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近年来,在基金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却出现了不少公募基金经理流向了私募基金的现象。这是什么原因呢?笔者在参考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以委托-代理理论、管理激励理论和企业人力资本运营理论为基础,运用规范分析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对基金经理的跳槽行为进行了积极探讨。本文首先在参考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之后,从理论上分析了三种基金管理费制度对基金经理行为的影响,比较了中美两国的基金经理激励和约束制度,分析了固定管理费制度在我国公募基金中有较多弊端的原因并指出公募基金经理流向私募基金的主要原因是其想分享自己人力资本的剩余索取权、实现人力资本收入、把声誉等隐性收入显性化为货币收入,而公募基金缺少这一制度途径。在理论与实践分析的基础上从显性和隐性激励与约束机制两个角度设计了合理的激励和约束制度。指出我国公募基金应该实行业绩激励费制度、基金份额激励制度和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激励制度以及加强基金经理人市场建设、强化声誉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最后本文从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市场监管者3个主要利益相关者角度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