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商品房按揭源自英国的土地按揭制度,上个世纪90年代初,按揭制度由香港地区传入我国大陆,在过去的十几年时间里,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飞速发展,按揭购房日渐盛行。但按揭与权利质押、不动产抵押等为人们所熟知的担保形式既有相同点又有相异之处,理论界对其法律机理尚有争议,同时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商品房按揭并没有做出详尽的规定,致使实务操作中有很大的不便,也容易产生纠纷,因此,对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很有意义。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主要探讨了按揭制度的概况和我国按揭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了我国按揭制度的法律性质,并思考了如何对我国按揭制度进行完善。其一,首先考察了按揭概念的来源,追溯了按揭制度起源和发展,概述了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的引入发展。其二,从我国的商品房按揭流程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入手,分析了按揭制度的法律性,对不动产抵押说、权利质押说以及让与担保说进行一一评述,认为商品房按揭不能归入上述几种担保形式任何之一,而是一种新型的担保物权。其三,在理论层面上对我国按揭法律制度进行重新认识后,我国商品房按揭的完善需要从立法入手,因为造成按揭诸多问题的根源在于法律的不完善,解决问题的关键也在于法律。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和按揭方式的日益流行都要求法律的完善,我国房地产方面的立法,当务之急应该是从实践领域向立法方面有所突破,明确规制商品房按揭制度,从法律层面引导法地产业向良性、稳定、有序方面发展。针对这些情况,并结合我国的国情,笔者提出了一系列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