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近年来,我国大部门地区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自然带分布的广泛性也反映了突发性自然灾害种类繁多、波及面广、影响度深等特点。灾害的频发不但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对基础设施建设、人们的心灵等造成极大创伤,同时也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和谐发展。自然灾害事件属于突发事件的一种,具有不可预测性、时间性、紧急性、偶然性等特点,具有很强的破坏性和不可抗拒性。灾害发生后需要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应对、迅速处置并舒缓灾情,突发灾害事件的规模之大与影响程度之深远决定了应急管理决策制定的难度。几次大规模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突袭,给我国政府和人民群众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物质和精神损失,引发了全社会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关注。在此期间,我国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管理水平也得到不断改善,并取得一定成效。然而,现阶段我国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还存在一些不足,还不能满足广大民众的期望和社会发展需求。我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研究起步比较早,孕育于我国长期的“防灾减灾”实践中,文中通过国内外、地区间的灾害应急管理实践进行了横向比较,并从我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历程的发展进程比较分析,紧扣我国实际自然灾害案例。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属于突发事件管理的一种,具有突发事件管理的共性,但也具有其管理的特殊性,从灾害演变机理、发展规律等角度进行探析,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等的管理有一定区别。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政府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管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对突发性自然灾害与其它灾害的概念作出界定,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分析,并对我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中预警机制、预案体系的建设、法律的制定、上下级政府以及各城市之间的联动机制进行分析,进而对发达国家突发性灾害应急管理特点进行总结,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首先,加强我国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中预警机制和预案体系建设,从自然灾害的特征、科学技术领域进行阐述。其次,从权利与义务的划分、操作性几方面完善我国自然灾害法律制度的建设。最后,通过对上下级政府的协作、城市联动机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高效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