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源自于资本市场发展十分成熟的美国,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十分庞大的金融产业,成为继银行信贷和公开股票市场融资之外的第三大融资市场。私募股权投资在中国发展的意义主要体现在:第一,有助于中国金融结构的调整;第二,有助于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的融资;第三,有助于促进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因此,在目前国内资本市场以政府为主导的金融监管模式下,如何完善政府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行各环节的政策引导和监管,对促进私募股权投资产业价值实现和有效保护私募股权投资者利益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私募股权投资的运行过程主要分为资金募集、目标企业投资和退出三个阶段。退出阶段在私募股权投资的整个运行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意义。如何保障退出阶段目标的顺利实现,对私募股权投资产业的价值实现、资本市场的流动性需求以及私募股权投资者的投资利益保护,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拟通过对国外成熟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在退出机制方面监管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通过对国内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法律制度不完善、政府监管缺位问题的分析,提出在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金融监管制度环境内,对我国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相关政府引导和监管法律制度完善的建议。包括对创业板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海外上市路径政府适度监管的定位、场外交易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根据我国特色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积极引导放宽并购政策环境和适度监管方面完善这几方面的建议,同时提出对回购和清算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补充和修改意见,最后总结我国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监管法律制度完善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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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引言第一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概述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其运行机制概述(一)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及特征(二)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与运行机制概述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的理论分析(一)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的概念(二)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重要性(三)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选择(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中投资主体的法律关系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法律监管(一) 监管的必要性(二) 监管的价值理念和原则第二章 外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的法律制度一、美、德、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相关的法律制度概述(一) 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监管法律制度(二) 并购相关监管法律制度(三) 股份回购相关法律制度(四) 清算相关法律规制二、各国在退出方式上监管角色定位的比较分析(一) 政府监管原则的比较分析(二) 域外退出机制监管法律制度的启示第三章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的法律制度现状一、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现状分析二、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监管法律制度的障碍(一)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退出的监管法律障碍(二) 并购退出相关监管法律障碍(三) 股份回购退出相关监管法律障碍(四) 清算退出相关监管法律障碍三、本章小结第四章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相关法律制度完善的建议一、完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与政策环境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二、国内首次公开上市退出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一) 创业板配套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二) 海外上市监管的适度放宽三、并购退出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一) 场外交易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完善的建议(二) 杠杆收购相关监管法律制度完善的建议四、股份回购退出法律制度完善的建议五、清算退出相关法律制度完善的建议结论参考文献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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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论文; 退出机制论文; 监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