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教师专业自主包括教师在专业领域里的自主权利与自主能力。教师专业自主的首要条件是教师具有专业自主权利,即教师在专业领域拥有不受外界控制和干涉的权利。这种权利并不是别人仁慈赐予的,而是教师职业所赋予的自由。自由是有一定限制的,并非为所欲为,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自由是在限制与不受限制之间的辩证统一。没有绝对的自由,教师专业自主权是在合理限制的范围内,如何最大程度地实现自由。教师的专业自主能力包括专业自主意识与能力。教师专业自主意识是指教师明确意识到自己有行使自主选择、自由决断的权利,当其受到不当干预时会进行有力的对抗;明确意识到自己是专业发展的主人,并有对自己的教育行为和专业发展负责的意识。教师专业自主能力是指教师具备进行自我选择、自我判断、自我监控、自我评估的能力,即教师有能力实施其专业自主权并能够使自己的行为处于自己的意志控制和调节下,不盲目、不任性,并能对其产生的后果负责,体现了一定的自律性。教师拥有专业自主表现出如下特点:⑴自由性。即教师拥有作为主体的自主选择的自由与创造性工作的空间。⑵自觉性。表现为教师的自律行为与强烈的责任感,是建立在教师对必然性的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如对教育规律的把握,对社会规范的认识等。⑶幸福感。指教师在教育教学和自我发展中获得快乐和自我满足感。⑷民主观。自主表明人们可以拒绝干涉,自由选择;同时,也意味着不把自己的意志或价值观念强加于人。教师民主意味着尊重学生,给予学生自由表达、选择的机会,师生之间体现的是一种民主、平等的关系。教师专业自主的实现是促进学生发展的必要条件,是教师自我实现的关键,是教师职业专业化的标志;同时也是教育改革成功的关键,是教育价值实现的基础。而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教师的自主程度还不高,自主的范围也很窄,只是限于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内容的安排、作业的布置等,即使在这些方面有时也会受到限制;大部分教师处于不自主的状态,被动地进行工作和专业规划。而导致教师不自主的原因主要是学校的管理、考试及教师的自主能力等。教师专业自主的实现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出努力:一是优化外部环境,包括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改革评价激励机制、提高教师待遇、改善教师结构;二是提高教师自身的素养,包括通过改革教师教育,确保教师的专业基础,加强教师的专业自主意识,提高反思、科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