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Protecting the Environment(论文文献综述)
曾凡阳[1](2021)在《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国际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国际社会将参战士兵的伤亡人数以及平民的伤亡人数、城市的毁损和财产的损失计算在武装冲突的不利后果之中,但是对环境的破坏却鲜有提及,环境成为的战争的受害者。但是以当前国际社会对于武装冲突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还不足以规制冲突双方破坏环境的行为,现实的需要和国际社会的措施还有比较大的差距。立足于所学专业知识,通过对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立法以及实施现状进行梳理,结合国内外学者相关研究资料,指出现有措施的不足并提出自己的设想。论文除绪论外共分为四章,第一章对“环境”以及“武装冲突”的概念进行界定,通过辨析环境的定义,探讨环境在武装冲突中的特点,结合国际社会对武装冲突的理解,梳理出武装冲突以及环境的概念。分析武装冲突对环境造成的直接影响以及间接影响,表明在武装冲突中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损害。进而提出武装冲突中保护环境的理论基础,即伦理基础和法理基础,伦理基础的发展促进了现代战争理论的转变,由无差别的进行攻击转变为对环境的关注;法理基础涉及国际人道法与国际环境法。国际人道法中区分原则、比例原则、禁止不必要痛苦等原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作战手段和方法,体现了国际人道法对环境的关注。国际环境法中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将环境与人类的发展紧密联系,为环境保护提供了价值指引。第二章首先分析国际人道法关于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规则,这些规则在维护军事利益的同时关注对环境的保护。其次以国际社会规制武装冲突的重要文件为切入点,通过对《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有关环境的条款、《禁止为军队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地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公约》以及限制作战手段和方法的专门公约进行总结和分析,梳理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规则的发展脉络,最后以国际环境法保护环境的相关宣言和公约入手,探讨国际环境法中有关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现状。第三章对当前国际社会对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存在问题进行分析。首先是国际法规则存在不完善的地方,相关概念及条款不清晰和笼统,对于“广泛、长期、严重”没有确定的标准;其次是国际条约过于抽象,操作性不强,冲突双方缺少环境保护的意愿。最后,对于武装冲突中破坏环境的问题,国际社会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第四章是对于完善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问题提出自己的设想。完善环境保护的相关国际法规则,包括相关概念的明确以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化;在冲突中贯彻可持续发展原则;督促各方切实遵守环境保护规则,强化政府方的义务,鼓励当事国缔结相关条约;增强国际社会的监督力度,设立危害环境罪。
孙雅妮[2](2020)在《中国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标准体系研究》文中提出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不仅可以减少对自然保护地资源的破坏,还会提升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目前我国的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工作尚不完善,缺乏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其标准化作为生态文明领域的标准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为了给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的发展提供质量控制标准和行业指导依据,促进自然保护地资源的保护和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本文运用比较分析法、定性与定量分析及系统分析法,对我国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发展及标准化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通过分类法、过程法和三维坐标法构建了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标准体系,最终得出了以下主要结论:(1)我国的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存在一些如以科普解说、自然体验为主,教育手段较少,缺乏人才和资金保障,管理权责不清,工作流程不清晰等问题,机遇和挑战并存,急需加强环境教育标准化和管理工作。(2)直接对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做出规范的标准仅有14项,数量少,覆盖的范围和领域不够全面,自然保护地的环境教育缺乏法律法规和标准保障。(3)可编制进标准体系表的现行标准数量较少,可以援用的标准仅有3项,在补充修改后列入标准体系标的标准有16项,迫切地需要增加现行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相关标准。(4)我国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标准体系框架应从标准化领域、层次、标准要素三个维度构建,并编制配套的标准体系表,标准体系表共有标准77项,其中需要补充修改的标准有16项,可直接援用的有7项,还需新增54项标准。文章结合研究和未来发展趋势提出积极拓宽环境教育发展方式;加快国家及行业环境教育标准的制修订;建立配套的管理和评价反馈机制等建议。
梁美红[3](2020)在《部编版初中语文教科书之社会责任素养因子研究》文中指出全球化、信息化和知识社会的来临,加剧了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使各国间从生产力的竞争转化为高层次人才竞争。于是以经济发展为核心、致力于公民素养的提升,重视核心素养成为当今世界的主题。2016年我国正式发布的《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报告,在教育领域引起极大关注,社会责任素养是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部编版初中语文教科书的编写虽未受其直接影响,但蕴含着比较丰富的社会责任素养因子,并且语文课程作为初中的主要科目之一,对社会责任素养的培养起重要作用。那么最新出版的这套部编版初中语文教科书中包含那些社会责任素养因子呢?这些社会责任素养因子以怎样的方式体现出来呢?教学中要如何更好地利用教科书资源来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素养呢?这些问题的都是值得思考的。因此本研究以“部编版”初中语文教科书为分析样本,对其中所渗透的社会责任素养因子进行统计与分析,探究这些因子是以怎样的方式渗透在教科书上的,并根据统计与分析结果得出结论、提出建议,以提供研究学生核心素养的学者或者学校教师从教科书的层面来审视社会责任素养的机会。本研究共有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说明研究缘起,界定本研究的核心概念,综述当前的研究现状和局限,进而说明本研究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基本思路;第二部分“分析框架”,在明确社会责任素养的内涵,梳理前人的研究框架并结合教科书、语文课程标准的基础上,归纳整理了社会责任素养因子的分析维度和类目,构建了本研究最关键的分析框架,本研究的分析框架由四个维度组成,分别是他人责任、集体责任、国家责任和生态责任,每个维度下又分成几个不同的类目和子类目;第三部分“频度分析”,根据分析框架,统计社会责任素养因子在教科书的单元主题、主副题、课后练习、插图、综合性学习项目上的频次,进行频度分析;第四部分“内容分析”,在统计的基础上,依次分析每个类目的渗透情况,深入研究教科书文本内容中的社会责任素养因子;第五部分“结论与建议”,根据统计与内容分析,得出以下结论:一是教科书中最强调“国家责任”维度;二是“热爱祖国”是最主要的责任素养类目;三是对他人的责任最强调诚信友善;四是对集体地责任最关注维护公正;五是教科书重视亲近自然地理念;六是社会责任素养渗透因子体现语文学科的人文性特点;七是教科书关注到社会责任能力的培养;八是现方式以主副题和课后练习为主;九是有关社会责任素养选文体裁丰富,重视选文经典性。最后针对教科书内容和教师使用提出以下五点建议:一是适当调整社会责任素养维度的比例;二是合理协调社会责任素养类目的比重;三是深入研读教科书以落实素养目标;四是引导课后多样化练习以扩大培养途径;五是适当丰富社会责任素养选文的多元性。
封玮玮[4](2020)在《绿色原则在我国侵权法的展开 ——以《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六十六条为视角》文中研究说明“绿色原则”写入《民法总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立法举措,并将“绿色”理念引入民法之中,为民事活动提供私法判断的准则。为提高我国民法绿色化水平,解决我国突出的环境问题,集中体现民事主体与环境问题的侵权法作为保护环境的重要民法领域,有必要对绿色原则进行详尽的展开,这对于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推进侵权立法的完善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解决我国环境问题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我国侵权法的现有规定不足以体现绿色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内涵,难以实现侵权法保护环境的立法新定位,对侵权法进行“绿化”仍是值得探索的方向。本文以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六十六条为视角,由五章构成,第一章是绿色原则的释义,明确其内涵及其理论基础,得出绿色原则作为一项限定性原则,对平衡人与自然关系、缓解资源紧张问题与环境问题都有帮助。我国侵权法作为调整民事行为与环境关系的集中体现,对平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二者关系存在需求,此外国际民法“绿色化”趋势与我国生态政策赋予其新的时代使命,绿色原则蕴含的“环保、无污染、安全”等含义符合侵权法的全新定位,因此有必要在我国侵权法中展开绿色原则。第二章研究我国侵权法相关立法及其司法解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次审议稿)》并对其评析,发现我国侵权法规范对“绿色原则”体现的缺失,存在侵权行为类型划分还不够精确、科学,对侵权行为造成的民事主体与环境损害的救济不完善,绿色原则内涵不清晰,功能不明确等问题。第三章为区分环境法与侵权法,保持民法的纯粹性的要求为侵权法中实现绿色原则提供价值、制度上的边界限制,得出要在我国侵权法的价值目标内展开绿色原则,设立相关侵权制度时,不得改变侵权法本身的立法目的与制度性质。第四章对域外侵权立法或判例关于绿色原则的体现并评析,从侵权行为种类、归责原则及其救济制度等方面着手,从国外先进经验得到启示对我国环境侵权进行全面“绿色化、生态化”:拓展我国环境侵权的行为类型,完善相应救济,包括对人精神损害的救济和对生态环境的救济,表现为增设精神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生态修复责任等。最后一章从立法和司法两个途径在我国侵权法中实现绿色原则。立法层面明确绿色原则在我国侵权法中应具备的功能,拓展侵权行为类型明确其归责原则,完善绿色原则在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应然制度:包括增设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故意违反国家规定的惩罚性赔偿等。司法层面规范绿色原则在环境侵权中司法适用的规则与范围,避免其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万能条款。
苏韵涵[5](2020)在《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人不负青山,青山不负人”,处于新的历史发展转口的中国更加重视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提出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但是我国现行的环境公益诉讼偏重于对生态环境的事后救济,因此在相关法律体系建设上倾向于对环境救济的规定,忽视了对环境预防措施的规定,致使在具体的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中依旧用救济性思维解决环境问题,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难以开展。同时由于环境问题具有不可逆性、持续性、隐秘性等特点,公众、环境法学者和国家更加关注对于环境问题的预防,期望实现对于环境问题的源头救济,将环境风险遏制在始端,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应运而生,并逐步发展成为环境司法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环保法治完善与发展的重要任务。总体上看,作为传统的救济性环境公益诉讼发展新阶段的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对于我国环境保护理论学界和社会实践来说都是一个全新领域,对于与其相关的理论研究与制度设计存在诸多不足甚至是空缺。因此在借鉴我国现行环境公益诉讼理论发展和设计历程的基础之上,对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现状、制度构建可行性与可能面临的困境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审视、探讨与分析是确有必要的,益于充分发挥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促进绿色中国建设方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总体来说,本文框架主要涉及几个部分,具体如下:第一部分主要是研究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相关理论。首先是整合不同学者对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概念定义,并结合“预防”的概念,对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进行概念定义,明确其内涵;其次,在明确其概念定义的基础之上,通过与现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特征进行横向比较,分析总结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特征,彰显出制度的进步性,进而准确把握制度的优越性;最后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视角综合分析我国构建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第二部分主要是研究分析我国当前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状况。首先从理论存在合理性争议和适用证明责任体系争议两个方面对其进行理论层面的分析,充分了解当前环境法学界对其构建的理论争议;其次通过研究相关法律规定是否体系化和法律规定内容是否完备,了解并知悉当前构建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所面临的立法现状;再次从司法判决理念、相关审判要素的法律规定和相关配套程序三个层面,对构建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现有的司法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最后结合我国当前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现状、立法现状和司法状况,针对性的论证完善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对于新时期中国环保事业发展的意义。第三部分是对域外国家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践进行研究,并总结可供借鉴的经验。首先从诉讼主体、诉讼适用范围、诉讼费用等多个要素综合研究分析美国、印度、德国等国家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中的预防性功能,通过纵向研究了解域外国家的制度实践状况;其次,在了解域外国家制度的实践状况的基础之上,总结域外国家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中预防性功能的先进经验,为我国构建该制度提供有益参考。第四部分是对我国如何完善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在前文的研究基础之上,分别从重构裁判理念、完善立法规定、构建配套司法程序和营造制度适用的良好社会氛围四个方面,对如何完善中国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提出针对性的路径建设建议。从而进一步确保其在司法实践中该能够充分发挥预防作用,实现保护环境的源头救济功能,切实降低环境问题的发生与蔓延,推动环保法治不断完善,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社会主义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曹雪梅[6](2020)在《新时代高校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研究》文中认为环境问题一直以来都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中国各届领导人都为改善环境做出了一定贡献。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对生存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党和国家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等战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活质量,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一道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方略之一。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建设生态文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青年一代是国家的希望,他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重任,而大学生是青年中有较高知识素养的群体,更要肩负时代责任与使命,他们的思想状况、理论修养对国家未来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在国家高度重视建设生态文明的新时代,大学生应该认真学习生态文明知识,提升生态素养;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学习并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用实际行动为建设生态文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高校作为培养人才的主阵地,应该充分发挥育人功能,立足新时代背景,开展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培养出优秀的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和接班人。高校开展生态文明观教育对于提升大学生生态文明素养以及践行生态行为有促进作用,有利于完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综合各种研究,对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概念及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进行学理分析。生态文明观教育是教育者以生态文明观为教育理念,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规律,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使其正确认识生态价值、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具体包括生态自然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法治观以及生态道德观教育,具有时代性、实践性、渗透性以及人本性特征。新时代加强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要坚持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价值性与知识性相统一、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统一、主导性与主体性相统一的原则,创新新时代高校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形式、营造新时代高校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环境、强化新时代高校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保障,加大教育力度,力求实效性。
魏楠楠[7](2020)在《论我国企业间环境协议的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研究》文中认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经济发展不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考虑环境因素。为了保护环境,企业与企业之间可能会达成环境协议,企业间环境协议是保护环境的有效方式,但同时也可能会限制竞争,触犯竞争法。企业在采取措施保护环境时竞争实力会被削弱,从而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如果不允许一定程度的限制竞争,那么保护环境的企业就会受到竞争损失或者被市场淘汰,也会失去保护环境的动力。反垄断法作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基本法,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同时也要考虑环境因素,对一些虽然限制了竞争但对环境有益的协议在满足特定标准时予以豁免。我国并没有明确的关于企业间环境协议豁免制度的规定,只在《反垄断法》第15条规定了为了保护环境的协议,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不被反垄断法所禁止,这实际上规定了我国企业间环境协议的豁免制度。我国的环境协议豁免制度主要以《欧盟运行条约》第101(3)条为蓝本,但相对于欧盟较为完善的环境协议豁免制度来说,我国的环境协议豁免制度在豁免条件和豁免标准上还存在许多不清楚和不完善的地方。本文以《欧盟运行条约》第101(3)条为参照,指出了我国企业间环境协议豁免制度的现状及不足,并提出了完善我国企业间环境协议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建议,并且结合欧盟丰富的实践经验,总结了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在豁免企业间环境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张兰丹[8](2020)在《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国际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国际法中没有专门学科研究武装冲突中的环境保护,人道主义的觉醒,环保意识的产生,国际事件的发生共同推动了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发展。早期,国际人道法保护文化财产、平民人口的同时,间接保护作为人类财产的环境。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促使战争武器提升威力,武装冲突对环境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由此,国际上缔结《禁用改变环境技术公约》、《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等条约,开始重视武装冲突中保护环境这一议题。海湾战争之后,国际环境法、国际人权法等分支也从不同的角度关注环境问题,并共同构成现有的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规则。总体而言,国际社会制定了足够的规则以保护武装冲突中的自然环境,然而现有的规则不能产生足够的保护力度。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武装冲突的主要形式发生改变,环境遭受的破坏更加复杂和严重,条约和习惯法的制定受到时代的约束,很多条约仅约束国际性武装冲突,不足以保护当代武装冲突中的环境。有鉴于此,为了有效保护武装冲突中的环境,必须对现有的规则进行创新和变革,对该议题进行补充与完善。除去绪论和结语,正文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相关概念的界定,包括武装冲突、环境以及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首先,通过对比国际社会关于武装冲突的不同理解,结合文献和国际判例资料,对武装冲突的含义、性质以及相关概念进行分析。其次,对比国际社会对环境的定义,突出环境在武装冲突中具备的特点,界定环境的定义,同时界定武装冲突中的“重要环境”以便加强保护。最后,根据历史脉络,梳理不同时期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概念。第二部分提出了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三个理论基础,伦理学理论基础、法学理论基础以及环境科学理论基础。首先,伦理学理论基础涉及战争伦理学和环境伦理学。近代战争伦理学经过现实主义思想主导下的无差别战争理论到现代正义战争理论的转变,为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提供可能;环境伦理学经历了人类中心主义到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转变,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规则体系的完善。其次,法学理论基础涉及国际人道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以及国际刑法。国际人道法限制战争手段的使用,体现了保护环境的人道意识;基于人权理论,国际人权法保护人之为人的基本权利,环境权作为人权的一种,国际人权法为保护环境提供理论基础;国际环境法专门研究环境保护问题,其中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与环境保护紧密联系,它的出现为环境保护提供价值依据;国际刑法中首次设立环境罪,这是保护人权原则在国际刑法中的体现,最后,环境科学理论是解决环境问题的交叉学科群,为保护环境提供具体方法。第三部分分析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原则和规则。首先,国际法委员会确立了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五个原则。其中的人道主义原则和军事必要性原则这两个基本原则指导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全过程,它们从兜底性保护、重在维护军事利益这两个方面保护环境。其次,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共同构成武装冲突中的环境保护规则,以下将从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主体、对象、内容及违反规则产生的国际责任四个方面论述主要规则。第四部分是对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评析与展望。首先,评析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主要特点以及存在的三项缺陷。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规则存在以下缺陷:不同规则之间的适用范围不统一;军事必要性原则和相称原则不能达到现在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目的;现行规则中重要的法律措辞不明确。其次,针对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发展态势,对该议题的努力方向予以展望。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努力方向有三点:统一规则适用范围,尤其是将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纳入适用范围中;淡化军事必要性原则和相称原则的适用,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在环境保护中的指导;应当明确相关的法律措辞。
阮氏显(NGUYEN THI HIEN)[9](2020)在《越南高中地理气候变化教育的实践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已经受到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关注,全球气候变暖等问题的出现与持续威胁着地球上所有人类和生物的生存与发展。越南作为世界上受气候变化影响最严重的五个国家之一,除了采取切实的政策和行动来防止气候变化之外,对年青一代开展气候变化教育也尤为重要。自2011年以来,越南教育和培训部决定将应对气候变化内容纳入教育计划中,其最主要教育形式就是基于课程(特别是地理以及相关科目)学习与课外活动进行整合,以提高年青一代的气候理解水平、环境保护意识和防灾减灾的能力。基于此背景,笔者选择了“越南高中地理气候变化教育的实践研究”作为博士论文的研究主题。本论文的目的就是更深入地研究越南学界关于气候变化教育(climate change education)的理论及实践,从而提出恰当的教育方式和方法,以便提高通过高中地理学科对学生进行气候变化教育的有效性。为此,笔者进行探讨了国内外有关文献,调查了本国高中气候变化教育的现状;分析了越南高中地理课程中有关气候教育的内容及其教学方式,指出了越南高中气候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旨在从三个方面上提高通过高中地理课程进行气候变化教育的效果:首先,注重于知识、技能、态度三个维度的教育目标,并进一步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新力来革新课堂上气候变化教育的内容及方法。其次,加强组织合适的课外活动用来改变和补充学生应对气候变化的知识、认知和技能。最后,笔者结合教育信息化的发展趋势,以设计有关气候变化教育的一个专门的网站为载体,探讨越南高中气候教育的支持策略,以有效地支持高中教师,尤其是地理教师发展这项教育任务。本论文共分五章论述有关问题。第一章旨在分析有关气候变化教育的概念、内涵、其在越南的作用和价值,以及高中地理学科对于实施气候变化教育的优势。第二章主要进行调查和访问越南七个省份12所高中164名教师和1120名高中生。根据所获取的结果,本章进行分析当今越南高中气候变化教育的现状、其情况的原因和局限性。同时,本章探究了该国气候变化教育的文献、地理科目计划内容的特征,从而发现该计划与文献的优点、缺点和局限性。在此基础上提高越南高中地理教学中的气候变化教育有效性的策略。第三章通过分析高中地理课程内容和课本,以及国内外气候变化教育的教育倾向,本论文建议了气候变化教育内容和气候变化教育的知识、技能、态度三层的目标。本章还提出六种适当和积极的教育法的特点,用法及示例,可以对气候变化教育带来良好效果。对于拥有着气候变化教育内容的地理课,本论文建构教学活动的设计过程和规则,并且还设计了高中地理课程三个年级的三个示范教案。之后,笔者进行了教学实验,并将三个示范教案教学在越南顺化省(Thua Thien Hue)两所高中,以便检查本研究内容的有效性和可行性。第四章主要介绍了课外活动在实现全面教育目标中的概念和意义,以及当前越南高中实施课外活动的现状。本章也制定了目标、规则、内容和规程来有效地组织应对气候变化的课外活动。本研究提出了可以深化气候变化教育效果的七种课外活动以及其实现方式和实践例子。此外,笔者还针对两个课外活动设计了两个具体的教案,阐释组织活动的指导内容和方法,可供高中教师参考。第五章主要说明高中地理教育中有关气候变化教育网站的创建和使用。本章内容涉及到网站在教学,特别是在气候变化教育中的概念与作用、其设计与创建的规则、气候变化教育网站的构建过程、该网站的内容结构、接口、目录内容。并且,本章内容还指导师生对于气候变化教育网站的使用,以便提升应对气候变化教育的效果。
汪兰林,李登峰[10](2020)在《不确定环境下基于演化博弈的生态旅游开发利益相关者行为分析》文中指出当前针对生态旅游这类问题的研究主要采用非合作博弈中的"囚徒困境"模型.介于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模糊性,以及需要从长远角度来考察各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利用更符合实际情况的区间数来表示各利益相关者的收益及成本,并认为各利益相关者均为有限理性,构建了利益相关者的区间数演化博弈模型,再利用各利益相关者的区间数复制动态方程求解出纳什均衡,并用微分方程稳定性理论对其均衡结果进行稳定性分析.结果表明:三方最终策略的选择受博弈初始支付矩阵及关键参数的影响;提高旅游企业不保护环境行为的最低罚款;降低当地政府的最高监督成本和居民告发旅游企业不保护环境行为所承担的最高成本等策略,可实现博弈三方利益共赢.
二、Protecting the Environment(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Protecting the Environment(论文提纲范文)
(1)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国际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的理论意义及现实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问题概述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武装冲突的概念 |
二、环境的概念 |
三、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概念 |
第二节 武装冲突对环境的影响 |
一、直接影响 |
二、间接影响 |
第三节 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理论基础 |
一、伦理基础 |
二、法理基础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国际法律现状 |
第一节 国际人道法对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规定 |
一、国际人道法的相关原则 |
二、《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 |
三、《禁止为军队或其他任何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技术的公约》 |
四、其他限制作战手段和方法的专门公约 |
第二节 国际环境法对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规定 |
一、国际环境法宣言 |
二、国际环境法公约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国际法规则不完善 |
一、相关概念不清晰 |
二、相关条款较为笼统 |
第二节 冲突各方缺少保护环境的意愿 |
第三节 缺乏完善的监督、执行机构和组织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完善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国际法规则 |
一、贯彻可持续发展原则 |
二、明确相关概念 |
第二节 督促冲突各方切实遵守环境保护机制 |
一、提高武装冲突中参战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
二、督促各国在制定军事手册时重视环境的保护 |
三、落实武装冲突中环境损害的主体责任以及赔偿责任 |
四、缔结相关保护环境的条约 |
第三节 增强国际社会的监督和执行 |
一、国际社会的监督 |
二、设立“危害环境罪” |
三、建立“世界环境组织”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中国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标准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国内外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研究与发展现状 |
2.1.1 国外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研究与发展现状 |
2.1.2 国内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研究与发展现状 |
2.1.3 我国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存在的问题 |
2.2 国内外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标准体系研究与发展现状 |
2.2.1 国际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标准体系现状 |
2.2.2 国内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标准体系现状 |
2.3 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标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 |
2.3.1 相关概念 |
2.3.2 标准体系的基本理论 |
2.4 标准体系构建的方法比较研究 |
2.4.1 层次分析法 |
2.4.2 过程法 |
2.4.3 分类法 |
2.4.4 三维坐标法 |
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3.1 资料来源 |
3.2 研究方法 |
3.3 技术路线 |
4 现行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标准分析 |
4.1 我国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标准分析 |
4.2 我国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标准化存在的问题 |
4.3 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标准体系需求分析 |
4.4 国内外现行标准适用性分析 |
4.4.1 国外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现行标准适用性分析 |
4.4.2 国内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现行标准适用性分析 |
4.5 小结 |
5 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标准体系构建 |
5.1 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标准体系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
5.2 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标准体系的构建原则 |
5.3 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标准体系的依存主体 |
5.3.1 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要素的选择与确定 |
5.3.2 研究方法 |
5.3.3 问卷设计与回收 |
5.3.4 结果分析 |
5.3.5 标准体系要素分析 |
5.4 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标准体系框架 |
5.4.1 标准领域 |
5.4.2 标准要素 |
5.4.3 层次 |
5.5 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标准体系表 |
5.6 标准体系表编制说明 |
5.7 小结 |
6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 |
6.2 不足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A 中国自然保护地标准名录 |
附录B 中国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相关标准名录 |
附录C 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要素调查问卷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 |
致谢 |
(3)部编版初中语文教科书之社会责任素养因子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1.重视核心素养是世界性的主题 |
2.提高学生社会责任素养是我国社会的普遍诉求 |
3.教科书是社会责任素养的重要载体 |
(二)研究意义 |
1.引导教师关注语文教科书中的社会责任素养因子 |
2.促进《语文》学科社会责任教育价值的充分发挥 |
3.有利于社会责任素养在学科教学实践中的具体落实 |
(三)概念界定 |
1.责任 |
2.社会责任 |
3.社会责任素养 |
(四)研究综述 |
1.社会责任素养的研究现状 |
2.有关社会责任素养的框架研究 |
3.教科书中的核心素养研究 |
4.研究成果与反思 |
(五)研究设计 |
1.研究对象 |
2.研究内容 |
3.研究方法 |
4.研究流程 |
一、分析框架 |
(一)分析维度的确定 |
1.已有研究的分析维度 |
2.本研究的分析维度 |
(二)分析类目的确定 |
1.分析类目确定的依据 |
2.分析类目的制定过程 |
(三)本研究的分析框架与统计说明 |
1.本研究的分析框架 |
2.分析项目与统计说明 |
二、频度分析 |
(一)单元主题统计 |
(二)主副题统计 |
1.教读课文 |
2.自读课文 |
(三)课后练习统计 |
(四)插图统计 |
(五)综合性学习统计 |
(六)小结 |
三、内容分析 |
(一)他人责任 |
1.文明礼貌 |
2.诚信友善 |
3.乐于助人 |
4.孝敬父母 |
5.和谐家庭 |
6.小结 |
(二)集体责任 |
1.遵纪守法 |
2.热爱集体 |
3.维护公正 |
4.小结 |
(三)国家责任 |
1.主动作为 |
2.热爱祖国 |
3.小结 |
(四)生态责任 |
1.热爱自然 |
2.保护环境 |
3.小结 |
四、结论与建议 |
(一)结论 |
1.教科书中最强调“国家责任” |
2.“热爱祖国”是最主要的责任素养 |
3.对他人的责任最强调诚信友善 |
4.对集体的责任最关注维护公正 |
5.教科书重视亲近自然的理念 |
6.体现语文学科的人文性特点 |
7.关注到社会责任能力的锻炼 |
8.呈现方式以主副题和课后练习为主 |
9.选文体裁丰富,重视选文经典性 |
(二)建议 |
1.适当调整社会责任素养维度的比例 |
2.合理协调社会责任素养类目的比重 |
3.深入研读教材选文以落实素养目标 |
4.引导课后多样化练习以扩大培养途径 |
5.丰富社会责任素养选文的多元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绿色原则在我国侵权法的展开 ——以《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六十六条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绿色原则的释义及在我国侵权法中展开的必要性 |
1.1 绿色原则的释义 |
1.1.1 绿色原则的内涵 |
1.1.2 绿色原则的理论基础 |
1.2 我国侵权法展开绿色原则的必要性 |
1.2.1 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需求 |
1.2.2 国际民法绿色化趋势与我国环境政策的需求 |
1.2.3 回应我国侵权法新定位的需求 |
第二章 我国侵权法对绿色原则的体现与不足 |
2.1 我国侵权法对绿色原则的体现 |
2.1.1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六十六条对绿色原则的体现 |
2.1.2 《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对绿色原则的体现 |
2.1.3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次审议稿》对绿色原则的体现 |
2.2 我国侵权法对绿色原则体现的不足 |
2.2.1 我国侵权法缺少绿色原则的功能定位 |
2.2.2 欠缺与绿色原则内涵对接的侵权法规范 |
第三章 我国侵权法实现绿色原则的边界与制度需求 |
3.1 我国侵权法实现绿色原则的边界需求 |
3.1.1 遵循我国侵权法制度的价值目标 |
3.1.2 不改变侵权法的制度性质 |
3.2 我国侵权法对实现绿色原则的制度需求 |
3.2.1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六十六条的法律制度探析 |
3.2.2 增设侵权法上的“绿色”制度 |
第四章 域外侵权法对绿色原则体现的探究与启示 |
4.1 德国侵权法对绿色原则的体现 |
4.1.1 德国侵权法对绿色原则的体现概况 |
4.1.2 德国侵权法对绿色原则的体现评价 |
4.2 日本侵权法对绿色原则的体现 |
4.2.1 日本侵权法对绿色原则的体现概况 |
4.2.2 日本侵权法对绿色原则的体现评价 |
4.3 美国侵权法对绿色原则的体现 |
4.3.1 美国侵权法对绿色原则的体现概况 |
4.3.2 美国侵权法对绿色原则的体现评价 |
4.4 域外侵权法对绿色原则的体现给我国的启示 |
4.4.1 在我国侵权法中全面推进绿色原则 |
4.4.2 完善侵权法上的“绿色”救济制度 |
第五章 我国侵权法实现绿色原则的立法途径和司法途径 |
5.1 我国侵权法实现绿色原则的立法途径 |
5.1.1 明确定位绿色原则在我国侵权法中的功能 |
5.1.2 完善侵权行为类型、归责原则及举证责任 |
5.1.3 完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关于绿色原则的应然制度 |
5.2 我国侵权法实现绿色原则的司法途径 |
5.2.1 明确绿色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 |
5.2.2 避免绿色原则在司法中成为万能条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一、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的概述 |
(一)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的概念 |
(二)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的特征 |
1.起诉适格主体扩展到公民个人 |
2.起诉目的具有显着的预防功能 |
3.起诉条件的相对放宽与适用范围的收缩 |
4.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审判能动性的提高 |
(三)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的构建必要性 |
1.理论视角 |
2.实践视角 |
二、中国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状况 |
(一)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现状 |
1.存在合理性争议 |
2.适用证明责任体系争议 |
(二)中国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立法现状 |
1.相关法律规定较为分散 |
2.法律规定存在诸多不足 |
(三)中国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状况 |
1.司法判决理念落后 |
2.相关审判要素法律规定模糊 |
3.相关配套程序缺失 |
(四)新时期中国完善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的意义 |
1.有利于全面落实公民的合法环境权利 |
2.满足环境保护事业对于事前预防救济的需求 |
3.有益于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真正实现 |
4.促进预防性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 |
三、域外国家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实践及经验借鉴 |
(一)美国 |
1.公民诉讼的原告资格 |
2.公民诉讼的起诉范围 |
3.公民诉讼的起诉期限 |
4.公民诉讼的前置程序 |
5.公民诉讼的诉讼费用 |
6.公民诉讼的救济手段 |
(二)德国 |
1.德国环境团体公益诉讼制度的适用范围 |
2.德国环境团体公益诉讼规定的起诉条件 |
3.德国对于环境团体提起公益诉讼的限制 |
4.环境团体公益诉讼审理的专门性 |
5.环境团体公益诉讼的诉讼费用 |
(三)印度 |
1.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 |
2.环境公益诉讼的能动司法 |
3.环境公益诉讼的书信管辖权 |
4.环境公益诉讼的证据问题 |
5.环境公益诉讼的特别救济方式 |
(四)其他国家 |
1.日本 |
2.意大利 |
(五)域外国家环境公益诉讼的预防性经验总结 |
1.多元化的适格原告主体 |
2.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的有限性 |
3.灵活的诉讼费用承担模式 |
四、中国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完善的路径 |
(一)重构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裁判理念 |
1.坚持环境风险预防比例原则 |
2.环境司法独立审判原则 |
3.贯彻落实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赢原则 |
(二)补充完善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立法规定 |
1.适格主体范围的适度放宽 |
2.明晰相关案件要素的界限 |
3.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和证明标准的明确 |
4.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的专门立法 |
(三)构建完备的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司法配套程序 |
1.成立专门的环境治理主管行政机关 |
2.行政机关环境治理职责的先行实施 |
3.构建系统完备的激励机制 |
4.司法能动性的适度提高 |
5.执行难破解方式多元化 |
(四)营造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适用的社会氛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6)新时代高校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1.1 课题来源 |
1.1.2 研究的目的 |
1.1.3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在该方面的研究现状及分析 |
1.2.1 国内在该方面研究现状及分析 |
1.2.2 国外在该方面研究现状及分析 |
1.3 主要研究内容、方法及创新点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点 |
第二章 新时代高校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概述 |
2.1 新时代高校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相关概念解析 |
2.1.1 生态文明与生态文明观 |
2.1.2 生态文明观教育 |
2.1.3 新时代高校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 |
2.2 新时代高校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必要性 |
2.2.1 提升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内在要求 |
2.2.2 培养大学生践行生态文明行为的必然要求 |
2.2.3 完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时代要求 |
2.3 新时代高校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依据 |
2.3.1 理论依据 |
2.3.2 现实依据 |
第三章 新时代高校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内容及特征 |
3.1 新时代高校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内容 |
3.1.1 生态自然观教育 |
3.1.2 生态价值观教育 |
3.1.3 生态法治观教育 |
3.1.4 生态道德观教育 |
3.2 新时代高校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特征 |
3.2.1 时代性 |
3.2.2 实践性 |
3.2.3 渗透性 |
3.2.4 人本性 |
第四章 新时代高校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举措 |
4.1 坚持新时代高校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原则 |
4.1.1 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 |
4.1.2 价值性与知识性相统一 |
4.1.3 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统一 |
4.1.4 主导性与主体性相统一 |
4.2 创新新时代高校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形式 |
4.2.1 创新理论教学形式 |
4.2.2 拓展实践教学途径 |
4.2.3 搭建网络教育平台 |
4.3 营造新时代高校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环境 |
4.3.1 增加校园环境“硬件”设施 |
4.3.2 加强校园环境“软件”建设 |
4.3.3 打造特色生态校园环境 |
4.4 强化新时代高校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保障 |
4.4.1 提升师资能力 |
4.4.2 强化物质保障 |
4.4.3 建立激励机制 |
第五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及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7)论我国企业间环境协议的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企业间环境协议的一般性分析 |
(一)企业间环境协议的概念 |
(二)企业间环境协议的表现形式 |
(三)企业间环境协议限制竞争的方式 |
(四)企业间环境协议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
1、环境政策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
2、企业间环境协议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
二、我国企业间环境协议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立法现状及缺陷分析 |
(一)我国企业间环境协议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立法现状 |
(二)我国企业间环境协议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缺陷分析 |
1、豁免条件不明确 |
2、豁免标准不明确 |
3、相关概念界定不明确 |
三、欧盟豁免企业间环境协议的典型案例及经验分析 |
(一)典型案例 |
1、CECED洗衣机案与CECED洗碗机和家用热水器案 |
2、DSD案 |
3、ACEA案 |
(二)经验分析 |
四、完善我国企业间环境协议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建议 |
(一)我国环境协议反垄断法豁免路径 |
1、认定环境协议 |
2、分析竞争效果 |
3、适用合理原则 |
4、决定是否豁免 |
(二)完善立法 |
1、引入“附属限制理论” |
2、确定比例原则 |
3、增加环境收益抗辩 |
(三)宽松执法 |
1、对环境协议规制及豁免持宽松态度 |
2、附条件予以豁免 |
(四)政策鼓励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8)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国际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意义 |
1. 理论意义 |
2. 实践意义 |
(二) 研究现状 |
1. 国内研究现状 |
2. 国外研究现状 |
3. 研究的不足 |
一、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概念界定 |
(一) 武装冲突的概念 |
1. 武装冲突的含义 |
2. 武装冲突的分类 |
2. 武装冲突与国际战争的辨析 |
(二) 环境的概念界定 |
1. 环境的定义及特征 |
2. 应受重点保护的环境 |
(三) 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概念 |
1. 国际人道法中“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概念的产生 |
2. 国际实践推动“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概念的发展 |
3. 国际法研究中的“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概念 |
二、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理论基础 |
(一) 伦理学理论基础 |
1. 战争伦理学理论 |
2. 环境伦理学理论 |
(二) 法学理论基础 |
1. 国际人道法理论 |
2. 国际人权法理论 |
3. 国际环境法理论 |
4. 国际刑法理论 |
(三) 环境科学理论基础 |
1. 动态平衡理论 |
2. 生态阈值理论 |
三、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原则与规则 |
(一) 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原则 |
1. 人道主义原则 |
2. 军事必要性原则 |
(二) 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国际法规则 |
1. 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主体 |
2. 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对象 |
3. 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内容 |
4. 违反“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国际责任 |
四、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评析与展望 |
(一) 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评析 |
1. 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主要特点 |
2. 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
(二) 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展望 |
1. 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发展态势 |
2. 完善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努力方向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越南高中地理气候变化教育的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外关于气候变化教育的研究 |
二、高中地理气候变化教育研究:国际的研究与越南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三、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四、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技术路线 |
第一章 高中地理气候变化教育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高中地理气候变化教育的理论基础 |
一、人类与大自然之间的关系-和谐共生理论 |
二、可持续发展论 |
三、建构主义教学理论 |
四、整合性教学理论 |
五、后现代主义课程理论 |
第二节 气候变化教育的内涵 |
一、全球气候变化及其表现 |
二、气候变化教育 |
三、气候变化教育的方式 |
第三节 越南高中地理气候变化教育的必要性 |
一、越南的气候变化状况 |
二、越南高中地理气候变化教育的价值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越南高中地理气候变化教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
第一节 越南高中地理气候变化教育现状分析 |
一、越南高中地理气候变化教育现状的调查分析 |
二、教师访谈调查结果分析 |
三、越南高中地理气候变化的教材分析 |
第二节 当前越南高中地理气候变化教育存在问题分析 |
一、越南高中生对于气候变化的认知和态度 |
二、高中气候变化教育的投资与关注不匹配 |
三、教学方式方法的不当使用导致教育效果较差 |
第三节 提高越南高中地理气候变化教育效性的策略 |
一、提升高中地理教师的气候变化教育实施能力 |
二、重视课外活动中的气候变化教育 |
三、教育信息化助力气候变化教育实施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越南高中地理气候教育途径:基于课堂教学的探索 |
第一节 越南高中地理气候变化课堂教学的目标和内容 |
一、越南高中地理气候变化教育的目标及原则 |
二、高中地理气候变化课堂教学的内容组织 |
第二节 高中地理气候变化课堂教学的方法 |
一、高中地理使用气候变化教学方法的导向 |
二、高中地理气候变化教学的主要方法 |
第三节 越南高中地理气候变化课堂教学设计 |
一、设计原则 |
二、气候变化教育教学设计过程 |
三、高中地理气候变化教育设计案例 |
第四节 越南高中地理课中的气候变化教学实验 |
一、实验目的及对象选择 |
二、实验时间 |
三、实验方法 |
四、实验结果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越南高中地理气候教育途径:基于课外活动的探索 |
第一节 气候变化教育课外活动及其开展 |
一、气候变化教育课外活动的概念 |
二、越南高中目前的课外活动情况 |
三、高中气候变化教育课外活动的目标及原则 |
第二节 越南高中地理气候变化教育课外活动的组织流程 |
一、高中气候变化教育课外活动的主要内容 |
二、高中气候变化教育课外活动的组织流程 |
第三节 组织高中气候变化教育课外活动的主要形式 |
一、组织有关气候变化知识专题讲座 |
二、成立气候变化俱乐部 |
三、举行与气候变化教育有关的比赛 |
四、气候变化教育游戏 |
五、课外相关技能培训课程 |
六、为高中生举行与气候变化有关的现场考察或实地参观 |
七、参与当地组织的气候变化宣传活动 |
第四节 高中地理气候变化教学实践的课外活动设计案例 |
一、苻连水文气象站的参观活动 |
二、“为我们未来保护气候”金钟挑战赛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气候变化教育网站的建构与使用:基于信息化的探索 |
第一节 气候变化教育网站及其作用 |
一、气候变化教育网站 |
二、网站对于高中地理课程中气候变化教育的作用 |
第二节 高中地理气候变化教育网站的建设 |
一、气候变化教育网站的设计与建设原则 |
二、气候变化教育网站建设过程 |
三、气候变化教育网站的结构 |
第三节 高中气候变化教育中网站的运用 |
一、对于气候变化教育网站的理解 |
二、使用气候变化教育网站来支持教学过程 |
三、气候变化教育网站使用的注意事项 |
本章小节 |
结论 |
一、对越南高中地理课程中进行气候变化教育的建议 |
二、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越南高中学生调查问卷 |
附录二:高中气候变化教育教师调查问卷 |
附录三:实验测验卡 |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等 |
致谢 |
四、Protecting the Environment(论文参考文献)
- [1]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国际法律问题研究[D]. 曾凡阳.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2]中国自然保护地环境教育标准体系研究[D]. 孙雅妮. 北京林业大学, 2020(02)
- [3]部编版初中语文教科书之社会责任素养因子研究[D]. 梁美红. 浙江师范大学, 2020(02)
- [4]绿色原则在我国侵权法的展开 ——以《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六十六条为视角[D]. 封玮玮. 河北大学, 2020(08)
- [5]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问题研究[D]. 苏韵涵. 河南大学, 2020(02)
- [6]新时代高校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研究[D]. 曹雪梅. 河北大学, 2020(08)
- [7]论我国企业间环境协议的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研究[D]. 魏楠楠. 安徽大学, 2020(07)
- [8]武装冲突中环境保护的国际法研究[D]. 张兰丹.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9]越南高中地理气候变化教育的实践研究[D]. 阮氏显(NGUYEN THI HIEN).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1)
- [10]不确定环境下基于演化博弈的生态旅游开发利益相关者行为分析[J]. 汪兰林,李登峰. 数学的实践与认识, 2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