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中国刑法向近代化迈进的方式是学习日本、以日本为媒介学习西方。清末黄遵宪所撰《日本国志·刑法志》详细叙述、评论日本刑法发展历史,并翻译日本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刑法即旧《刑法》。《日本国志·刑法志》采用中国古代正史“志”的体例,详近略远,重点论述日本当今刑法;沿袭刑法法典化传统,第一次翻译外国刑法典;开始摆脱诸法合体局面,形成专门的刑事法律;将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完全分开;在排列顺序上先刑事诉讼法后刑法,体现了朴素的程序优先意识。汉译日本旧《刑法》首次明确提出“总则”的说法,法典中出现“刑”字,沿用至今,为中国刑法近代化开辟形式上的道路。《日本国志·刑法志》认为刑法的精密化是法律发展的趋势,建立近代完备的刑事法律体系是必要的。《刑法志》里有大量近代西方刑事法律新名词,近代中国人通过《刑法志》迅速掌握了近代刑事法律术语。《刑法志》不仅从日本输入大量法律新词,也输入大量比较系统准确的西方法知识。体例和内容均含有许多刑法近代化的因素,大大加快了中国刑法的近代化。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刑法志》在衔接古代刑法与近代刑法的过程中具有独特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