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排水设计常见问题与分析

建筑给排水设计常见问题与分析

新疆四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新疆830042

摘要:工程建设中给排水设计是及其重要的环节,给排水设计质量的高低是影响居民居住质量、生活舒适度、方便性的重要决定性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故本文就建筑给排水设计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以便提高建筑给排水的设计质量与服务,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给排水;设计;管道

随着经济文化水平和物质生活水平地提高,社会大众对居住环境和住宅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给排水系统的设计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渐渐成为衡量建筑质量的重要指标,因此加强对给排水系统设计的质量管理和监督,设计更加科学有效、方便合理的给排水系统尤为重要。下面就建筑给排水系统设计中常出现的问题加以论述与分析。

1建筑给排水设计常见问题与分析

1.1公共功能的管道不应布置在套内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8.1.4条规定:“住宅的给水总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不应布置在套内。”

(1)分区供水立管(含热水立管)不应设置在本户套内。主要原因有二:首先住户在装修时会将立管加以隐蔽,给后期维修管理带来不便;在其他住户发生事故需要关闭检修阀门时,因设置阀门的住户无人而无法进入,不能正常维护,这样的实例颇多。其次立管占用住户使用空间。

(2)住宅阳台应按套内计。按《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5.1节,住宅阳台属套内空间。当前的房屋销售,住宅阳台一般也要计入建筑面积。按《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8.1.4条条文解释:“屋顶雨水排水立管若设置在阳台,则在其维修时,需进入住宅套内,从而影响住宅套内空间的使用”。因此,屋顶雨水排水立管不应设置在阳台等套内位置,应设置在楼梯间、管道井、前室等公共区域。

1.2厨房与卫生间不应共用排水立管

根据《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那么厨房排水可否在其下一层与卫生间排水合并,并用悬吊管。

规范条文说明中强调:“为防止卫生间排水管道内的污浊有害气体窜至厨房内”,故厨房排水横支管不可和卫生间排水横支管混接,即厨房排水横支管在其下一层不可与卫生间排水横支管合并,不能公用悬吊管。但对于排水横干管,是允许厨房排水立管合流的。此外,厨房排水立管与卫生间排水立管可共用一根通气立管。

1.3空调冷凝水排水应间接排放

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第4.3.13条条文说明,所谓间接排水,即卫生设备或容器排出管与排水管道不直接连接,这样卫生设备或容器与排水管道系统不但有存水弯隔气,而且还有一段空气间隔。而空气间隔大小,可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4.3.13条执行。在具体设计中,可采用间接排入雨水口、室外明沟、散水坡、花池和绿地等处。

1.4冷凝水的间接排放(漏洞),如何实现?位于底层冷冻站的排水如何解决?

(1)要求空调机冷凝水间接排放,是为了防止雨水系统中的有害气体和臭气窜入室内,污染室内空气。现工程中对于冷凝水间接排放的做法,有以下几种形式:①在建筑物适当位置,集中设置漏斗(或开式容器),将凝结水管汇集后,排至漏斗(或开式容器),再进入雨水系统。②将凝结水管汇集后,排入雨水口、室外明沟、散水坡、花池和绿地等。③将凝结水管汇聚后,经室外水封井排入室外雨水系统。其中的第①和第②种做法,应严格执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第4.3.14条和4.3.15条。

(2)对于位于底层或地下室冷冻站的排水(一般为空调管道系统冲洗水,或系统事故排放水),均应间接排放,做法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4.3.14条和4.3.15条。

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第3.2.4.2条,水池溢流水位以上空间要求在进水管2.5倍以上。但对于进水管较粗的大水池,有效水位以上净空可能达到500~600mm,较难满足上述规范要求。怎么处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第3.2.4.2条规定是指,生活饮用水管道的配水件出水口高出承接用水容器溢流边缘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出水口直径的2.5倍,但对于生活饮用水池(箱)的构造和配管,应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3.2.12.2条规定,即进水管应在水池(箱)的溢流水位以上部位接入,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等于进水管径的管径,但最小不应小于25mm,最大可不大于150mm。

1.6对于大体量的商场,防火分区内的给排水管道如何穿越防火卷帘(或穿梁)?

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①从防火卷帘旁边穿越。②梁下挂板(但仍位于防火卷帘上方),由建筑专业预留好管道敷设空间。③直接穿梁敷设,但须经结构专业同意。但无论采用任何方式,管道都不得影响防火卷帘的正常使用。

1.7太阳能热水系统

《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文件》乌建发【2014】405号文件规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十二层以下(含12层)的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和有生活热水需求且满足安装条件的新建城镇公共建筑(……)应按规定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工厂或学校的集体宿舍是否为“居住建筑”?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民用建筑分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5.1.1条条文规定中明确,宿舍、公寓等为非住宅类“居住建筑”。故工厂或学校的集体宿舍应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

1.8高位消防水箱进水管口应高出溢流管口150mm,以防污染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第3.2.4C: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中水和雨水回用等其他用水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150mm。《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5.5.9条: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但最小不应小于100mm,最大不应大于150mm。前者为不应小于150mm,后者为不应大于150mm,故设计时应取150mm,满足二者双重要求。

2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成本低廉、节水安全、方便简洁的给排水系统必然是建筑建设的主流模式,这将大大增加给排水系统设计和安装的难度。因此设计安装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先进的知识,了解给排水专业的新动态,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和素质,不断适应建筑建设的发展要求,同时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尝试和调整,不断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

参考文献:

[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5]《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6]《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文件》乌建发【2014】4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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