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呈现出一片蓬勃发展欣欣向荣的气象,我国当前房地产税收体系在具体地税收征收范围、税种设置、课税依据、税率设计以及税收征管等方面已经不能够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势,严重制约其调控经济、组织收入的功能和作用的发挥。因此,我国相关部门提出,要严格地按照“宽税基、简税制、低税率、严征管”的基本指导思想,稳健地推进税收体制改革。在税政统一的前提下,适当的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其中的房地产税的开征问题不仅仅成为学术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而且开征后的房地产税也必将成为房地产行业的主体税种,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房地产税收的开征,其特殊性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然而,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计划开征的房地产税,从它的制度设计、技术准备到开征,存在着诸多的制约因素,理论界的观点同样是见仁见智,因此对它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完善又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文章围绕着房地产税开征的先决条件和现实性问题从法律和制度的层面进行了一些现实的思考,并相应地提出了政策建议。第一部分,房地产税概述。从房地产税的内涵和特征,到国外的房地产税收保有状况都做了简要介绍,并提出了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我国房地产税的开征问题做了简要的铺垫。第二部分,房地产税开征的目的和方向。文中主要是从房地产税的开征是优化房地产税制,构建和完善我国财产税体系,加强对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职能的多重需要;房地产税的开征是增加地方可用财力,推进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房地产税的开征有利于提升税收监管的能力,提升税收监管范围和真正做到“藏富于民”,从这三个方面简要概括和总结了我国房地产税开征的目的和作用。最后从六个方面诠释了我国房地产税开征的基本方向,具体包括:整合税种,统一税制;扩大房地产税收的征税范围及征收对象;改变现行的计税依据,建立房地产评估征税体系;进行相关税费改革,清理相关收费;将房地产税确定为地方的主体税种,赋予地方更大的税权等等。这部分进一步为我国房地产税的开征勾勒出了一个大体的方向。第三部分,我国房地产税开征的制约因素。面对房地产税的开征,不可避免地要考虑房地产税开征前后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这部分着重对来自社会、行政、制度、征管等方面制约房地产税开征的因素进行了简要的分析。第四部分,国外房地产保有税征收的经验总结。本部分在分析一些房地产保有税收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的基础上,对国外的税收征收情况的可供参考性进行了筛选总结,从而为我国房地产税收的开征提供了一些政策的建议。第五部分,房地产税开征的政策和建议。本部分着重从法律和制度的层面,从立法立制的角度,对我国房地产税收开征所面临的诸多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思路。具体包括五个方面:弥补税收立法缺陷,提高税收立法层次;适当下放税权,加强税权监督,防止税权滥用;加强地方立法,实现部门配合法制化以建立社会信息交换和共享制度;构建和完善房地产评税体系,消除房地产税开征的技术难题;正确看待房地产税开征的作用,变化思路合理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本文的突出特点与创新之处在于:一是重新审视了房地产税收开征的目的和作用,补充提出房地产税的开征将会促使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二是提出应当客观地看待房地产税开征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对于房地产税开征的目的是为了平抑房价的观点予以否定,简要分析了造成我国房价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