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心血站,山东青岛266071)
摘要:血费报销工作是无偿献血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不断改进血费报销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减少报销过程中的各种程序,为献血者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才能提高献血者再次献血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无偿献血事业的正确认识,有利于推进无偿献血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以无偿献血者在血费报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时提出对如何改进和完善血费报销的相关问题提出建议和应对措施。
关键词无偿献血血费报销相关问题措施
一、血费报销依据
无偿献血,免费用血是我国无偿献血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2)。2006年青岛市卫生局印发《关于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医疗用血费用报销办法》第二条:在市中心血站及其采(供)血点,流动采血车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报销医疗用血费用适用本办法(3)。本办法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青岛市无偿献血的持续,健康发展。但在实际操作血费报销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问题,急待解决,现将血费报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探讨,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无偿献血报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报销者提供的材料不全。
根据青岛市血费报销要求,报销者需提供献血证、有效身份证明、用血发票、用血清单及用血者与献血者有效证明等资料。报销者需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准备这些材料,涉及到医院、保险机构、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血站等部门,给献血者带来诸多不便。报销过程中,遇到所带材料不齐时,献血者往返以上部门取得相关材料,极易引起献血者的抱怨。
2、省内异地报销出现的问题。
山东省卫生厅2010年8月印发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即时返还通知。当用血地与献血地不一致时,由用血地血站将登记表传真或扫描件发至献血地血站。献血地血站对登记表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根据当地用血返还标准出具“无偿献血者用血返还凭证”,加盖公章后传真或扫描件发至用血地血站。同时将无偿献血者用血返还凭证送本单位财务科备案,用血地血站与献血地血站定期结算。由于省内间免费用血政策不一致,例有的地区,献血超过5年,本人用血时只能等量返还;而青岛市的返还政策是,本人献血量达不到1000ml,不分献血时间,均以5倍的血量返还献血者,献血量达1000ml以上者,本人终身免费用血,势必产生一人在不同地区献血却享受免费用血待遇不一样的结果,由于用血政策的不一致,给献血者报销带来诸多困扰。
3、省内献血者信息不能共享。
目前山东省内各家血站使用的采供血信息管理系统不一致,由于各家血站还没有联网,信息就不能共享,遇到异地报销时,只能以传真等方式对献血者资料进行确认,报销结束后还要双方定期进行结算,存在效率低,多次报销的隐患。
4、患者在医院用血时不能直接报销。
青岛市目前血费报销采取的方式是患者在医疗机构用血时先行缴费,出院后凭发票和相关资料到血站(各区采血点)报销,而不能在医院直接报销,且报销过程中需准备各种资料,给献血者留下“献血容易报销难”的印象,极大地挫伤献血者的积极性,极易造成对无偿献血的负面影响。
四、应对措施
1、血站作为社会公益性组织,各地政府应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对采供血机构的投入,完善无偿献血的激励政策,落实无偿献血者及亲属用血政策制度,政府还应结合当地的医疗保险政策,适时调整相关输血费的报销返还政策(4)血费报销工作人员应全面掌握免费用血报销的相关政策,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热情细致接待献血者,为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想方设法为免费用血者提供便利,避免产生献血容易报销难的印象。
2、加强与涉及到为免费用血报销者提供材料部门的沟通,方便献血者取得证明材料,建议医疗机构将输血费用单独列项,让献血者知晓应报销的费用。血费报销办公室应配备相应的网络设施,利用强大的网络功能对所带材料不全的献血者,能够利用微信和QQ即时传递信息,避免献血者往返各部门,提高工作效率,为献血者提供现代化的服务。
3、除了采供血机构日常的无偿献血宣传外,各医疗机构应配合血站在各病区摆放用血报销政策及相关流程的宣传单或宣传牌,在献血者献血时和用血时发放免费用血宣传页,以便让献血者知晓用血后该如何到血站或医疗机构报销血费的流程。
4、及时向社会进行信息公开,将血液收费标准、免费用血等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7月22日半岛都市报讯,上半年,青岛市中心血站共为居民报销血费1439人次,一共报销131.34万元,其中为本地居民报销124.84万元,省内其他地市居民报销6.5万(5)元。
5、捐献血液与使用血液的折算
国家及地方性法规对免费用血的计算方法没有明确规定,随着各地成分血使用率大比例上升,有的已达99%以上,献血者献的是全血或者机采血小板,而使用的却不止这两种成分,特别是多次用血,报销的换算及节余各地不一,献血者也有各种疑问,青岛市在2006年青法规(2006)22号文件明文规定,献(用)血量200ml按一个单位计算,献(用)一个治疗量的单采成分血,按800ml血量计算,累计献血量不满1000ml,献血者的亲属已报销的医疗用血不足献血量的,献血者本人可享受报销的最大医疗用血费用,按照献血量减去亲属用血后的剩余血量的五倍计算,献血者的亲属报销的医疗用血量已达到献血量的,献血者本人及其亲属不再享受医疗用血费用报销,明确了献血量与用血量的报销比例,做到有章可循。
6、异地报销
按照现行规定,符合免费用血的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后,需到献血所在地报销用血费用,这务必给外地的献血者带来诸多不便。2012年5月卫生部发布了异地报销血费文件(6),随着社会的进步,交通的便捷,人员流动性也是越来越频繁,尤其是大学生,在校时参加无偿献血,可工作时到另一个城市,为方便献血者异地报销血费,山东省内从2012年9月1日启动省内异地报销工作,要求各级血站、用血医疗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落实专人负责,专用传真,公布咨询电话,保持通讯畅通,为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提供及时、优质、快捷的服务,极大方便了献血者。实施省内异地血费报销后,献血者报销成本明显降低,可以减少献血者相关路费,节省献血者及其亲属报销所用时间,而且对多次、多地点献血者的用血程序实现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献血者。为保持无偿献血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建议最好在全国统一血液价格,统一报销标准和用血扣除标准,进一步完善无偿献血制度,这是血站系统今后的发展方向。
7、建立医疗机构用血直报模式
我国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采供血管理(7),在医疗机构建立窗口直接报销方式,即利用血站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的网络信息系统,让献血者在医疗机构用血后,带上身份证,献血证、出院清单,用血发票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对无偿献血者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直接扣除用血费用,再由血站与医疗机构定期结算。目前国内有的血站已开展此项工作,医疗机构窗口直接报销程序受到广大免费用血者的积极支持和欢迎,他们认为该程序方便、简捷,优于原有报销程序(8)。
8、建立全国范围内异地报销程序
血费实际上是患者医疗保险的一部分,青岛市目前除尿毒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用血有医保统筹外,其余的病种均需自负用血费用。鉴于此种情况,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全国范围内的血费医疗保障制度,将献血者血费报销程序并入到医疗保险直报系统,或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异地直接报销程序,最终实现献血者在用血医疗机构或医保机构直接快速报销。
五、讨论
现阶段献血者献血的功利性和公益性并存,“利己利人”,是现阶段人们献血的源动力和价值所在(9),血费报销工作是无偿献血事业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不断改进血费报销流程,提高服务水平,为献血者提供便利的的条件,更加方便献血者用血报销,才能有利于提高献血者再次献血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公众对无偿献血工作的正确理解,有利于推进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鸿捷,赵云珠等.联合分析法在无偿献血征募管理中的作用[J].中国输血杂志,2003,16(2):135-136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S]第十四条
(3)2006年22号,青卫法规字[S].
(4)孟庆丽,安万新等.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的探讨[J].中国输血杂志,2011,24(3):188-190
(5)韦丽丽.上半年青岛中心血站为居民报销血费131万余元[N].半岛都市报,2014年7月22日(3).
(6)《关于做好方便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异地用血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427号,卫生部[S].
(7)程远.血液信息系统网络设计[J].中国输血杂志,2009,22(12):964-966
(8)漆萍,彭国进等.医疗机构窗口直报血费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影响作用[J].实用医院临床杂志2013,10(1):180
(9)姚远.采供血机构输血费用报销问题研究——以宜昌市为例[J].《财经界:学术版》,2013,29(1):266-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