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我国是一个农耕文化传统悠久的国家。在我国传统社会,土地承载着很多财富以外的价值:它代表着一种安定的生活方式;它是农民的立命之本;它还是一种心灵寄托等。这种观念在当下中国社会仍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在我国,土地权利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关键时期,桥梁、公路、轻轨、公园、医院、工业园等城市公共设施、工业厂矿的建设需要大量的土地。但是,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私人交易是不存在的,同时鉴于城市土地储备的有限性,集体土地征收便成了工业化、城市化用地的最主要来源。然而,遗憾的是,土地征收的失范却成为了引发我国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导火线。据相关统计,目前因征地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已经占据全国农村群体性事件的60%以上;因土地征收而引发的高官腐败案件也屡见报端;土地滥征也是我国建设用地利用率低的重要原因;土地违规征收导致的环境污染、工业用地利用率低的现象亦层出不穷;土地滥征也是导致我国耕地面积持续减低、粮食安全遭受威胁的重要原因等等。土地征收中的利益失衡是引起这些社会矛盾的根源:例如土地征收补偿费过低、农民土地权利的“贫困”是引发农村群体事件的重要因素;土地价格“剪刀差”是引起我国地方“土地财政”、土地腐败现象、建设用地利用率低等问题的重要原因等。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分配、平衡、协调利益的重要工具。因此,我们认为土地征收法制的完善是解决我国土地征收中利益失衡问题的关键。沿着这一思路,本文主要分为五章。下面,我们将分述如下。第一章是土地征收法制概述;本章用词源学、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对土地征收概念进行了深入的剖析,认为土地征收乃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概念,目前至少应包括“公共利益”、“合理补偿”、“正当程序”三大要素。在厘清土地征收概念的基础上,本文又进一步土地征收的性质以及法律特征进行了全面探讨。文章认为土地征收是一个兼具公法与私法性质的混合法律行为。作为法律行为,它具有目的的公益性、权属的转移性、强制性以及补偿性等特点。第二章是我国土地征收法律体系。本章主要从三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论述。第一部分通过梳理世界各国土地征收的立法状况,将之划分为分散式与法典化两种模式。本文认为这两种模式各有其优缺点,同时,各国土地征收的立法模式是由其国家的土地制度、法律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等诸多因素共同决定的。因此,我国在选择土地征收立法模式时必须与我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而不能生搬硬套。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土地征收法律体系的状况;我国土地征收立法模式是分散式的,且存在着诸多的弊病。第三部分是我国土地征收立法的改革;文章认为,我国目前土地征收立法改革势在必行,改革的方向是法典化之路。第三章是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界定。目前,造成我国土地征收中诸多弊病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共利益”要件的缺失或者界定不明。基于该问题的重要性,本文将用专章进行论述。本章第一部分是公共利益基本理论的概述;该部分首先从词源学、历史学的角度对公共利益概念进行了全面解析,认为其是一个变动性极强、内容极丰富的概念,对其进行界定必须结合具体国情、社会发展状况等;其次,我们认为要想界定公共利益,就必须将它同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共同利益以及政府利益等类似概念相区分;最后,我们认为虽然公共利益是一个模糊、难以界定的概念,但是其至少具有正当性、广泛性与层次性、开放性或非排他性以及发展性或变动性等特征。明晰其特征,对于我们界定公共利益具有莫大帮助。该章第一部分是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首先,我们认为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有利于限制土地征收权、保护公民权利,治理经营性征收问题等;其次,我们归纳与总结了世界各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在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界定的标准,并认为对其的界定必须置于宪法的框架之下。最后,我们总结与归纳了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界定的模式,认为主要有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主导三种模式;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现状及改革之路;鉴于我国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方式仍存在着诸多不足,我们主张我国应采取混合模式来解决该问题。第四章是土地征收的基本原则。本章认为要规范土地征收权、保护公民的土地权利,土地征收必须遵守一定的基本原则,如正当程序与公平补偿。正当程序原则是世界诸国土地征收中都奉行一项基本原则,它对于约束土地征收权,保护公民权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土地征收程序还存在种种缺陷,如土地征收审批程序的过于抽象、土地征收程序公开性不足、土地征收救济程序不完备等。为了规范我国土地征收行为,我们必须在我国重塑土地征收正当程序原则。公正补偿亦是土地征收的重要基本原则。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将“补偿”作为土地征收的重要条件。从世界各国土地征收补偿的发展史来看,“补偿”原则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从产生的先后顺序来看,完全补偿、适当(或不完全)补偿以及公平补偿是土地征收“补偿”原则的主要形态等。在这些补偿原则中,我们认为公正补偿应是现代国家土地征收补偿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我们土地征收补偿还存在着诸如补偿原则不明确、不统一,补偿范围狭窄、标准低,补偿程序不完善以及补偿方式单—等缺陷。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必须完善我国土地征收公平补偿原则。第五章是我国土地征收法制的改革路径及思考。我们认为土地征收法制改革应该置于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土地征收法制的改革离不开配套制度的完善。目前,我国土地征收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缺陷所导致的。我国集体所有权制度的缺陷主要有所有权主体虚位,所有权权能受限等。这是导致我国土地征收中,被征地人的权利得不到切实保障的根源之一,要想完善我国土地征收法制就必须改革该制度。我们认为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应走改良之路。我国土地征收的弊病源于土地征收中利益的失衡,因此我国土地征收法制改革必须以利益平衡为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