五,倡导政府加快完善养老服务机制。
孙康喆[2](2021)在《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责任边界研究 ——基于福利多元主义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20世纪以来,我国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面对来势凶猛的老龄化和“未富先老”的现状,急需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社情的应对老龄化之路。在此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成为一种积极的尝试,但在实际开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主体角度出发,通过对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进行阐释,选择J市R区为案例,从中分析概括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现状,聚焦政府、家庭、非营利组织、市场组织等供给主体作用范围、责任定位不清,分析讨论其责任边界。本研究主要采用访谈法和参与观察法搜集资料,以福利多元主义理论作为深入分析的理论基础。主要针对多元服务主体在服务供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诊断,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措施,以提升各主体服务效能的发挥,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更好的开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目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各主体的服务供给基本情况是家庭仍是最主要的供给主体,但养老功能弱化,有效的家庭支持政策并未建立;政府主导,倾向于间接服务供给;非营利组织福利性不足、独立性和竞争性不强;以市场规则参与养老服务的方式多样,但企业组织提供服务有限。以上的种种现状易造成各主体间作用发挥有限或过度,责任定位不清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家庭养老的服务需求超出家庭的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家庭养老激励政策缺乏或未真正发挥作用,养老需求外溢;政府责任回避与政府建构;非营利组织“身份悖论”,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建议:政府—责任重塑、家庭—激励、非营利组织—明晰、市场—扩展。此外应关注供给客体的目标选择,以适度普惠性福利为主,并向普惠性福利扩展,争取覆盖到所有居家老年人,同时以选择性福利作为补充,做好兜底保障。
付薇[3](2021)在《我国公民养老的国家责任研究》文中认为截至2019年末,我国老年人口数已然超出了2.5亿,占到了总人口的近1/5。根据预测数据显示,2025年这一群体人口数将会突破3亿。(1)在人口快速老龄化的情况下,我国家庭养老能力也在逐渐弱化,社会养老责任又不明确,此时公民老有所养的愿望应当如何得以实现?养老实际上作为公民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其要求国家理应担负相应的养老责任。因此,公民养老国家责任为何责任,国家又应当怎样更好地承担其责任,是本文重点研究的问题。具体来讲,本文共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本部分主要从理论出发,结合当下公民养老的具体情况,分析研究公民养老国家责任的意义,通过阐述我国公民养老国家责任的研究现状,进一步点明了本文采取的主要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为公民养老国家责任的基本问题。本部分从国家责任的概念入手,通过分析公民养老国家责任的主体、相对人、责任内容以及责任限度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了公民养老国家责任的具体内涵,即国家作为在公民养老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的责任主体,不仅应该加强对其他主体的引导,与其他主体共同实现公民老有所养,而且应当在经济、生活以及精神三个层面负担起自身的国家救助和社会保障的责任。最后,本文结合国家承担养老责任的理论依据以及我国自身的养老特色,对公民养老国家责任的构成进行了阐述。第三部分为公民养老国家责任中存在的不足。本部分主要从公民养老国家责任构成的角度,对我国眼下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概括,提出了我国仍存在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引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国家给付支持力不足以及监督管理责任缺位的问题。第四部分为我国公民养老国家责任的构建路径。本部分同样从公民养老国家责任的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首先,制度上应当合理划分养老主体的责任,完善养老法律体系;其次,就国家引导责任而言,应当加强对家庭养老的政策引导,提升养老服务产业的支持力度;然后,在国家的给付责任上,我国需要积极推进三大支柱协调发展,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最后,在国家监管责任方面,需要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以联合惩戒为核心的信用监管机制。第五部分为结语。即对本文的观点进行了总结,我国公民养老国家责任并不是在突出应当由国家担负我国公民养老中全部的责任,而是在强调国家在其中一种理性责任的承担。即要求国家既要积极担负自身的养老责任,又要发挥其主导作用,积极引导其他主体担负对应的养老责任,共同促进公民老有所养的实现。
高辛瑶[4](2020)在《公共治理视域下社区养老信息化平台问题与重构 ——基于双案例的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加重,养老问题成为我国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社区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亟待解决。大力加强社区养老信息化平台建设,是缓解社区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的有效措施、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首要任务,也是我国目前智慧养老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通过政府搭台,以社区为基本依托,强化市场参与,将最新的信息技术和研究应用到社区养老服务中,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本文以公共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运用文献分析法和质性研究法,以苏州市W区和上海市D区作为研究案例,分析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其养老服务功能、架构、运行机制的实际状况,从不同的角度比较两个案例中社区养老信息化平台的优势及不足,并进行成因分析。研究发现,当前社区养老信息化平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多元供给主体之间协同度不足、缺乏有效监管、平台终端信息不对称、政策可操作性不强、现有功能无法满足老年人需求等。因此本文在公共治理视域下,对社区养老信息化平台的总体架构进行重构。在技术层面,引入区块链技术,进行平台的重构和功能的完善;在理论层面,分析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三者间的关系,构建“新”治理网络,政府的角色从“主导”走向“指导”。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本质是实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服务供给主体之间的有效协同,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实现社区养老服务最大化供给的目标。同时应用区块链技术,打造一个去中心化、交易透明、供需对等、信息安全的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为国内社区养老领域注入新的理念和技术,实现社区养老信息化新模式,推动智慧养老高效发展。
曹海苓[5](2020)在《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提出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基本国情。由人口老龄化引发的养老服务保障需求大幅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显,给政府老年服务行业治理带来了严峻考验。在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及政府经济上不堪重负的双重压力下,社会化养老成为我国缓解养老负担压力的现实出路。作为一种现代养老方式,社会化养老是指在遵循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下,通过社会途径,由包括政府、家庭、市场、社区等在内的多元服务主体为满足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共担养老服务职能的养老方式。从提供主体视角讲,社会化养老强调养老资源由传统的家庭、政府的一元或二元向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在内的多元主体的转化。从社会化养老的客体角度讲,社会化养老面向社会全体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实现了服务对象的普遍化。同时,社会化养老更加强调政府主导作用、市场决定作用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主体专业化服务特征的有机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完善我国老年福利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亦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与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应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养老作为关系国家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一方面,其解决得程度如何与执政党的执政成效息息相关,决定民心向背,政府作为执政党意志的集中体现者,应当发挥其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从政府的本质来讲,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和公共资源的控制者,促使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其重要的施政目标。养老作为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基础性、现实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乎公共利益,保障与改善民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领域,是衡量现代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与能力的重要尺度。自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构想以来,养老服务在各个阶段都显露出政府参与的痕迹,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客观上保障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然而,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供给缺乏、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不够、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市场化运行中监管缺失等缺陷与不足,这说明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依然未能找准自身的定位,未能真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发挥其职能。由于养老服务兼具政府保障特征和社会公益福利性质,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培育和扶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建设与发展,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治理能力已是转换政府职能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政治学视角出发,立足社会化养老服务领域,借鉴政府职能、准市场、协同治理等理论的精髓和分析框架,以社会化养老为研究背景,以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为研究对象,以政府职能的履行与发挥为主体框架,以政府职能的完善为研究主线,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历史回溯、实践形态、域外经验借鉴、具体完善路径为叙事脉络,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提出了充分发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建议。从政府职能角度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研究,系统探讨和分析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理论依据及行动策略,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的内容、边界、存在问题和改进对策,以推动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承担适度、有效职责。这对于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讨论的政治学理论空间,巩固和维护我国政治和谐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构建了政府养老服务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据政府职能理论,从政府管理过程角度出发,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对政府职能的现实需求,将政府职能界定为决策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监督职能等四个要素,厘清了各要素的功能,为我国政府职能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在研究工具的选择上,设计了针对负责养老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参与养老服务社会力量的调查与访谈,在系统分析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问题上具有一定的工具价值。2.先行研究中存在重客体研究、轻主体研究的现象,对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关键主体——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其他核心主体联动作用的研究视角关注较少。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多元主体共同行动的过程,主体间关系结构复杂,行动逻辑不尽统一。处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基础与核心地位的政府如何在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中抽离出不同主体的行动逻辑,进行资源整合与动员,以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是本文研究的亮点之一。3.研究结论的创新。本文提炼出了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研究的新的结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决策过程是政府行政的核心,政府决策是否科学与公正是决定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否健康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2)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现状表明,任何单一供给主体独立提供养老服务都存在供给困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需要整合多方力量重构中国养老社会化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建立供给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强强联合”。(3)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我国政府在行使其职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错位、缺位与越位问题,说明政府未能准确定位自身作用的边界与范围。因此,本文提出,要从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体制改革。
廖堇言[6](2020)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研究》文中认为多年来,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集中于第一支柱之上,即由政府主导并负责管理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制度(以下简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而在制度转型、注重当期支付的大背景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渐侧重追求短期的收支平衡,进而阻碍其向长期可持续状态的转变,动摇着社会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信心。对此,本文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基金制度(以下简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为对象,在认真梳理以往研究成果、分析制度运行现状的基础上,以政府责任为切入口,对以下两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总结出相应的结论:一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问题。良好的社会保险基金制度,既能帮助参保人防控当期风险,又能最大程度保障远期收支平衡;既能回应现实发展需要,又能为未来资源分配和经济增长提供长久的动力。从表象来看,财政补助和中央调剂基金都能推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能对后者产生正面的积极作用。且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法治的本土语境下,政府责任和国家责任常常交织在一起,无法区分来开,因此财政补助可能被纳入政府责任的讨论范围内。但财政补助和中央调剂基金分属于两条不同的路径,在资金来源、管理、监督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财政补助并不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我平衡的论证对象。简言之,抱着开放的心态来看,在认可政府财政兜底的基础上,本文认为有必要对财政补助进行适度的讨论,且在本文中,这种讨论主要服务于两个小主题,分别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济原理”和“财政补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的适用序位”。二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的政府责任问题。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范围内对政府责任进行讨论时,本文希望能坚持以制度讨论为核心,以优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为最终追求;并希望在多种责任形式的对比分析中,探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中政府责任的和谐状态。因此,本文所剖析的政府责任不仅仅是政府调剂责任,还涵盖了规范、监督等政府责任形式。而为了更深层次地接触上述责任的内核,则需要参透好有关理论和制度,以规范文本所体现的规则为参考对象,从运行规则中透视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中政府责任的真实范围。总的来说,在财政管理愈发严格的法治背景下,长期强调财政补助并不是合理的处理方式,也不利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代际循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的出台,促进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源的省际流动,提升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的能力、推动了共济功能的深化。而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中政府责任的探索,就像一面镜子,映照着政府行为的合理性、权威性,也影响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济能力的建设,是必要且有裨益的。
金辉[7](2020)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宏观税负的高低直接关乎国计民生,影响强国富民和稳定发展,是政府、学者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中国宏观税负高企,严重地制约了经济的增长和转型升级,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宏观税负畸高的主要原因:“分税制”以来,税权分配向中央集中并趋于规范,但事权划分改革止步不前,存在政府事权范围过大、政府间事权重叠严重、事权与支出责任不相适、事权划分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等问题,导致事权与支出责任不断下沉,造成了严重的财政纵向失衡,使得地方财政产生巨大缺口,于是地方政府伸出攫取之手,通过土地财政、乱收费等方式增加收入,极大地推高了宏观税负。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的视角下,将宏观税负约束至合理区间,并科学合理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是破解中国财政困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是切实降低宏观税负、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有四个部分。首先,国际比较。在国家结构、经济水平差异的视角下,比较了美、英、俄、蒙四国的政府间事权划分模式,并将4国拓展到81个国家,归纳不同类型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共性和特性,提炼出若干经验启示;其次,历史、现状与比较。梳理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和现实困境,讨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及其国际比较,为事权划分改革指明方向;再次,理论与实证研究。一是在理论分析中,界定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利用Barro模型分析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机制;二是在实证研究中,利用熵值法构建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检验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并使用Lind-Mehlum方法估算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最优值,采用工具变量法解决变量内生性问题,为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提供参考依据;最后,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域下,结合国际经验、现实情况以及理论和实证研究的成果,从四本预算分别展开,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将部分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制定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可能的创新之处:1、借鉴国际经验并基于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角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1)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以及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进行研究。已有文献中关于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研究,往往就划分而谈划分,这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支出责任定量划分难以深入。只能停留在事权定性划分的层面,无法深入到支出责任定量划分的层面,使得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划分处于割裂状态。二是无法切实有效地解决宏观税负畸高的问题。这是因为事权与支出责任的上划或下调,都无法改变总财政支出,进而无法降低宏观税负。因此,本文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先参考前人测度的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宏观税负合理区间,再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将部分政府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划分各领域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最终降低财政支出和宏观税负至合理区间。(2)较大拓展了国际比较的视野。其一,已有文献中的国际比较研究,往往利用国际数据库的二手数据或者样本国家的政策文件,进行定性分析或者政策解读。本文则从美、英、俄、蒙四国的财政部、统计局等网站,收集详细的财政支出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其二,已有文献注重案例研究,缺乏分类比较。本文依国家结构、经济水平的差异,将目标国家分为四类,在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将样本数量扩大至81国并进行分类比较。2、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的关系财政分权的已有文献,更加关注经济增长,忽略了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本文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效应。理论分析中可能的创新之处。本文利用Barro模型,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代际效用总和最大化,并纳入央、地两级财政支出,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结果显示,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θl*=γ/(β+γ)。财政支出分权水平过高不利于发挥公共产品供给的规模效益,过低则不利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信息优势,都将造成效率的损失,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实证研究中可能的创新之处。基于理论分析,本文首先构建了包含经济、资源环境、社会三个维度的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得出了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的结论;其次,通过Lind-Mehlum方法进一步检验倒“U”型关系,并据此估算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最后,发现中国地方财政支出比例过高,远高于其最优值,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在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时,注重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重,如在普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3、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新冠肺炎疫情暴露了公共卫生体系的缺陷和事权划分的积弊,本文试图以此为背景开展相关研究。首先,界定事权范围。梳理已有文献、财政账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公共卫生事权的范围,明确相应支出内容。其次,现状分析。通过分析公共卫生领域的行政体系结构、详细数据,以及事权改革文件,探讨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改革。再次,开展理论分析,并找出改革方向。归纳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路径,并基于此找出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核心要素和事权划分的重要方向。最后,提出政策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和事权划分的国际经验与教训,从责任分配、行政体系、法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完善中央与地方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政策建议。
王寒[8](2020)在《新中国70年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历史探索及其现实走向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社会保障”问题始终都是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实现统筹协调发展的一个关键性问题。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设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不但决定着党能否赢得民心以保持长期有效执政,同时还和我国社会体制与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的问题密切相关。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曾进行了艰辛的探索,成功开辟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之路,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并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通过对历史发展经验以及当前总体情势进行综合分析可知,当前只有基于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思想理论体系,并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方能稳定我国社会发展大局,促进社会和谐。从人民共和国70年风雨征程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国之治”的一个重要密码,也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把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开创了“中国之治”新局面的宣言书。为了切实推动“中国之制”走向“中国之治”,本文基于中共党史学科的宏观视野,并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分析范式,旨在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相关理论及实践探索历程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剖析,并结合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现状以及症结问题,系统阐释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社会保障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归纳整理各个历史时期中共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从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历程中汲取经验,对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社会背景和建设中的问题进行深入、理性思考,进而探究新时代条件下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制度建设新探索的现实走向,找寻基本的科学遵循。全文正文共分为六个部分展开论述,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社会保障的基础理论分析。本部分通过厘定“社会保障制度”的狭义和广义上的内涵,明确社会保障的强制性、公平性、互济性以及福利性等基本特征,提出社会保障所具备的调节、保护、稳定以及促进等基础功能,认为社会保障制度具有社会保障项目、社会保障模式、社会保障管理主体、社会保障基金的四项构成要素。并且梳理与追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制度建设的思想渊源,比如“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社会保障思想”、“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保障理论”以及“中共历代领导核心的社会保障理论”等,从而奠定我国社会保障思想理论体系建设和实践发展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改革开放前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历史回眸。在我国改革开放前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探索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1949年—1956初步探索阶段,主要是致力于以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1957—1965艰辛探索调整阶段,主要是从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出发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显现的问题进行调整;1966—1976曲折探索阶段,由于政治原因,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基本停止,原有的责任主体由国家变为企业。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但由于受“两个凡是”错误方针的干扰影响,党和国家的工作一直处于徘徊局面,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探索一时难以有新的突破。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保障建设是在经济发展落后的背景下进行的,呈现出城乡分立、高福利化、身份差别待遇、社会化程度不足等方面的特点,导致社会保障功能无法充分发挥出来。第三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历史探索。改革开放后我国进入社会建设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也开启了全新的建设发展时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经历了起步阶段、重构阶段、整体推进阶段、全面深化改革阶段,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已全面建立。这一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呈现出由地方自发到全国统筹、部分保障到惠及全体、单一建设到整体推进、服务经济到独立发展等的制度建设的特点。第四部分:经过新中国70年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探索,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并积累了丰富经验。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体制观念、建设理念、制度模式发生转变,形成了多层、多元、多样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理论体系,建立能够覆盖全体民众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总结历史经验,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思想指导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以人民为中心的新的发展理念,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遵循。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应坚持公平、共享以及可持续的基本理念,基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确立社会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保障功能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全面领导,我们要把取得的建设经验切实运用到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落实落细。第五部分: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结构分化不断加剧,收入分配差距明显,社会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不断增多的背景下进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我们要正视当前在保障水平、保障资金、保障责任、体系层次、制度落实、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清楚地认识到产生这些问题主要在于二元化的社会保障制度、资金筹集渠道狭窄、保障责任模糊、监管体系不完善、保障立法相对落后等原因。第六部分:新时代条件下党加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新走向思考。本部分重点从五个层面提出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现实展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的就是顺应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回应人民群众现实需要。制度建设中要遵循发展共享的社会保障发展理念,以公平统筹优质为指导思想,坚持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从养老、医疗、福利、救助、脱贫、监管、信息保障等方面加快完善具体制度建设,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共享发展成果。
李羽翔[9](2020)在《退休与家庭投资组合选择》文中研究指明我国自2000年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总体呈现出“未富先老”的特征。退休作为家庭成员从工作到养老的关键转换节点,在整个生命周期中起到关键作用。在我国养老体系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占比较高,第二和第三支柱发展不足。在第一支柱中,年满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需退休,在微观机制层面,退休后居民生活方式会有所改变,最终影响消费和投资等经济行为。已有文献主要关注退休对消费的影响,涉及退休对家庭投资组合选择的研究不足。如果退休对家庭投资组合产生影响,那么随着人口老龄化加深,越来越多居民步入退休,人口年龄结构可能对金融市场产生深刻影响。研究退休对家庭投资组合的影响十分有意义。本文关注的问题是:退休是否影响家庭投资组合调整?如果影响,背后的作用机制是什么?家庭在基本养老保险中积累的养老资产对家庭养老行为有什么影响?本文基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2011年-2017年数据回答了上述问题。第一,本文测算了基本养老保险提供的退休待遇。在同一参数框架内以总替代率、净替代率、总相对水平、净相对水平四个指标为工具,利用精算模型测算城职保、机事保和城居保待遇水平。结果显示机事保最高,其次是城职保,最低是城居保。估算待遇水平为研究退休待遇、话语权与家庭投资组合选择打下基础。第二,通过理论和实证研究了退休、年龄和家庭投资组合的特征。在理论建模部分,本文将退休纳入到经典的生命周期投资组合选择模型,模拟了代表性个体生命周期的最优资产配置路径。实证部分,本文研究了年龄与家庭投资组合分布的关系,研究发现家庭投资组合和年龄相关。随着年龄上升,家庭投资组合中风险资产配置呈现“倒U型”分布,家庭流动资产呈现“U型”分布。家庭投资组合呈现出较强的生命周期特征。使用断点回归方法研究退休对家庭投资组合的影响,发现退休对丈夫养老保险为机事保的家庭,已婚家庭和关注理财信息家庭的投资组合选择有影响。第三,家庭投资决策是影响家庭投资组合选择的重要因素。家庭投资决策往往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夫妻之间话语权相对大小可能最终影响家庭资产配置。如何识别和度量夫妻话语权对家庭投资组合的影响?本文利用我国强制退休制度所带来的家庭话语权改变作为“准自然实验”,采用DID方法估计了退休对家庭投资组合的影响,进而分析背后的作用机制。退休待遇水平由养老保险类型决定。受退休待遇的影响,退休后夫妻收入相对水平改变导致夫妻之间话语权可能面临重构。研究发现:丈夫退休和妻子退休对家庭投资组合影响不同。在长期内,丈夫退休后已婚家庭投资组合中股票基金等风险金融资产参与和持有比例显着下降,且妻子话语权越小丈夫退休效应越强。在短期内,妻子养老保险为城职保的家庭投资组合中股票基金等风险金融资产参与和持有显着上升,且妻子话语权越大妻子退休效应越强。这可能因为家庭层面的风险厌恶水平由夫妻双方话语权大小决定,养老保险导致的退休待遇不同重构了夫妻话语权,使得家庭风险厌恶水平改变,从而影响家庭投资组合选择。第四,从养老资产的角度研究养老保险对家庭投资组合的影响。对于退休前的家庭而言,主要采用精算方法估计家庭养老资产。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养老资产对家庭财富的积累存在替代效应。机关事业单位所提供的替代效应最高,城职保次之,城居保最弱。从投资组合中风险资产参与程度来看,养老资产越多的家庭保障程度越高,因而越愿意参与和持有股票基金等风险资产。2015年养老金改革并未对养老保险为机事保家庭的投资组合选择产生影响。
嵇烨[10](2020)在《高龄独居老人社会支持网络的断裂与重构 ——以上海市H区B街道为例》文中提出本文选取社会支持网络理论来研究高龄独居老人的问题。社会支持网络理论是研究弱势群体增能的重要理论,能够有效地为现实生活中高龄独居老人面临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困境提供实际帮助。本文拟从社会支持网络理论的视角来分析现代社会中高龄独居老人社会支持网络的断裂,同时结合马斯洛的社会需求理论找出影响其社会支持网络构成的因素,并尝试通过改变影响因素来重构其社会支持网络。本文采用了参与观察法和访谈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获取大量实地调研资料,对上海市H区B街道高龄独居老人的生活现状、社会支持网络构成及影响老人社会支持网络的因素进行研究。同时将社会支持分为正式社会支持和非正式社会支持,结合我国现实国情,从这两方面讨论当下对于高龄独居老人社会支持方面的不足,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第一章绪论,介绍选题背景和意义,对现有研究进行分类综述,并简要阐述研究方法及主要问题等。第二章,解释相关理论及主要概念,结合我国国情将社会支持网络分为制度性为主的正式社会支持网络和情感维系为主的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第三章,简要介绍H区B街道老年人口基本情况,并具体分析该辖区内高龄独居老人的社会支持网络构成,并从政府、社区、家庭三方面来对老人的经济支持网络、日常照料支持网络、精神支持网络进行分析。第四章,说明当今社会高龄独居老人社会支持网络断裂的情况,并指出H区B街道高龄独居老人正式社会支持网络和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的不足,分析影响其社会支持网络的关键因素。第五章,尝试重构高龄独居老人的社会支持网络,从正式社会支持网络和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两方面提出相应对策建议。第六章,结论与展望。重构高龄独居老人的正式和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可以使高龄独居老人的生活质量和精神需求得到满足,未来若将调查范围扩大则能更具体地改善失智失能高龄独居老人的养老问题。
二、重构我国养老保障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重构我国养老保障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1)新入住老人机构适应的社会工作介入研究 ——以安庆市老人A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思路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机构养老 |
2.1.2 新入住老人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人格发展八阶段理论 |
2.2.2 情绪ABC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3.1 机构入住老人适应问题的特征与表现 |
2.3.2 机构入住老人适应问题影响因素研究 |
2.3.3 机构入住老人适应问题的对策研究 |
2.4 文献述评 |
第3章 个案分析 |
3.1 H养老院基本情况分析 |
3.1.1 养老院基本情况介绍 |
3.1.2 H养老院的问题评估 |
3.2 老人A基本情况分析 |
3.2.1 老人A基本情况介绍 |
3.2.2 问题评估 |
3.2.3 需求评估 |
3.2.4 案主产生适应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 介入目标 |
3.4 介入计划 |
第4章 个案工作介入老人入住养老院适应问题的过程 |
4.1 建立信任关系 |
4.1.1 初步接触 |
4.1.2 成为“同行者” |
4.2 引导案主发现认知问题 |
4.3 合理情绪疗法 |
4.3.1 诊断阶段:发现不合理信念 |
4.3.2 认识阶段:辩驳不合理信念 |
4.3.3 修通阶段:替代不合理信念 |
4.3.4 重建阶段:巩固合理信念 |
4.4 怀旧疗法 |
4.4.1 重获自我价值 |
4.4.2 改善人际关系 |
4.5 结案 |
4.6 评估与跟进 |
4.6.1 评估 |
4.6.2 跟进服务 |
第5章 结论与讨论 |
5.1 研究总结 |
5.2 个案服务的反思 |
5.2.1 研究设计反思 |
5.2.2 干预过程反思 |
5.2.3 服务效果的可持续性反思 |
5.3 社会工作介入新入住老人适应水平的对策建议 |
5.3.1 提高老人自身社会适应能力 |
5.3.2 增强入住老人非正式支持系统功能 |
5.3.3 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水平 |
5.3.4 促进社区与养老机构和谐共融 |
5.3.5 倡导政府加快完善养老服务机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2)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责任边界研究 ——基于福利多元主义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社区居家养老 |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 |
第二章 研究对象、方法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研究思路、对象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对象 |
三、研究方法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福利多元主义理论:理论背景与变迁 |
二、福利多元主义理论:核心概念与主要观点 |
第三章 家庭责任主体及其责任边界问题 |
第一节 案例:J市R区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 |
一、J市R区概况 |
二、R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现状 |
第二节 主要挑战:家庭责任主体地位的普遍认同与供给能力不足 |
一、社会对家庭责任主体的普遍认同 |
二、家庭的养老供给能力不足 |
第三节 家庭责任边界问题 |
一、家庭内部就业结构的解体与家庭责任边界问题 |
二、家庭规模减少与家庭责任边界问题 |
第四章 政府责任主体及其责任边界问题 |
第一节 政府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现状及问题分析 |
一、间接服务供给 |
二、直接服务供给 |
第二节 责任边界问题 |
一、政府回避责任 |
二、政府责任自主建构 |
第五章 市场责任主体及其责任边界问题 |
第一节 供给现状及问题分析 |
第二节 责任边界问题 |
第六章 社会责任主体及其责任边界问题 |
第一节 居民自治组织责任主体及其责任边界 |
一、供给现状及问题分析 |
二、责任边界问题 |
第二节 非营利组织责任主体及其责任边界 |
一、供给现状及问题分析 |
二、责任边界问题 |
第七章 政策建议: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责任重构 |
第一节 供给主体: “多元”结构中的责任重构 |
一、政府: 塑责与履责 |
二、家庭: 激励 |
三、非营利组织: 明晰 |
四、市场:扩展 |
第二节 供给客体: 选择性向普惠性转变——适度普惠性的目标选择 |
一、选择性福利与普惠性福利之争 |
二、适度普惠性的供给目标选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地方政策 |
二、译着 |
三、英文着作 |
四、期刊论文 |
五、电子文献 |
六、硕博士论文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3)我国公民养老的国家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1.关于公民养老国家责任内容的研究 |
2.有关公民养老国家责任依据的探讨 |
3.对于公民养老主体责任分配的争论 |
(三)研究方法 |
一、公民养老国家责任的基本问题 |
(一)公民养老国家责任的内涵分析 |
1.国家责任 |
2.公民养老国家责任 |
(二)公民养老国家责任的理论依据 |
1.生存权保障理论 |
2.给付行政理论 |
(三)公民养老国家责任的构成 |
1.制度保障责任 |
2.引导责任 |
3.给付责任 |
4.监督责任 |
二、我国公民养老国家责任中存在的不足 |
(一)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 |
1.养老主体责任不协调 |
2.养老制度碎片化 |
(二)引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
1.引导政策不够健全 |
2.引导责任不够明确 |
(三)给付支持力不足 |
1.公共养老金缺口增大 |
2.养老服务财政投入有限 |
(四)监督管理责任缺位 |
1.综合监管机制不完善 |
2.养老服务监管力度不足 |
三、我国公民养老国家责任的完善路径 |
(一)国家制度建设责任的承担 |
1.合理划分养老主体的责任 |
2.完善养老法律体系 |
(二)国家引导责任的承担 |
1.发展家庭养老支持政策 |
2.积极引导养老产业发展 |
(三)国家给付责任的承担 |
1.推进三大支柱共同发展 |
2.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
(四)国家监管责任的承担 |
1.完善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机制 |
2.加快建立以联合惩戒为核心的信用监管机制 |
四、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公共治理视域下社区养老信息化平台问题与重构 ——基于双案例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研究评述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分析法 |
1.4.2 质性分析法 |
1.5 研究内容及框架 |
1.6 研究创新 |
第2章 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社区养老 |
2.1.2 社区养老信息化平台 |
2.1.3 公共治理 |
2.1.4 区块链 |
2.2 理论基础——公共治理理论 |
2.2.1 公共治理理论 |
2.2.2 公共治理理论对社区养老信息化平台的适用性 |
第3章 苏州市W区和上海市D区社区养老信息化平台实证分析 |
3.1 苏州市W区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的现状分析 |
3.1.1 研究过程及基本概况 |
3.1.2 苏州市W区社区养老信息化平台现状及特点 |
3.2 上海市D区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的现状分析 |
3.2.1 研究过程及基本概况 |
3.2.2 上海市D区社区养老信息化平台现状及特点 |
3.3 苏州市W区与上海市D区社区养老信息化平台的比较 |
3.3.1 社区养老信息化平台特点及功能的比较 |
3.3.2 社区养老信息化平台监管的比较 |
3.3.3 研究启示与小结 |
第4章 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运行困境及成因 |
4.1 社区养老信息化平台的困境 |
4.1.1 多元供给主体之间协同度不够 |
4.1.2 缺乏有效监管 |
4.1.3 平台终端信息不对称 |
4.1.4 政策可操作性不强 |
4.1.5 功能无法满足需求 |
4.2 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困境成因 |
4.2.1 政府内部机构责任划分不清 |
4.2.2 监管制度薄弱、监管能力不足 |
4.2.3 服务信息平台数据采集面临技术瓶颈 |
4.2.4 政策制度、行业标准不完善 |
第5章 公共治理视域下社区养老信息化平台的重构 |
5.1 基于公共治理理论重构平台框架 |
5.2 基于区块链技术完善平台功能 |
5.2.1 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养老领域的可行性分析 |
5.2.2 基于区块链技术重构社区养老信息化平台 |
5.3 新理念新技术支撑下的治理主体关系分析 |
5.3.1 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
5.3.2 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 |
5.3.3 企业与社会组织的关系 |
5.3.4 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治理网络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进一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5)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呈现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文献回顾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创新之处 |
(三)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政府职能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政府职能 |
(二)政府治理 |
(三)公共服务 |
(四)社会化养老 |
二、基本理论的阐释 |
(一)政府职能理论 |
(二)准市场理论 |
(三)协同治理理论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构成 |
(一)公共服务视阈下政府的职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构成要素 |
第二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政府职能的历史变迁 |
(一)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全能型政府职能 |
(二)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职能的改变 |
(三)深化改革阶段政府职能的转向 |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特征 |
(一)从无限职能到有限职能的转变 |
(二)政治职能向社会职能的演进 |
(三)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换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演变轨迹 |
(一)“单位”制养老服务时期:政府职能的全面干预 |
(二)“单位”制向社会化养老服务转换时期:政府职能的收缩 |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时期:政府职能的回归 |
第三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现状考察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发挥 |
(一)社会化养老政策与法规的制定 |
(二)社会化养老资源的初步整合 |
(三)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行动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过程的监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模式的变革 |
(一)计划体制时期:政府的全能型、管制型养老服务 |
(二)市场体制时期:政府的有限性、服务型养老服务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履行的失位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的缺乏 |
(三)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不够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 |
(五)养老服务市场化监管的缺失 |
第四章 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发挥政府职能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一、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 |
(一)英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美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三)日本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治理模式 |
(一)英国的混合主义模式 |
(二)美国的自由市场模式 |
(三)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
(四)中外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治理模式的比较 |
三、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分析的启示 |
(一)确立政府主导原则并付诸行动 |
(二)实施多元主体的引导性培育 |
(三)发挥政府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全过程的监管 |
第五章 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建议 |
一、政府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的动力因素分析 |
(一)法治建设的驱动 |
(二)人口老龄化的现实挑战 |
(三)传统养老制度的历史传承 |
(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履行中政府的行动逻辑 |
(一)以养老服务的社会化需求为逻辑起点 |
(二)以建构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关系为逻辑中介 |
(三)以实现高质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为逻辑终点 |
三、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行动策略 |
(一)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 |
(二)增强政府的计划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能力 |
(三)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 |
(四)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监察制度 |
(五)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图表目录 |
附录二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主要管理者、创建者访谈提纲 |
附录三 政府养老服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6)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的学理基础 |
(一)法理学基础:社会保险权利 |
(二)保险学基础:社会共济机制 |
(三)经济学基础:国家干预理论 |
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解构 |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履行的功效分析 |
(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配置的宏观分析 |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配置的微观分析 |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配置的制度局限 |
(一)政府调剂责任定位模糊 |
(二)政府责任分置不够明晰 |
(三)政府监管责任有待加强 |
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优化重构的法律路径 |
(一)革新理念:定位政府调剂责任 |
(二)规范立法:增强顶层设计效用 |
(三)优化管理:实现责任分置管理 |
(四)强化监督:系统内外共同监督 |
(五)奖惩得当:增强地方的积极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参加的项目和发表的论文 |
(7)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目标和内容 |
1.2.1 论文的研究目标 |
1.2.2 论文的研究内容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难点和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1 难点 |
1.4.2 论文可能的创新 |
第二章 文献回顾 |
2.1 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全口径宏观税负 |
2.1.1 全口径宏观税负的概念界定与测度 |
2.1.2 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 |
2.1.3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研究 |
2.2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 |
2.2.1 经济增长视角下财政分权理论的发展历程 |
2.2.2 财政分权理论的新发展与现实困境——部分财政分权 |
2.2.3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 |
2.3 财政分权、政府间竞争与政府支出结构 |
2.3.1 财政分权体制下的要素流动与政府间竞争 |
2.3.2 政府间竞争与财政支出结构之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支出 |
2.3.3 政府间竞争与政府规模 |
2.4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2.4.1 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理论基础和原则 |
2.4.2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国际案例 |
2.4.3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中国案例 |
2.5 简要评述 |
第三章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国际比较 |
3.1 联邦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1.1 联邦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美国为例 |
3.1.2 联邦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俄罗斯为例 |
3.2 单一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2.1 单一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英国为例 |
3.2.2 单一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蒙古为例 |
3.3 各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1 美、俄、英、蒙四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2 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比较的拓展——基于81个国家的数据 |
3.4 启示与借鉴 |
3.4.1 划清政府、市场边界的启示与借鉴 |
3.4.2 优化中央、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启示与借鉴 |
3.4.3 划分中央、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启示与借鉴 |
3.4.4 健全央、地两级财政法制体系的启示与借鉴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现状和比较 |
4.1 新中国成立以来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变迁 |
4.1.1 计划经济体制下集权与分权的动荡变化时期(1950-1980年) |
4.1.2 改革开放背景下财政分权体系探索和建设时期(1980-2013 年) |
4.1.3 财政体制现代化改革时期(2014年至今) |
4.2 分税制改革后央、地间财政关系的总体现状——财政困境和思考 |
4.2.1 财政现状之央、地间财政失衡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2 财政现状之转移支付体系不完善与地方财政缺口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3 财政现状之土地财政和地方债务困境及其思考 |
4.2.4 财政现状之宏观税负畸高的困境及其思考 |
4.3 各领域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比较 |
4.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5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现状、比较的总结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研究 |
5.1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1.1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界定 |
5.1.2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Barro模型的理论分析 |
5.1.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与测度 |
5.2.1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 |
5.2.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指标权重计算——基于改进后的熵值法 |
5.2.3 世界81个国家可持续发展指数的测度及排序 |
5.2.4 可持续发展指数与人类发展指数的排序比较 |
5.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3.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3.2 基准回归结果 |
5.3.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3.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分权与人类发展指数 |
5.3.5 进一步讨论——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三维讨论 |
5.3.6 基于Lind-Mehlum方法的最优央、地财政支出比例估计 |
5.4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4.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4.2 基准回归结果 |
5.4.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4.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结构与人类发展指数 |
5.4.5 实证研究的结论与启示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原则和思路 |
6.1.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基础 |
6.1.2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 |
6.1.3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思路 |
6.2 借鉴国际经验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2.1 一般公共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5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6.3 重构之后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5 重构之后的央、地两级财政支出总规模测算及重构方案的优势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1.1 国际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2 历史、现状和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3 理论与实证研究的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7.2.1 政策启示 |
7.2.2 具体的对策建议和方案 |
第八章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8.1 本文的不足之处 |
8.2 今后的努力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件:Lind-Mehlum方法的Stata编程代码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 作者简历 |
2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 参与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新中国70年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历史探索及其现实走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主要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社会保障的基础理论分析 |
一、社会保障的内涵与特征 |
(一)社会保障概念界定 |
(二)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 |
二、社会保障的功能 |
(一)保护功能 |
(二)调节功能 |
(三)稳定功能 |
(四)促进功能 |
三、社会保障制度构成要素 |
(一)社会保障项目 |
(二)社会保障模式 |
(三)社会保障管理主体 |
(四)社会保障基金 |
四、新中国70年来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思想渊源 |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 |
(二)党的几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基本思想 |
(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保障思想 |
(四)国外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益思想的借鉴与吸纳 |
第二章 改革开放前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历史回眸 |
一、改革开放前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探索历程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初步探索(1949年—1956年) |
(二)全面建设十年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艰辛探索(1957年—1966年) |
(三)“文革”时期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曲折探索(1966年—1976年) |
二、改革开放前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基本特点 |
(一)以城市为主、城乡分立的社会保障模式 |
(二)城市保障待遇高福利化平均化 |
(三)与身份等级挂钩的差别待遇 |
(四)社会化程度不足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历史探索 |
一、改革开放以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探索历程 |
(一)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起步阶段(1978年—1992年) |
(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重构阶段(1993年—2003年) |
(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整体推进阶段(2004年—2011年) |
(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全面深化阶段(2012至今) |
二、改革开放以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基本特点 |
(一)建设路径:由地方自发到全国统筹 |
(二)保障范围:由部分保障到惠及全体 |
(三)保障体系:由单一建设到整体推进的探索 |
(四)功能定位:由服务经济到独立发展 |
第四章 新中国70年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成果与经验 |
一、新中国70年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主要成果 |
(一)社会保障理论观念的巨大转变 |
(二)形成多层、多元、多样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理论体系 |
(三)构建了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
二、新中国70年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基本经验 |
(一)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 |
(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
(三)必须切实贯彻公平、共享、可持续的价值理念 |
(四)必须依据生产力发展水平确定社会保障水平 |
(五)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化解社会矛盾与实现社会稳定 |
(六)必须坚持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全面领导 |
第五章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 |
一、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社会保障建设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 |
(一)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 |
(二)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 |
(三)社会结构分化加剧 |
(四)收入分配差距扩大 |
(五)弱势群体边缘群体增多 |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社会保障水平差异大 |
(二)社会保障体系层次性不鲜明 |
(三)社会保障资金机制尚需完善 |
(四)社会保障责任划分尚需进一步明确整合 |
(五)社会保障制度实施落实尚显不够 |
(六)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尚需健全 |
三、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主要问题的归因 |
(一)城乡二元化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 |
(二)社会救助体系不健全 |
(三)社会保障资金压力增大 |
(四)社会保障责任模糊与长效机制相对缺失 |
(五)社会保障监管体系不完备 |
(六)社会保障立法建设滞后 |
第六章 新时代条件下党加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新走向思考 |
一、切实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
(一)坚持问题导向,适应实践发展新要求 |
(二)回应群众现实需要,顺应群众内心新期盼 |
二、遵循发展共享的社会保障发展理念 |
(一)坚持更可持续发展理念 |
(二)坚持共享理念 |
三、坚定公平统筹优质的指导思想 |
(一)保障和促进公平正义 |
(二)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发展 |
(三)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
四、坚持综合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基本原则 |
(一)坚持以人为本与弱者优先相结合的原则 |
(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 |
(三)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
(四)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
(五)坚持坚决兜牢保障底线的原则 |
(六)坚持充分激发社会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则 |
五、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
(一)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服务体系 |
(二)健全医疗保险制度及医疗服务 |
(三)统筹完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制度 |
(四)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平台 |
(五)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
(六)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障管理监督制度 |
(七)实行社会保障税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成果 |
(9)退休与家庭投资组合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研究创新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我国的养老体系与退休 |
2.2 退休待遇水平测算文献综述 |
2.3 退休与家庭投资组合生命周期特征文献综述 |
2.4 退休、话语权与家庭投资组合调整文献综述 |
2.5 养老资产与家庭投资组合选择文献综述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退休制度设计与待遇水平测算 |
3.1 引言 |
3.2 我国退休制度设计 |
3.3 退休待遇测算指标 |
3.4 非公共部门退休待遇测算:城职保和城居保 |
3.5 公共部门退休待遇测算:机事保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退休与家庭投资组合生命周期效应 |
4.1 引言 |
4.2 家庭资产结构 |
4.3 家庭投资组合生命周期效应:理论模型 |
4.4 家庭投资组合生命周期效应:实证检验 |
4.5 退休与家庭投资组合调整:基于断点回归方法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退休待遇、话语权与家庭投资组合选择 |
5.1 引言 |
5.2 夫妻投资决策的理论模型 |
5.3 识别策略和研究创新 |
5.4 退休待遇水平测度和家庭话语权调整 |
5.5 数据和变量说明 |
5.6 退休前后家庭投资组合分布 |
5.7 丈夫退休与家庭投资组合调整 |
5.8 妻子退休与家庭投资组合调整 |
5.9 退休效应的动态性检验 |
5.10 机制分析与异质性分析 |
5.11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退休制度下养老资产测算 |
6.1 引言 |
6.2 数据选择和精算假设 |
6.3 工资和持久收入估计 |
6.4 养老资产测算方法 |
6.5 养老资产测算结果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退休制度、养老资产与家庭投资组合选择 |
7.1 引言 |
7.2 理论基础 |
7.3 描述性统计 |
7.4 不同退休制度下养老资产与家庭财富积累 |
7.5 不同退休制度下养老资产与家庭风险资产配置 |
7.6 养老金并轨与家庭投资组合调整 |
7.7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政策建议和研究展望 |
8.1 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高龄独居老人社会支持网络的断裂与重构 ——以上海市H区B街道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社会支持网络研究 |
二、高龄独居老人研究 |
三、文献评析 |
第四节 研究内容及研究对象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对象 |
第五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访谈法 |
二、参与观察法 |
三、创新之处 |
第六节 研究主要问题 |
一、高龄独居老人社会支持网络的断裂 |
二、上海高龄独居老人的社会支持网络特征 |
三、影响高龄独居老人社会支持网络的主要因素 |
四、如何重构高龄独居老人的社会支持网络 |
第二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高龄独居老人 |
二、社会支持网络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马斯洛社会需求理论 |
二、社会支持网络理论 |
第三章 H区B街道高龄独居老人的社会支持网络现状 |
第一节 上海市H区老年人口的基本情况 |
一、H区老龄化现状突出 |
二、H区养老服务需求状况调查分析 |
三、H区B街道高龄独居老人社会支持网络的现状 |
第二节 经济支持网络的构成 |
一、政府对高龄独居老人的经济支持 |
二、家庭对高龄独居老人的经济支持 |
三、社区对高龄独居老人的经济支持 |
第三节 日常照料支持网络的构成 |
一、政府对高龄独居老人的日常照顾支持 |
二、社区对高龄独居老人的日常照料支持 |
三、家庭对高龄独居老人的日常照料支持 |
四、其他对高龄独居老人日常照料的支持 |
第四节 精神支持网络的构成 |
一、家庭对高龄独居老人的精神支持 |
二、社区及其他因素对高龄独居老人的精神支持 |
第四章 高龄独居老人社会支持网络的断裂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 |
第一节 高龄独居老人社会支持网络的断裂 |
一、正式社会支持网络的断裂 |
二、非正式支持网络的断裂 |
第二节 高龄独居老人社会支持网络的影响因素 |
一、社会层面的影响因素 |
二、个人层面的影响因素 |
第五章 重构高龄独居老人社会支持网络的建议 |
第一节 高龄独居老人正式社会支持网络重构 |
一、完善高龄养老保障制度 |
二、推进高龄独居老人的养老护理体系 |
三、加大社区高龄养老投入力度 |
四、结合硬件改造助力高龄养老 |
第二节 高龄独居老人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的重构 |
一、加大子女赡养宣传力度 |
二、提升公众参与积极性 |
三、扩大社会组织介入程度 |
四、持续推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不足与展望 |
附录:个案访谈对象的基本情况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重构我国养老保障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 [1]新入住老人机构适应的社会工作介入研究 ——以安庆市老人A为例[D]. 丁丽娜.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2]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责任边界研究 ——基于福利多元主义的视角[D]. 孙康喆. 扬州大学, 2021(09)
- [3]我国公民养老的国家责任研究[D]. 付薇. 四川师范大学, 2021(12)
- [4]公共治理视域下社区养老信息化平台问题与重构 ——基于双案例的比较研究[D]. 高辛瑶. 华东理工大学, 2020(08)
- [5]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 曹海苓.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6]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政府责任研究[D]. 廖堇言. 西南大学, 2020(01)
- [7]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D]. 金辉. 浙江工业大学, 2020(07)
- [8]新中国70年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历史探索及其现实走向研究[D]. 王寒.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9]退休与家庭投资组合选择[D]. 李羽翔.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2)
- [10]高龄独居老人社会支持网络的断裂与重构 ——以上海市H区B街道为例[D]. 嵇烨.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