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耕地被征用,导致大批介于农民和市民之间的失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出现。由于现行土地补偿标准偏低、失地农民安置方式单一,使失地农民陷入了“无地、无岗、无保障”的三无境地,所以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失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处于由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障过渡转型时期,许多问题都处在探索阶段,通过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研究,不仅有利于解决失地农民问题,而且有助于丰富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理论。本文在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影响因素详细分析基础上,充分论证了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重点探讨了如何多渠道筹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并对社会保障资金加强监管,以确保资金安全并实现保值、增值;指出地方政府是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责任主体,并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土地换保障,政府主导、集体和个人为辅,就业和创业以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四大原则,为失地农民构建一种可操作的仿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具体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就业保障和医疗保障等;并以焦作开发区为例,对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进行了实例研究,提出了具体的对策性建议。与其他研究不同的是,本文提出地方政府是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构主体,并且负责具体规划实施,具有很强的实际可操作性。所提出的仿城镇社会保障模式是一种过渡模式,随着失地农民逐步市民化,这种保障体系最终将与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接轨,实现城乡统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