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康巴”藏语原义为“康区的人”。现代习惯上常以“康巴”作为“康区”或“康巴藏区”的简称,从而衍生成为民族地域概念。在藏族传统的历史地理概念中,习惯将我国整个藏族居住的区域划分为三大部分,即“卫藏”、“安多”和“康”。作为一个历史地理概念,“康”区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地理界限,根据清代文献记载和传统习惯,“康”泛指鲁共拉山以东,大渡河以西,巴颜喀喇山以南,高黎贡山以北的青藏高原东南部地区。包括今四川省的甘孜州以及阿坝州、凉山州的一部分,西藏的昌都地区,青海省的玉树州和云南省的迪庆州等一带地方。这些地区加起来就是今天说的康巴或康藏地区,或西康地区。居住在这些地区的藏族就是“康巴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形成过程中,甘孜藏族自治州成为了“康巴”主体,是康巴地区的政治中心、文化发祥地,也俗称康巴或康区。该地区地处川、滇、藏、青四省六地交界处,东与四川省雅安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接壤,南同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毗连,西沿金沙江与西藏自治区相邻,北接青海省玉树、果洛两个藏族自治州,是我国第二大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被作为“治藏之依托”,素有“治藏必先安康”之说。长期来,党和国家都非常关心关注这一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先后提出了“安康”、“稳康”要求。因而,这个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谐社会建设水平,对于促进整个藏区乃至对周围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和谐与稳定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深入康巴民族地区,以甘孜藏族自治州为例,进行实地调查、发调查问卷、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较全面地了解这一民族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经济文化发展状况、民族宗教传统和民族政治制度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将和谐社会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从经济发展、政治法律制度、民族宗教文化、社会事业等方面,一一剖析这一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制约因素。总结了甘孜藏族自治州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社会经济发展滞后、贫困、利益分配不均、民主法制不健全、民族宗教矛盾、基础教育落后等问题,以及立下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实证性分析,并对促进该地区和谐社会发展的实践途径和对策建议进行了一定的探讨。全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绪论主要对本文的选题背景、选题意义、研究内容及方法、本文的理论基础及国内外研究动态进行了概述、本文的创新之处和可预期的创造性成果;第二章主要是以甘孜州为例,分析了康巴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利因素;第三章提出了甘孜藏族自治州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不利因素及其原因分析;第四章阐述和实证分析了甘孜藏族自治州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因素以及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康巴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四个方面的可行性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