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多边环境协定(Multilateral Environmental Agreements, MEAs)与多边贸易规则的冲突是环境与贸易冲突的集中体现。MEAs的缔造者们希望借助环境贸易措施这一手段,直接有效地控制有害环境的贸易,以此促进协定目标的实现。若贸易是环境外部性的主要传递机制或产品具有较大的环境危害性,MEAs采用环境贸易措施就成为必要,并且会持续下去。但这类措施的实施有可能限制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与多边贸易规则的非歧视原则产生矛盾。MEAs与多边贸易规则属于两个相对独立的国际法分支,二者追求各自制度的偏爱和价值目标,形成了国际法内在体系的不协调。目前并没有法律或国际协议来对此进行调整。一旦产生争端,当事国和争端解决机构就很可能陷入适用法律困难的境地,这无论对于争端的及时有效解决还是两种多边体制的完善都是有弊的。为此,应当对MEAs与多边贸易规则之间的冲突进行深入分析,认识到经济利益和南北不对称关系的客观现实,据此选择可行的解决途径。在MEAs与多边贸易规则相互关系得到正式澄清之前,需要树立全球治理的理念和思维,通过广泛的国际协商和合作,在环境与贸易方面达成谅解与共识,建立起协调的、相互支持的环境政策和贸易规则。我国既是环境大国又是贸易大国,面对多边贸易体制和MEAs在处理贸易与环境问题中的政策冲突日益突出,如何协调二者冲突,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无法回避的现实。因此,协调MEAs与多边贸易规则的冲突,不仅有理论探讨的必要性,更具有现实意义,这对实现MEAs改善环境状况的目标以及世界贸易组织(WTO)发展自由贸易的宗旨影响深远。全文包括正文五个部分及引言、结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首先,介绍MEAs和多边贸易规则关系问题的背景。这个背景展示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这部分内容从整个环境与贸易问题的产生与发展来论述MEAs与多边贸易规则之间冲突的背景,指出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同时又存在着矛盾冲突,但两者可辩证统一于可持续发展理论,从而为下文进一步分析协调多边贸易规则和MEAs冲突问题奠定基础。其次,介绍MEAs中的环境贸易措施和多边贸易规则与环境有关的规定。在这部分内容中先介绍了环境贸易措施的定义、分类和特征以及MEAs使用环境贸易措施的背景,指出环境贸易措施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合法的,而在多边贸易体制下可能是非法的。接着介绍了多边贸易体制下与环境有关的法律规定,并对之进行了评价。多边贸易体制的环境条款有许多是不够成熟的,大多属于原则性和指导性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诸多问题。法律规则的缺陷严重制约了多边贸易体制有效地解决贸易与环境的关系问题。第三,分析MEAs与多边贸易规则的冲突。先阐释MEAs与多边贸易规则的冲突表现,从实体规则冲突、条约法理论上的冲突、争端解决机制的冲突三个方面展开。再就MEAs与多边贸易规则冲突的根源进行论述,指出根源在于对环境成本的不同选择和国际经济秩序不合理因素两个方面。第四,论述MEAs与多边贸易规则冲突的解决。先对协调MEAs与多边贸易规则冲突的现有方案包括维持现状、豁免义务法、事前解决法、专门协定法进行述评,指出这些方案是WTO各成员方从自身利益出发对MEAs环境贸易措施与多边贸易规则的潜在冲突做出的回应,具有可取之处,但也有明显局限性。随后探讨解决MEAs与多边贸易规则冲突的可行性对策,在MEAs与多边贸易规则相互关系得到正式澄清之前,就二者之争,国际间在各种层次上的合作都是非常重要的。最后,提出我国的应对措施。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应当积极地参与其中,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积极参与规则制定,加强对多边环境协定的环境贸易措施及多边贸易规则的环境条款的深入研究,同时完善国内相关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环保事业,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