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司法制度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从宏观层面来看,司法制度的变迁存在僵滞、尝试、创新和均衡四个阶段,并循环进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填空”式的制度设计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是否符合这一发展规律,我们必须认识到重复博弈进程下的阶段性的司法制度变迁才有生命力,并且,在这一进程中,国家力量的存在及其作用方式需要我们有明确而清晰的认识。而在微观层面,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发展也存在着规律性的阶段,这其中以注重实效为其起点,以维持实效避免制度失灵和制度虚置为旨趣,以完善自身制度安排和转变观念为重点。本文力求在以制度变迁理论诠释人民监督员制度及对以上问题分析的基础上得出对我国司法制度发展的道路选择问题的求解。司法制度变迁与创新既为一系统工作,渐进改革当成其为首要的选择方式。中国改革二十年来走的即是一条渐进之路,笔者认为接续而行的进一步司法制度变迁还应坚持这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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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第1章 引论1.1 司法制度变迁问题的背景1.2 司法制度变迁基本概念界定1.3 司法制度变迁的研究方法第2章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诱因2.1 外部监督制度的不足2.2 内部监督制度的失效2.3 因应制度困境的人民监督员制度第3章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设计和反思3.1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现实制度设计3.2 人民监督员制度设计的理论依据和现实考量3.3 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进一步反思3.4 人民监督员制度上升到立法层面的诉求第4章 人民监督员制度设计的理论分析4.1 重复博弈是人民监督员制度创新成功的保证4.2 信息不完全性是人民监督员制度发展呈现阶段性的主要原因4.3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阶段性是制度创新的有效路径4.4 人民监督员制度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力量"问题4.5 人民监督员制度创新发展的路径依赖问题第5章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创新阶段5.1 人民监督员制度创新的内容5.2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基本走向结语 司法制度变迁的路向性问题参考文献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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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司法制度论文; 制度变迁论文; 变迁阶段论文; 人民监督员制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