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土地征收在每一个国家的发展中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征收的目的较之以前发生了重要变化。结合我国现在对土地征收行为的立法,在实务操作中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集体所有制土地、宅基地房屋,拆迁及补偿没有具体的详细的、操作性较强的法律规范,从而导致对农村及城镇拆迁中存在补偿标准不一、补偿政策不一、补偿方式不一等诸多问题。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具有理论与现实的双重意义。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关于土地征收制度的概述。在此部分,本文首先介绍了土地征收的概念。从征收的概念入手,将土地征收的概念的界定加以明确。然后分析了土地征收的五个主要特征: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性、国家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双方主体地位绝对不对等及补偿性。通过对五个特征的分析严格确定土地征收的性质。第三小部分主要对土地征收的价值分析。本文从土地征收的正当性与程序正义性两方面进行分析。通过第一部分对土地征收制度的基本介绍,以期达到对土地征收真实含义进行界定的目的。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国内外对土地征收制度的研究现状。通过对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代表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土地征收制度进行简述,总结他们的特点并对其进行分析评价,以得到有利的借鉴经验。第三部分主要针对我国现在的土地征收制度进行论述,主要包括历史发展、土地征收中的新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及分析。通过对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历史发展进行叙述,说明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原本的含义及在发展中征收目的的转变。而在我国现在实行的土地征收中已经出现了新情况。以经济发展、谋求商业利益等非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土地征收已经出现。在城市边缘地带的集体所有制土地本质上已经是城市土地的一部分。再有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强制拆迁的出现。本文通过分析认为,政府的强制拆迁权虽然有法可依但未必合法。我国对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的保护更具有力量性。强制拆迁即不符合我国宪法的精神也不符合法律对人权的保障。第三小部分主要针对我国现在的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寻求解决的办法。第四部分主要对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提出几点建议。例如明确土地征收的性质与目的,完善征收程序,建立司法强制拆迁体系,加强政府征收拆迁监督体系,以期在司法实务中能够解决现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