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金凤1敖卫红2
(1深圳市观澜人民医院妇科广东深圳518110)
(2广东深圳市沙井人民医院妇产科广东深圳518104)
【摘要】目的:探讨女性性传播疾病患者就诊心理状况,探讨针对性的心理干预对策,为提高治疗效果提供参考。方法:对来我院妇科门诊就诊的女性性传播疾病患者的心理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对其实施特殊的心理干预及健康教育。结果:患者治疗的依从性得到提高,治疗效果良好。结论:了解女性性传播疾病患者的心理活动及表现,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干预和治疗,可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值得临床推广。
【关键词】性传播疾病心理分析心里干预
【中图分类号】R3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2)26-0053-02
性病又称性传播疾病(STD),是以性行为为主要传播途径的传染病,包括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20余种,目前在我国呈蔓延上升的趋势。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进程的加快,部分群体的性观念和性行为发生改变导致性病。由于社会的歧视、传统文化因素的影响,这种特殊疾病,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而性病患者又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对患者健康的要求,不再局限于患者的身体健康,同时也需要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对其进行普通护理的同时也要进行心理护理,心理护理能够使患者对疾病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减少其心理压力,能够更好地完成治疗[1]。因此,在治疗中必须认真分析,掌握患者的心理状态,实施相应的心理干预,才能恢复其身心健康。我们对160例女性性传播疾病患者进行了综合治疗及心理干预,取得较好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一、临床资料
选取2011年1月~2012年1月来我院门诊就诊的160例女性性传播疾病患者,年龄21~46岁,平均年龄(26.4±3.3)岁;小学文化15例,初中30例,高中70例,大专以上45例;其中梅毒3例,淋病65例,尖锐湿疣38例,生殖器疱疹5例,非淋菌性尿道炎5例,衣原体感染44例。有婚外或婚前不洁性交史或其配偶有性病感染史;有急慢性性病临床症状;经实验室检查(涂片、培养、病理活检、抗体)确诊,病程4d~8个月。为此,我们根据每个患者的具体情况有效地进行心理干预并积极开展个性化宣教,使其自觉地接受治疗,达到预期目的。
二、治疗方法
分析患者的心理压力来源,根据其心理压力的不同,给予不同的有针对性的心理干预,做到保护患者的隐私,对患者一视同仁,不可对其产生歧视,与患者交谈语气中不可存在责备、训斥等情绪,要对患者保持同情心,细心的听取患者的想法,耐性的进行沟通,准确的了解患者心理压力的来源,对其进行对症心理干预,使患者能够对治疗充满信心,同时正确的对待疾病,积极的进行治疗。
1、心理因素分析
(1)恐惧悲观焦虑心理
A.患者因对性病的危害、传播方式、防治措施等基本知识缺乏了解,或听信某些传言,担心染上了类似艾滋病等不治之症,部分患者反复感染或同时感染多种性病,病程长,害怕难以治愈,担心治疗所需的费用较多,或听信他人误导,产生极度焦虑、恐惧、悲观心理;精神压力大,对治疗缺乏信心,甚至丧失生活的勇气,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未育者担心造成不育或后代畸形,有些患者则担心影响性功能。
B.担心性病传染给家人,有些患者不了解性病的传播途径,担心一般的日常接触会把性病传染给家人,甚至治愈后亦不敢与配偶同房,整日忧心忡忡,不停地洗手,每天洗外阴。严重的可发生强迫性洗手等心理障碍。
(2)羞治孤独封闭心理
绝大多数性病患者主要是通过性行为感染,如婚前、婚外性行为。患者一般文化程度较低,对性滥行为导致传播性疾病及其危害性不了解,而且对性病认识的不足,普遍认为性病的传播途径与私生活不检点有关,一旦患病就扩大化地想象其不良后果,患者产生严重的心理负担。未婚患者害怕难以治愈,不敢让家人和同事知道,害怕影响婚姻及婚后生育;已婚患者要承受其对配偶不忠造成的心理伤害及家人对不洁性行为的憎恨心理,害怕间接传播给配偶及家人,不敢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整日孤独郁闷,甚至自我封闭、轻生。
(3)埋怨憎恨羞耻心理
患者自己无性乱行为,而是被配偶传染的患者,自尊心受到伤害,则表现沮丧、不安、情绪低落、羞耻感、敏感绝望等。羞耻感的轻重程度与地区的开放程度呈反比。沿海开放城市的性病患者羞耻感较轻,而农村患者的羞耻感则较重。从性别来讲,则女性患者更易产生羞耻感。由于这种心理的影响,患者最希望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尽快把性病治愈。在不得已而去医院就诊时,则羞于启齿,避重就轻,不肯详述病史,或编造病史。
(4)求治心切,希望保密
患者担心自己会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及公众的歧视,甚至身败名裂,担心家庭因此破裂,患者往往求治心切,多方求医,迫切有一个保密的治疗环境,以防性滥行为败露,不愿公开去医院就诊。患者自行用药或到私人诊所治疗,乱投医、乱用药,治疗不正规,延误病情等因素造成经济和精神压力增加,导致焦虑情绪加重;治疗不彻底或失败,从而导致疾病再传播,精力和财力都被拖累,甚至工作也受到影响。
(5)报复心理
少数性罪错行为者形成了异常的性意识和性体验,或性行为受到舆论谴责及公众的歧视,自尊心及人格受到伤害,对社会严重不满产生敌对报复心理。表现为意志消沉,态度消极麻木,存在“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致使性滥行为猖厥,故意到公共场所制造污染,传播疾病,坑害他人,其性心理严重扭曲,不愿积极配合医生治疗,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
2、心里干预
(1)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医生在整个医疗工作时,要讲究语言技巧,避免人为刺激患者。良好的医患关系具有极其重要的治疗意义[4]。我们尊重病人的人格,以诚恳的态度与他们交谈,耐心倾听病人的主诉,在与病人的交往中,注意其人际关系等社会心理因素对病人的影响,并不失时机地对其进行卫生宣教和正面引导。建立真挚的医患关系,取得病人的信任,帮助其正确面对现实,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积极配合治疗。
(2)适时进行健康教育,加强宣教,耐心解释。
我们采用放录相、办板报、发放性病防治资料等措施,宣传预防性病的有关知识,内容包括各种性病的病因、传染途径、发病后症状、并发病、预防及治疗方法、治疗效果,并讲明本病与生殖系统关系密切;使之充分认识性病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危害,自觉克服不良性行为。对病人提出的各种有关性疾病问题,耐心解释,同时鼓励和安慰病人,帮助他们消除恐惧、自卑和抑郁心理以科学的工作态度及时做好健康教育,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主动配合治疗;避免盲目地求医治疗及产生焦虑、恐惧等心理。
(3)彻底治疗,控制传播,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
彻底治疗性疾病是控制传播的关键。与病人讲明淋病不彻底治疗,其症状消失后仍可携菌165d之久[5];少数顽固尖锐湿疣病例行破坏性治疗亦可复发[6]。督促病人完成全程治疗,并要求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后两周内绝对禁止性生活[4],其配偶及性伴也应彻底接受治疗。稳定患者情绪,做好家庭成员的思想工作,及时对其性伴侣或家人进行相关性病的知识宣教,使之懂得家庭成员的情绪对患者的治疗有极大的影响,使家属能配合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治疗。
(4)患性病与婚育的关系
告诉患者目前在性病中发病率较高的生殖道支原体、衣原体感染,若感染只限于尿道、阴道、宫颈,未达到输卵管部位,而且感染短期内得到正确的治疗,未造成女性输卵管阻塞,治愈后不会影响以后的婚育。
(5)实行保护性医疗,帮助患者树立正确的道德观
性病一旦确诊,病人将会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应严守病人隐私;对可疑性病病人详细询问不洁性生活或接触史时尽量采取单独交谈的方式,为病人创造方便的治疗环境。有针对性地对患者进行性道德、性心理、性卫生及性病危害的教育,使她们做到自尊、自爱、自强,促使人们自愿地改变不良的健康行为和影响健康行为的因素,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害因素,提高生活质量,加强患者对家庭及社会的责任感,减少性病重复发生、交叉感染与蔓延,可明显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值得在性病的临床治疗中加以应用。
三、结果
160例性病患者经过1-3个月的心理干预及心里疏导后,所有患者均恢复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不良症状和行为均消失。患者治疗的依从性得到提高,治疗效果良好。
四、讨论
性病虽然是一种躯体疾病,但其对患者的心理伤害也不容忽视。因为性病本身的症状和并发症以及由性病引发的家庭矛盾、社会歧视等因素加重了患者的心理负担,从而引起他们轻重不等的心理状况异常,严重者还可导致心理性性功能障碍。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说过:“医学的目的是社会的,它的目的不仅是治疗疾病,使某个机体康复,它的目的是使人调整以适应他的环境,作为一个有用的社会成员[3]”。一个性病患者若只治愈了其躯体疾病,而不解决其心理异常,则其仍然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经过对上述女性患者进行心理干预,我们发现心理因素在性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过程中起着重要的支配作用,因此要把心理治疗方案放在重要的位置上。现代医学已经把疾病所伴随的心理伤害纳入到病理的范畴,而从特殊角度看女性性病的心理伤害尤为重要,故应当引起医护人员的高度重视。在性病治疗中,我们尝试了对女性性病患者采用药物治疗配合心理干预,治疗效果非常明显。
总之,了解女性性病患者的心理活动及表现,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干预和治疗能够帮助患者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值得在临床推广。
参考文献
[1]BattagliaLA,VannelliF,Belli,etal.Giantcondylomaacuminatumoftheanorectum:successfulradicalsurgerywithanalreconstruction[J].Tumori,2011,9(7):805.
[2]吴志华主编.现代性病学[M].第二版.广东: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439~441
[3]刘晓红主编.护理心理学[M].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1998.92.~93发表于:2009-12-2221:22
[4]黄怀钧,王凤霞.临床心理学.武汉: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124
[5]黄文标,郑祖佑,龚端仪等.性传播疾病的防治.昆明:云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22~141
[6]叶干运,徐文严,邵长庚等.性传播疾病.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