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国际间接银团贷款相较于国际直接银团贷款而言具有更为复杂的法律关系,而且参加国际间接银团贷款的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不是十分明确,即使在银团贷款交易非常发达的美国和欧洲,关于间接银团贷款引起的纠纷,其判决结果也很难达成一致。本文主要以美国和英国的判例为基础,结合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国际间接银团贷款参与权转移的方式以及不同转移方式下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做出分析,在当中也会涉及到基于参与权转移而发展起来的贷款证券化问题。在此,本文希望通过判例和法理的分析,使间接银团贷款的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明朗化,也希望参加间接银团贷款的各方当事人基于此分析,通过事先对彼此关系的明确规定而降低纠纷发生的可能性,最大限度的实现各方利益。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序言是对本文研究的内容、目的以及意义的介绍;其次是对国际间接银团贷款的法律特征以及相较于直接银团贷款的不同点的分析;第三部分重点介绍了四种不同的间接银团贷款参与权转移的方式,以及在不同方式下各方当事人可能产生的纠纷、解决办法和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第四部分涉及到了国际银团贷款证券化的问题,包括可转让的贷款便利和特别目的实体这两种模式的介绍;最后部分是结论以及对规范间接银团贷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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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第1章 序言第2章 国际间接银团贷款的概念和法律特征2.1 国际银团贷款及国际间接银团贷款的概念2.2 国际间接银团贷款的法律特征2.2.1 参与银行和借款人债权债务的间接性2.2.2 参与行和牵头行关系的复杂性2.2.3 相对比较简单、工作量小2.2.4 缺乏比较完整的法律保证2.3 采用国际间接银团贷款的动机第3章 国际间接银团贷款参与权转移的方式及其法律关系3.1 替代3.2 隐名代理3.3 转贷款3.4 权利让与和收益让与3.4.1 让与的种类3.4.2 让与通知3.4.3 让与的限制3.4.4 参与行的权利第4章 国际间接银团贷款参与权证券化的法律问题4.1 可转让的贷款便利4.1.1 可转让贷款证书4.1.2 可转让参加证4.1.3 可转让贷款文据4.2 特别目的实体4.2.1 贷款出售的合法性问题4.2.2 贷款证券化的合法性问题4.2.3 资产支持证券的属性和相关法律的衔接4.2.4 特设机构SPV 的法律地位第5章 国际间接银团贷款需要注意的问题及立法完善5.1 间接银团贷款模式需注意的问题5.2 确立间接银团贷款的立法建议第6章 结论参考文献致谢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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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间接银团贷款论文; 让与论文; 转贷款论文; 证券化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