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语境下的利益代表模式 ——以城市房屋拆迁为视角

中国语境下的利益代表模式 ——以城市房屋拆迁为视角

论文摘要

利益代表模式是美国学者斯图尔特先生在对美国行政法变迁历程进行深刻地解读之后,对20世纪60年代开始之美国行政法的新发展提出的学说。纵观美国行政法的发展,人们一直致力于为行政合法化提供对策。在罗斯福新政以前,行政法的目的是保证行政机关准确、合理地执行立法机关的指令,并提供司法审查确保行政机关对私人的制裁是民选机关的意志。进入60年代末,行政自由裁量权被广泛地授予行政机关,某些行政权力被非法行使和滥用而传统模式却很少适用其中,在美国法官们的努力下,行政法的功能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开始通过类似于立法过程的行政程序来确保所有受影响的利益获得公平的代表。与美国相比,我国行政法发展尚处于前法治时期,立法技术相对落后,而且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旧的权力观的影响,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现象屡见不鲜。在社会转型时期,一些地方官员在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下,同时为了尽快出政绩,与强势利益集团结成联盟,滥用行政决策权,严重侵害了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这一点在城市房屋拆迁领域的表现尤为突出。由于在所要解决的问题上存在很大的共性,而且在我国行政法的未来演进中,利益代表制作为一种公平体现所有受影响利益的决策机制,必将发挥有益而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以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为视角,对比分析中美两国在利益代表制产生环境上的差异,对我国利益代表模式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论文的结构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利益代表模式进行了概述,阐述了利益代表模式的产生、分类,对利益代表与利益表达,利益代表与行政参与等易混淆概念进行了辨析,并在该部分的结尾对利益代表模式进行了简要评述。第二部分分析了利益代表模式对城市房屋拆迁的影响。首先,该部分对我国房屋拆迁现状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我国房屋拆迁中主要存在三大问题:第一,混淆“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第二,政府角色错位;第三,房地产商利益集团影响政府行为。究其原因,也可以对应地归结为以下三点:第一,对公共利益的认识不足;第二,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第三,弱势群体力量薄弱。最后,分析了利益代表模式对城市房屋拆迁的影响。在城市房屋行政拆迁决定中引入利益代表模式,其影响是广泛的,笔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第一,利益代表模式对拆迁中“公共利益”的影响;第二,利益代表制对政府拆迁行为中自由裁量权的影响;第三,利益代表制对房屋拆迁中弱势群体的保障。第三部分对城市房屋拆迁中引入利益代表制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笔者以我国现有的政治法律制度为基础,从利益代表的提供、利益代表的成本、行政程序的提供以及司法审查制度四个方面对利益代表的司法模式在我国房屋拆迁中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在利益代表的提供方面,主要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执政党、社会团体作为利益代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在本部分的结尾,对利益代表的政治模式作了简略分析。第四部分对在我国发展利益代表模式进行了初步构想。笔者认为,为了提供我国利益代表模式产生的土壤,我们需要从以下几点入手:第一,培育良好的公民意识;第二,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第三,强化行政程序建设;第四,深化司法制度改革。笔者认为,虽然我国尚不具备利益代表模式产生的环境,但利益代表模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思路,对我国行政法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我国行政法的末来发展中,也必将通过某种方式体现出来。目前,我们应努力培育利益代表模式产生的法治土壤,促进利益代表模式在我国行政法领域尽快实现。笔者以我国语境下的利益代表模式作为硕士论文,抛砖引玉,以期对未来我国利益代表制的产生、发展有所助益。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利益代表模式
  • (一) 美国行政法的传统模式
  • (二) 利益代表模式的产生
  • (三) 利益代表模式的分类
  • 1. 司法模式
  • 2. 政治模式
  • (四) 相关概念辨析
  • 1. 利益代表与利益表达
  • 2. 利益代表与行政参与
  • (五) 对利益代表模式的评价
  • 二、利益代表制对城市房屋拆迁的影响分析
  • (一) 城市房屋拆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1. 混淆“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
  • 2. 政府角色错位
  • 3. 房地产商利益集团影响政府行为
  • (二) 房屋拆迁中所存问题原因分析
  • 1. 对公共利益的认识不足
  • 2. 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
  • 3. 弱势群体力量薄弱
  • (三) 利益代表制对城市房屋拆迁的影响
  • 1. 利益代表制对拆迁中公共利益的影响
  • 2. 利益代表制对政府拆迁行为中自由裁量权的影响
  • 3. 利益代表制对房屋拆迁中弱势群体的保障
  • 三、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利益代表制
  • (一) 利益代表的提供
  • 1. 人大和政协
  • 2. 执政党
  • 3. 社会团体
  • (二) 利益代表的成本
  • (三) 行政程序的提供
  • (四) 司法审查
  • (五) 利益代表的政治模式
  • 四、发展我国利益代表模式的构想
  • (一) 培育良好的公民意识
  • (二) 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
  • (三) 强化行政程序建设
  • (四) 深化司法制度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  ;  ;  ;  

    中国语境下的利益代表模式 ——以城市房屋拆迁为视角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