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对权力的不信任是近代以来西方政治哲学的一个传统。这个传统希望通过宪法以及三权分立的形式构建一种宪政的模式对政府权力进行限制,为个人自由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和安排。近现代以来的民主政治,尤其在20世纪中叶正处于一个历史的转型时期,西方的法律秩序面临着重大的危机,政府权力过度膨胀,民主权力无限升级,在这样一个背景之下,哈耶克提出了他的自由宪政思想。本文通过考察近代西方宪政发展的历史,以英美法德等国的宪政经验及贡献为切入点,集中探讨哈耶克的自由宪政思想。自由是近代西方社会的基本价值,是其政治、经济、文化的基石和源泉;宪政是在自由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政治体制,自由宪政思想是哈耶克整个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哈耶克的自由宪政思想以自由为其出发点,深深地植根于其明确的知识论立场之上,尤其是直接缘出于其对规则与秩序的阐发之上。在对规则与秩序的探讨过程中,他明确界分了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以及自生自发秩序与组织秩序的不同。然而,现代社会却逐步以外部规则取代内部规则,以组织秩序统合自生自发秩序,建立在这一谬误基础之上的现代代议民主制根本就不能对权力施加真正的限制,从而也不能为宪政的施行提供真正的基础。本文以自由宪政和民主宪政两个维度的对比为突破口,致力于展现哈耶克最具吸引力和独特性的自由宪政思想,以期为中国的宪政建设和改革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