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挥窗口作用 服务经济建设(论文文献综述)
闫菁清[1](2021)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下的行政服务中心建筑设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政治民主化的高速发展,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浪潮、公民文化需求兴起的大时代背景下,作为政府制度改革创新产物的行政服务中心是行政服务工作的重要物质空间载体,它通过将行政审批职能部门集中整合形成一站式服务机构,来为企业与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以提升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在为社会经济发展消除制度性障碍的同时,提高政府对公众的回应力。行政服务中心在从诞生至今的二十余年内,发挥着巨大成效并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建设。目前,随着各级政府对政务服务建设的重视度逐年提高,各地行政服务中心纷纷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优势不断进行政务创新,开始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而当下的行政服务中心建筑设计依旧沿用僵化、保守的政务办公建筑设计方法,忽略了行政改革及信息化时代背景发展需求,行政服务中心建筑设计明显滞后于新的政务服务模式,而显现出建筑设计中的各种问题。基于对此的思考,本文以我国各地的市级、区级行政服务中心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进行研究,针对当下时代发展需求与行政服务中心建筑之间存在的矛盾进行分析梳理,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的影响机制为启发对行政服务中心建筑策划与建筑设计提出策略性意见,从而使行政服务中心建筑顺应时代发展,产生积极效应。本文以当前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为切入点进行阐述,探究阻碍行政服务中心建筑发展的深层困境。分析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的产生背景、作用机制以及它对行政服务中心建筑的影响,总结归纳出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下行政服务中心建筑发生的转变,并根据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下行政服务中心建筑发展新趋势,总结出行政服务中心在互联网+政务模式下的设计前期和建筑设计的策略,对行政服务中心建筑在建设目标、功能配置、空间构想方面提出前期策划策略,对行政服务中心建筑在空间形态、布局组织与环境设计等方面的设计策略做出详细阐述,为互联网+政务模式下的新型行政服务中心的建筑设计提供指导与借鉴。
赵永斌[2](2021)在《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78-2018)》文中认为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关键内容,也是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动力。改革开放以来,外资首先弥补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双缺口”,发挥了经济增长“催化剂”的作用,然后通过产业关联产生投资带动和乘数效应,间接推动了中国经济增长。此间,外资通过技术和管理溢出、出口促进、就业吸纳和竞争效应等机制,直接或间接提升了中国经济发展质量,带来诸多效益。目前,中国已经从政策型开放进入制度型开放的新阶段,从重点区域开放进入全方位开放的新格局,在利用外资方面,进入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落实准入后国民待遇的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阶段。在此背景下,内陆地区引进外资,提升利用外资效益,对于支撑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山西省作为连接东西,贯通南北的中部省份,经济外向度较低,发展水平不高,如不加强引进外资,提高利用外资效益和经济开放度,势必造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的中部“梗阻”。目前,山西省利用外资存在三方面的挑战:一是逆全球化抬头、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引资竞争等因素,导致来晋投资流量有减少的风险;二是中国长期对外开放政策的区域异质性,使山西省在新时代利用外资面临“马太效应”;三是外商投资的资源型经济路径依赖可能降低利用外资的效益。在上述背景下,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利用外资,提升综合效益,变“马太效应”为“后发优势”,成为山西省推动制度型开放,支撑中国全方位开放新格局需要解答的重大命题。而解答此命题,必须首先梳理利用外资的变迁历程、总结规律、评价效益并剖析影响因素,据此提出针对性强的政策建议,才能鉴往知来,解答上述命题。目前,全国层面对内陆资源型地区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的研究比较少,已有的关于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的研究,也因缺乏对史实的把握而解释力不足。山西省作为内陆资源型地区,内陆区位特征和资源型经济特征决定了其在利用外资上具有独特的逻辑和规律。从这两个特征出发,研究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变迁与效益问题,具有典型的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基于此,本文对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在文献分析的基础上,参照利用外资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山西省利用外资的阶段性主导因素等,将研究时段分为1978-1991年(内陆区位约束下的小规模探索阶段)、1992-2001年(内陆与资源型特征主导易位下的高速流入阶段)、2002-2012年(资源型经济优势强化与服务业快速引资阶段)、2013-2018年(资源型经济转型与内陆开放型经济建设双主导的高质量导向引资阶段)四个阶段。其次采用史料实证分析、规范分析、历史制度分析和归纳演绎等分析方法,对每个阶段利用外资变迁的事实和规律进行梳理总结,评价利用外资的综合效益并剖析其影响因素。最后,结合山西省当下利用外资的内外部环境,提出政策建议,以鉴未来。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和观点如下:一、关于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事实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总体规模较小,但呈现上升趋势,到现阶段已经与其经济规模相适应。外商直接投资自2006年之后成为主要投资方式。港澳台资项目比例始终占有绝对优势;欧美澳等发达国家投资份额先增后减,但高于全国水平。影响外资来源国别结构的主要因素是金融危机、地缘经济等。在投资方式上,外商独资企业比例持续低于全国,营商环境差、交易成本高和资源型行业股权比例限制使然。外商投资行业上,入世之前以工业为主,入世后服务业逐步增加,工业内部“煤焦冶电”等传统领域投资比例经历了“增-减-增”的过程。外商投资区域上,省会太原引资居多,但投资区域协调性逐渐增加,开发区、综改区等渐成主要载体。二、关于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规律总结(1)资源禀赋是山西省吸引外商投资的独特条件,也是导致山西省引资特征、使用效益与全国不同的根源,直到现阶段,该条件仍是吸引外商来晋投资的主要因素。(2)内陆特征与资源型经济特征在引资主导地位上彼此制衡。内陆特征下,交通成本约束形成了高附加值、非运输成本敏感型引资偏好,而资源型经济发展形成了初级资源产品(低附加值、高运输成本)引资偏好。交通条件改善的情况下,后者在“资源诅咒”下取得引资主导地位,倾向于降低外资效益,需要政策予以引导和规制。(3)围绕资源型经济的两面(加强优势、补齐短板)不断调整,是山西省利用外资40年政策变迁的主线,导致利用外资的出发点过度聚焦于资源型经济,而忽视其综合效益的释放。(4)外商选择何种方式在晋投资,是其竞争优势内部化成本和经营收益权衡的结果,也是反映山西省市场化程度和营商环境优劣的指标。(5)资本增殖的本性决定了无论是直接外资还是间接外资,盈利性都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借用外国贷款用途的盈利性不应被公益性完全覆盖。三、关于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的表现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利用外资的综合效益总体上升,港澳台资的综合效益高于其他外资,主要是在创新和协调两方面具有优势,其他外资则在共享效益上更胜一筹。到现阶段,创新效益和绿色效益是利用外资亟待提升的两个方面。四、关于影响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的因素分析(1)山西省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链长度不足、创新吸收能力较低,不利于吸收外资的创新溢出;合资企业管理“国内化”降低了外资管理经验的溢出。(2)鼓励外商投资于“煤焦冶电”等资源型、高退出门槛的行业,降低了外资在晋的协调效益,而且这种降低是持续性的。(3)投资行业高碳化和低环境规制,降低外商投资的绿色效益。(4)资源型经济下,资源收益追逐型外资挤出外向型外资;汇率缺口消失下,创汇动机减弱,引进外资的外向度降低,影响外商投资的开放效益。(5)成本敏感型外资对劳动力的技术要求低、可替代性强,且多投资于低附加值领域,在房地产过热推动土地价格上升的情况下,外资倾向于削减员工工资,从而降低了收入带动效益。上述因素也是山西省提升利用外资效益的切入点。最后,本文基于上述事实梳理、规律总结和原因分析,结合当下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际、国内、省内环境,从6个方面提出了15条针对性、可行性较高的建议。这6个方面是:(1)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大局下,加大绿色外资的引进力度和规模。(2)在RCEP、CIA等新型区域投资贸易协定中,立足关键领域和对象开展精准招商引资。(3)在“一带一路”倡议和“双循环”发展格局中,主动承接和引进相对先进和高效益的外资企业。(4)在“煤炭生产向资源富集地区集中”的煤炭生产布局调整下,既要提升外商投资的协调性,又要在煤炭清洁生产、运输和加工领域发挥外资的绿色效益。(5)在资源型经济转型中,提升外资的创新效益,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引资力度。(6)构建优质引资环境,重引增量更重稳存量,进一步释放既有外资企业的综合效益。
王亮[3](2021)在《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经济结构深入调整、人口结构深度变化,公众对公共服务的社会预期不断提升、需求层次不断提高、参与意识不断增强,这对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目前我国公共服务存在质量不高、规模不足、发展不平衡等多方面问题,具体表现为:城乡区域间服务水平差异较大,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服务设施不足,设施利用率较低;公共服务人才短缺,人力资源保障不足;服务尚未有效惠及全部流动人口和困难群体,项目存在覆盖盲区;社会力量参与,不足体制机制创新滞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是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基于以上背景,本文选择了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相对完善的日本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史论结合的方式,研究其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历史演进、架构及相关主体的作用发挥等内容,并通过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的分析,见微知着,深入探讨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运行机制和效果,以期借鉴其经验,为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供助益。本文分析认为,战后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从政府单一主体供给向政府、社会、企业多元主体供给不断转变,历经官制型体系、融合型体系后,最终形成官民共治型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官民共治体系下,政府和以非营利组织为代表的民间事业者发挥着主体作用,市场则作为纽带推动着官民协同共治的进程,其中政府是公共服务供给的主要主体,发挥主导作用;市场化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方式,对提升服务供给效率和水平不可或缺;非营利组织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主体构成,其既可以单独承担社会事务,同时也可以与政府或其他民间事业者合作满足民众公共服务需求。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各司其职、相互协同,共同保障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为了考察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子系统的运行,结合当前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影响研究的现实需要,本文针对日本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做了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其作用发挥机制、应对新冠疫情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内容,对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效率效果进行检验。在此基础上,总结日本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经验,以期为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提供参考。本文从结构上包括6部分共9章内容,具体如下:第一部分为绪论,即第1章。主要包括研究的背景与意义、文献综述以及介绍本文的研究方法和思路,归纳本文可能的创新和不足。第二部分为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理论分析,即第2章。主要包括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供给及其体系的内涵探讨,总结和分析了公共服务体系的一般形式,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的约束条件以及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为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演进及其特征,即第3章。从历史演绎的角度,对战后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进行归纳与逻辑梳理,总结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演进过程中的一般规律和特征。第四部分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结构及主体作用分析,包括第4、5、6、7章,为本文的核心部分。以前文分析内容为基础,采取“总—分”形式对日本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进行解构。从总体上,以官民协同治理为角度,分析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构成形式、体系形成的动因以及官民协同治理的机制,分析表明政府和以非营利组织为代表的民间事业者发挥着显着的主体作用,而市场是两者之间协同合作的载体。其后,分别从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的视角出发,分析三者在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各自作用的发挥,以更好地解析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以期为我国提供切实借鉴。第五部分是案例分析,即第8章。结合当前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实际,选取公共卫生危机应急管理体系进行考察,通过分析其作用发挥机制、应对新冠疫情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内容,见微知着,对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运行效果进行验证。最后,借鉴日本经验,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即第9章。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总结日本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的建议。
张兰欣[4](2021)在《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机制研究 ——以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为例》文中提出协调有序的市场秩序,健康发展的国民经济和高品质的百姓生活都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市场监管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十九届三中全会要求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2018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设立。这一系列改革措施都有利于形成一个让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创建让消费者放心的市场机制,对于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有重要的意义。而在实际的市场监管机构中仍存在事前零散无序的监管和多部门的重复执法导致了监管的“错位”“缺位”等问题,抑制了市场活力。为解决以上问题,建立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机制,需要进一步的探究。为探索科学合理的地方市场监管机制,本研究首先梳理了我国中央和地方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政策沿革、背景、目标、改革成果和地方有代表性的市场监管改革模式,为构建地方市场监管机制提供了启示意义。其次选取了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实践为个案。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先行先试,2014年成立P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三合一”的整改,整合了原三局的所有职能。市场监管的职能经过整合后得到极大强化,监管重心也从“市场准入”转变到“事中事后监管”,放低了准入门槛,打破了分段监管流程,实现了全程管理;同时依托监管具体措施的创新提升监管效率,促进了P区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六年来,该局创新制定了120余项监管措施,且大多都已被S市乃至全国学习借鉴。基于此,选取行政生态理论、角色理论和无缝隙政府理论为理论基础,构建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托该理论框架分析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实践概况,市场监管部门如何通过机构设置、职能转变、监管措施创新等方式来适应外部行政生态环境,并实现“角色重塑”。本研究通过深度调研提炼出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机制,该机制包括四个层面:角色领悟机制、角色定位机制、角色自律机制、方式创新机制。首先是角色领悟机制,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从外部生态环境中的政策环境、经济发展、社会整体需求等层面领悟生态环境对于市场监管的期望;其次是角色定位机制,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外部生态环境精准定位自身监管角色:市场准入的引导者、市场运行的监管者、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市场权益的服务者;最后是角色自律机制和方式创新机制,为扮演好角色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从机构配置、人员的融合加强自身角色自律建设和从革新监管理念、再造监管流程、创新监管手段三个层面创新监管方式,共同促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实现“角色重塑”。通过该机制的研究以期为我国其他地区市场监管部门从根本上理顺市场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等方面提供有意义的借鉴和参考。
杨爽文[5](2021)在《“一网通办”综合窗口建设中的部门协同问题研究 ——以上海市Y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8年以来,上海市政府开始推行“一网通办”,2019年4月,“一网通办”线下的综合窗口正式入驻Y区行政服务中心,该综合窗口成为落实好“一网通办”的关键。本文对上海市Y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网通办”综合窗口开展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研究方法,结合整体性政府理论,对Y区“一网通办”线下综合窗口开展分析与研究,重点研究综合窗口的发展历程,以及运行以来的服务质效评价、分析当前面临的困境及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措施和路径。研究提出,从基层政府公共服务的整体流程角度来进行的系统流程再造,不仅涉及前台直接向公众服务的窗口部门整合,也涉及后台的服务流程、管理流程的重新设计,这种流程再造的实践模式,社会反映良好。运行一年半时间以来,工商和税务部门之间相互协同,已探索出一套新的“一窗收件、一窗交件”的业务流程,每天的业务量占到新办企业的三分之一。通过多部门协同下的政府流程再造,取得了显着效果,得到了社会一定程度的认可,主要表现在:一是以民为本的服务理念得到加强,二是行政效率提高,三是岗位权限得到了优化重组,四是工作协同得到了强化。通过“一网通办”线下的综合窗口,实现了跨部门流程再造,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作,整体合力得到提高。在此基础上,文章通过500余份的问卷发放,结合访谈情况,梳理出当前“一网通办”综合窗口运行过程中的困境,主要包括:一是“一网通办”及综合窗口的知晓率不高且使用频率低,二是“一网通办”线下综合窗口的服务质效的认可度有待提升,三是缺少能办理所有业务的综合性人才,四是跨部门数据和信息系统还有待完善,五是工作流程不畅,系统业务协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分析发现,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政府整体性不足,管理碎片化现象存在,二是信息共享和跨部门协同合作整体性有待提升,三是窗口目前整体化运作与公众期望未完全匹配,四是各部门人员工作积极性在整体性合作中不高。为进一步优化综合窗口,更好发挥综合窗口功能,文章提出了以下建议:从整体性政府出发,进一步优化跨部门协同;进行信息技术系统升级维护,为整体化政府提供数据支撑;以公民需求为导向,提升整体性政府服务满意度;调动积极性提升能力,建立整体性政府的人员培养模式。
于丽春[6](2020)在《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文中指出在组织活动中,通过合作能够提升组织效率、服务质量,而合作缺失,则会带来服务质效的下降。政府组织亦如此,即政府部门间合作与否会对其服务质量和效率产生重要影响。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其发展的内在要求。首先,社会转型带来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问题,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升治理能力加以解决;其次,发展经济的压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高办事效率;再次,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满足公众需求;最后,信息化的推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打破传统的“碎片化”运行模式。在具体实践中,我国政府逐步加强对政府部门间合作问题的关注,并通过“大部制”改革、跨部门协调机制等方式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但仍存在着不足之处。“大部制”改革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但没有形成顺畅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关系;建立协调机制对高效推动特定跨部门事项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推动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容易带来机构林立,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长效性、内生性不足等问题。并联审批是伴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而产生、发展的一种促进审批效率提升的运行方式,外在形式上,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微观切口;内在本质上,并联审批通过流程优化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避免了组织机构变动和新的机构设置,有助于形成长效性、内生性的合作机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必要切口。所以,基于现实问题与实践考量,本研究聚焦并联审批这一运行方式,对其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分析。那么,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通过何种机制、何种路径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这构成了本文要回答的核心问题。首先,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与合作困境共存,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探索有助于破解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难题。在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场域内,政府部门面临着两方面的挑战,一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二是经济、社会对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而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应对以上挑战的必然选择。合作需求是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逻辑起点,其形成源于两方面的因素,第一,实现更高效率以满足经济社会的公共服务需求,是形成合作需求的直接原因;第二,提升政府整体效能以获得更大效用,是形成合作需求的深层原因。虽然,政府部门间合作具有理论上的基础和实践中的需求,但是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常常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产生合作困境。主要体现在“权责壁垒”使政府部门间整体性价值缺失、增加沟通成本、阻碍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使审批流程破碎、审批标准不一,导致合作执行难。那么,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为何?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是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前者表现为,政府部门的“自利”导致部门间目标各异、政府部门的“利他”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一致;后者表现为,分散化审批、流程破碎、信息不畅致使部门间行动不一致。但分化的组织结构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其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其次,并联审批作为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微观且必要的切口,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并联审批经历了萌芽、发展和相对成熟阶段,其发展历程中体现了各政府部门从简单的联合办公逐步转化为相互合作的过程。进一步地,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体现在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之中。第一,并联审批的形成过程包含了政府自身改革因素,以及来自群众和企业的经济社会因素,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也体现在政治和经济社会方面。政治方面,并联审批是产生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种创新方式,目的在于提升政府的审批效能;经济社会方面,并联审批是相对于串联审批的一种高效运行的审批方式,强调各审批部门的共同推进;基于以上方面,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并联审批的执行过程,强调一个部门或者窗口向申请人收取申请材料,通过后台并联式运行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意见,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送达审批结果。为达此要求,并联审批基于组织载体进行集中审批、以优化流程为运行前提、以信息科技为技术支撑,从而有利于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从最终效果来看,并联审批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表现为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的联合行动、增进了公共价值。但是,政府组织结构的分化不可避免、政府部门间的利益不会得到根本性的调和,这决定了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限度。最后,为了化解合作困境,实现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需要对政府部门间的目标和行动进行一致性协调。第一,基于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维度,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表现为,在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升的公共服务需求的宏观背景下,跨部门行政审批中的政府部门需要进行合作,并联审批在不改变原有制度设置和职能划分的基础上,以审批事项为中心,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通过组织、流程和技术三个方面,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组织方面,政务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局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组织载体;流程方面,审批流程的整体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运行前提;技术方面,电子政务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技术支撑;以此为基础,并联审批促进了传统上以政府部门为核心的“职能驱动型”服务模式向以审批流程为核心的“流程驱动型”服务模式的转变,促进了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通过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并联审批促进了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本文最后一章,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对前文的理论分析部分进行验证。第一,从合作需求来看,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引发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但是,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存在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即“权责壁垒”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导致合作执行难;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在于相关部门间的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分化的组织结构则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第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体现了不动产登记已经从简单的部门联合办公转化为部门间的相互合作,与此同时,从其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来看,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形成、行动一致生成的优势;并且,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取得了积极效果,但也因分化的组织结构使其具有一定的限度。第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主要体现在,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维度;以及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具体包括组织载体、运行前提和技术支撑。综上,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第一,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包括生成机理和深层诱因两个层面;第二,并联审批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面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不同层面,其有效性与有限性并存;第三,基于目标一致和行动一致构建的分析框架,能够对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解释,而目标一致、行动一致是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路径。
刘伟岩[7](2020)在《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研究 ——基于创新体系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8年经济危机后,为摆脱经济下行的轨道,美国、日本、德国先后提出了“重振制造业”(2009年)、日本版“第四次工业革命”(2010年)、“工业4.0”(2012年)等战略计划,而我国也于2015年提出了“中国制造2025”的行动纲领。这些战略规划的陆续出台拉开了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Io T)、人工智能(AI)等为标志的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帷幕。而作为第二经济大国,我国应如何借助于这一难得机遇来推动国内产业升级则成为亟待思考的问题。回顾日本走过的“路”可知,其也曾作为“第二经济大国”面临过相似的难题,且从中日经济发展历程比较和所面临的“三期叠加”状态来看,我国现阶段也更为接近20世纪70年代的日本,而日本却在当时的情况下借助于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成功地推动了国内产业的改造升级。基于此,本文以日本为研究对象并将研究阶段锁定在其取得成功的战后至20世纪80年代这一时期,进而研究其所积累的经验和教训,以期为我国接下来要走的“路”提供极具价值的指引和借鉴。在对熊彼特创新理论以及新熊彼特学派提出的技术经济范式理论、产业技术范式理论、国家创新体系理论和部门创新体系理论等进行阐述的基础上,本文借助于此从创新体系的视角构建了“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理论分析框架,即:从整体产业体系来看,其属于技术经济范式转换的过程,该过程是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实现的,且两者间的匹配性决定着产业升级的绩效;而深入到具体产业来看,其又是通过催生新兴产业和改造传统产业来实现的,对于此分析的最佳维度则是能够体现“产业间差异性”的部门创新体系,同样地,两者间的匹配性也决定着各产业升级的成效。回顾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历程可知,其呈现出三个阶段:20世纪50~60年代的“重化型”化,70~80年代的“轻薄短小”化,以及90年代后的“信息”化。其中,“轻薄短小”化阶段是日本发展最为成功的时期,也是本文的研究范畴所在。分析其发生的背景可知:虽然效仿欧美国家构建的重化型产业结构支撑了日本经济“独秀一枝”的高速发展,但在日本成为第二经济大国后,这一产业结构所固有的局限性和问题日渐凸显,倒逼着日本垄断资本进行产业调整;而与此同时,世界性科技革命的爆发恰为其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但是这种机遇对于后进国来说在一定意义上又是“机会均等”的,该国能否抓住的关键在于其国内的技术经济发展水平,而日本战后近20年的高速增长恰为其奠定了雄厚的经济基础,且“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发展战略又在较短的时间内为其积累了殷实的技术基础。在这一背景下,借助于上文所构建的理论分析框架,后文从创新体系的视角解释了战后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是如何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以及日本为何更为成功的。就整体产业体系而言,科技革命的发生必然会引致技术经济范式转换进而推动产业升级,且这一过程是在由政府、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以及创新主体联盟等构建的国家创新体系中实现的。战后科技革命的发源地仍是美国,日本的参与借助的是范式转换过程中创造的“第二个机会窗口”,换言之,日本的成功得益于对源于美国的新技术的应用和开发研究,其技术经济范式呈现出“应用开发型”特点。而分析日本各创新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创新行为可以发现,无论是政府传递最新科技情报并辅助企业引进技术、适时调整科技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制定激励企业研发的经济政策和专利保护制度、采取措施加速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改革教育体制并强化人才引进制度等支持创新的行为,还是企业注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遵循“现场优先主义”原则、实施“商品研制、推销一贯制”、将资金集中投向开发研究和创新链的中下游环节以及培训在职人员等创新行为,或是大学和科研机构针对产业技术进行研究、重视通识教育和“强固山脚”教育以及培养理工科高科技人才等行为,亦或是“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型的创新主体联盟联合攻关尖端技术、建立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联合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等行为都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挖掘微电子技术发展潜力的。而这种“追赶型”国家创新体系与“应用开发型”技术经济范式间的相匹配正是日本能够更为成功地借力于战后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根因所在。进一步地从具体产业来看,科技革命引致的技术经济范式转换表现为新兴技术转化为新兴产业技术范式和改造传统产业技术范式的过程,这也是科技革命“双重性质”的体现。而对这一层面的分析则要用到能够体现“产业间差异性”的部门创新体系。在选取半导体产业和计算机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的代表,以及选取工业机器产业(以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为主)和汽车产业作为微电子技术改造传统机械产业的典型后,本文的研究发现:由于这些产业在技术体制、所处的产业链位置、所在的技术生命周期阶段等方面的不同,其产业技术范式是相异的,而日本之所以能够在这些产业上均实现自主创新并取得巨大成功就在于日本各创新主体针对不同的产业技术范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分别形成了与之相匹配的部门创新体系。而进一步比较各部门创新体系可知,日本政府和企业等创新主体针对“催新”和“改旧”分别形成了一套惯行的做法,但在这两类产业升级间又存在显着的差异,即:日本政府在“催新”中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中均表现出了贯穿始终的强干预性,尤其是在计算机产业上;而在“改旧”中则干预相对较少,主要是引导已具备集成创新能力的“逐利性”企业去发挥主体作用。作为一种“制度建设”,创新体系具有“临界性”特点且其优劣的评析标准是其与技术经济范式的匹配性。日本能够成功地借力于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推动国内产业升级的经验就在于其不仅构建了与当时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的国家创新体系,而且注重创新体系的层级性和差异性建设,加速推进了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的形成,并推动了新旧产业的协调发展。但是,这种致力于“应用开发”的“追赶型”创新体系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基础研究能力不足,不利于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产生,以及政府主导的大型研发项目模式存在定向失误的弊端等,这也是日本创新和成功不可持续以致于在20世纪90年代后重新与美国拉开差距的原因所在。现阶段,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蓬勃兴起在为我国产业升级提供追赶先进国家的“机会窗口”的同时,也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追跑”“齐跑”“领跑”并行发展的机遇,并为传统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会。由于相较于20世纪70年代的日本,我国现阶段所面临的情况更为复杂,因此,必须构建极其重视基础研究且具有灵活性的国家创新生态体系,重视部门创新体系的“产业间差异性”,形成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相匹配的部门创新体系,以及建设能够促进传统产业技术范式演化升级的部门创新体系等。
张荣铮[8](2020)在《政府流程再造视角下“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研究 ——以上海市X区行政服务中心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以X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对象,研究“一网通办”改革的协调机制,论文主要介绍了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以及主要研究方法等内容,对“一网通办”和行政协调机制进行概念界定,详细介绍了政府流程再造理论的概念、分析框架以及政府流程再造理论对于解决本研究核心问题的适切性,并尝试性提出基于政府流程再造视角下的“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的分析框架。其次梳理了“一网通办”改革背景下X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历程,结合相关理论和在X区行政服务中心实地调研所获取的一手资料,对目前X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的现状和运行成效进行分析。然后在“协调主体——协调客体——实现机制”分析框架下对目前“一网通办”协调机制存在的困境进行阐述,通过访谈法发现了协调主体方面存在区级行政服务中心权责不匹配、基层行政服务单位改革需求反馈流程繁琐等困境;在协调客体层面,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部门利益冲突、政府部门间改革合作意愿不足等成为困境所在;在实现机制方面出现线上服务与群众信息素养间存在缝隙、改革事中事后监管评估体系相对脱节等问题。同时上述困境的成因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官僚科层体制自身弊端带来的负面影响、程序性协调机制中技术安排选择与政务职能整合相矛盾、政府权力部门化与改革宏观目标的冲突以及风险规避思想增加部门间协调的难度。最后尝试从顶层设计、协调主体、协调客体、实现机制四个维度提出优化目前“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的有效路径,在顶层设计维度以法治为原则,明确顶层设计基本原则,健全“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的法制体系;在协调主体维度,推动事权向行政服务中心下沉,同时打通行政体制内上行沟通渠道;在协调客体维度,加大“一网通办”平台在政府内部的延伸应用来缓解部门利益冲突,也要加强政府内部合作,营造“一网通办”文化氛围;在实现机制维度,提出强化公民信息素养教育、健全“一网通办”绩效评估体系、推动政务服务基础数据标准化、构建“一网通办”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创新“一网通办”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等多个角度的优化路径。
王亚迎[9](2020)在《鱼山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管理体制研究》文中指出中国便民服务大厅的出现,是在创建“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蕴育而生,可以让公民体会到各种公共服务,其中最有特色的就是“一站式”办公,让公民在与政府机构接触过程中体会到了方便快捷,大大节约了行政开支,增强了行政效率。然而通过实际情况分析,便民服务大厅同样出现了很多缺点,包括机构性质、人员管理、职能定位、法律法规、运行模式等。文章所选研究方法包括比较分析法、文献法、调研法、调查法,依据新公共管理理论、正向激励与负向激励理论,研究鱼山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管理体制现状,发现鱼山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管理体制存在服务大厅管理制度有欠缺,大厅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及能力存在不足,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双重管理体制运行不顺畅,服务大厅管理成本高、财政压力大,便民服务大厅与各业务部门配合不协调,进驻大厅事项设置不合理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对服务大厅建设的必要性认识不足,驻厅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大厅管理没有科学有效的监督、考核,工作人员管理机制不健全,政府资金投入有限、收入来源单一。针对研究发现的问题与原因,本文提供了以下几种处理模式:完善便民服务大厅管理的制度设计,提升大厅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激励机制在大厅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有效运用,落实绩效考核机制,干部双重管理对策、分析,加大资金投入、实现财政拨款的有效供给,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鱼山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管理体制完善,需要上下联动、持续推动,既需要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也需要鱼山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关具体措施,不断探索创新,使服务大厅走上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刘娜[10](2020)在《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研究》文中提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深化“放管服”的新要求,促使各职能部门将行政审批权落实下放至窗口,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同时,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全国各地都加快了建设政务服务网的步伐,在实体办事大厅的基础上,又开始探索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总体来看,我国各地的行政服务中心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地涌现,逐步向基层扩展和延伸;并且其自身也在不断地追求发展和进步,从一开始纯粹为了招商引资而建,到为了积极响应行政审批制度的要求,再到如今所提倡的“互联网+政务”,我国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可谓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实践证明,我国的行政服务中心在加强政府服务职能、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管服”改革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影响。但随着发展的不断深入,受法律地位不明确、部门自利性因素,导致行政服务中心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出现部门入驻不到位、事项入驻不全面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政服务中心的健康发展。基于此,本文在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以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作为研究对象,对当前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基本建设情况和运行成效进行了概括和总结,并通过对办事群众发放调查问卷、与中心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访谈,发现其中存在人员配备不完善、窗口授权不充分、网上办事大厅使用率低等问题,并深入分析了问题出现的原因。最后以提高服务效率为落脚点,提出了优化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一些建议。希望为推动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健康发展和运行提供一定的借鉴,深化政府亲民为民的形象。同时,也为我国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相对较为落后的地区提供一些有效的做法。
二、发挥窗口作用 服务经济建设(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发挥窗口作用 服务经济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1)“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下的行政服务中心建筑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政治体制改革与信息化快速发展 |
1.1.2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提出 |
1.1.3 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问题亟待解决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对象及概念界定 |
1.3.1 研究对象 |
1.3.2 概念界定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行政服务中心的研究现状 |
1.4.2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研究现状 |
1.5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6 研究框架 |
第2章 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概况与现状问题 |
2.1 行政服务中心的演变与发展概述 |
2.1.1 行政服务中心的历史演变 |
2.1.2 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概况 |
2.2 当前行政服务中心发展所处的时代背景 |
2.2.1 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浪潮 |
2.2.2 人民公共文化需求兴起 |
2.2.3 信息化发展与广泛应用 |
2.3 行政服务中心的现状调研及存在问题 |
2.3.1 调研总体框架 |
2.3.2 问卷调查分析 |
2.3.3 当前存在问题 |
2.4 行政服务中心建筑现状问题成因分析 |
2.4.1 政务服务职能定位的失衡 |
2.4.2 传统官僚管理体制的弊病 |
2.4.3 传统政务服务模式的僵化 |
2.4.4 政务服务的服务理念偏差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形成及对行政服务中心建筑的影响 |
3.1 “互联网+”介入政务服务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
3.1.1 “互联网+”的发展概况 |
3.1.2 “互联网+”引入政务服务模式的可行性 |
3.1.3 “互联网+”对政务服务模式的指导意义 |
3.2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的综合概述 |
3.2.1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的产生背景 |
3.2.2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的范式转变 |
3.2.3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的基本要素 |
3.3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对行政服务中心建筑设计的影响 |
3.3.1 服务体系指引建筑建设方向 |
3.3.2 运行机制催化空间形态变化 |
3.3.3 办理模式衍生布局组织转变 |
3.3.4 服务理念主导空间情景氛围 |
3.4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下行政服务中心建筑设计新趋势 |
3.4.1 功能构成标准化与复合化 |
3.4.2 空间形态多义性与开放化 |
3.4.3 布局组织集约化与灵活化 |
3.4.4 环境氛围智能化与体验化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下的行政服务中心设计前期策略 |
4.1 适应新模式的科学化建设目标 |
4.1.1 基于体系的职能定位重构 |
4.1.2 协同城市发展的规划选址 |
4.1.3 满足发展需求的建设规模 |
4.2 协同政务服务体系的功能配置 |
4.2.1 市级——拓展复合化服务功能 |
4.2.2 区级——设定标准化服务功能 |
4.2.3 基层——与社会资源功能整合 |
4.3 契合政务服务新模式的空间构想 |
4.3.1 功能空间类型划分 |
4.3.2 功能空间配置标准 |
4.3.3 功能空间规模构想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下的行政服务中心建筑设计策略 |
5.1 增强建筑空间的适应性 |
5.1.1 网络化取代等级化的办公空间 |
5.1.2 信息化整合趋势的服务空间 |
5.1.3 强化多义与复合的交往空间 |
5.1.4 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辅助空间 |
5.2 布局组织的整体性优化 |
5.2.1 集约整合的整体布局 |
5.2.2 灵活自由的空间组织 |
5.2.3 优化高效的流线组织 |
5.3 强化服务意识的环境塑造 |
5.3.1 增强建筑空间的体验感 |
5.3.2 建筑边界的开放性塑造 |
5.3.3 环境氛围的人性化营造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2)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78-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标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标 |
1.1.3 研究意义 |
1.2 核心概念界定 |
1.2.1 利用外资 |
1.2.2 利用外资效益 |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1 利用外资变迁的断代研究与本文的研究阶段划分 |
1.3.2 利用外资效益及机制研究 |
1.3.3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进展 |
1.3.4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理论基础与效益评价体系构建 |
2.1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一般理论解释 |
2.1.1 发展中国家(地区)利用外资的动因解释 |
2.1.2 外商向发展中国家(地区)投资的动因解释 |
2.2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理论特性分析 |
2.2.1 内陆地区资源型省份利用外资动因解释 |
2.2.2 外商向内陆资源型地区投资的动因解释 |
2.3 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评价体系构建 |
2.3.1 评价体系构建依据和思路 |
2.3.2 评价体系构建过程 |
2.3.3 评价体系权重设置和得分计算方法 |
2.4 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预评价 |
2.4.1 综合效益预评价 |
2.4.2 综合效益预分解 |
第三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78-1991 年——内陆区位约束下的小规模探索阶段 |
3.1 1978-1991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
3.1.1 国际环境:全球产业转移与后石油危机下的能源投资逻辑 |
3.1.2 国内环境:“双缺口”下的重点区域开放 |
3.1.3 省内环境:消除内陆区位劣势的投资硬环境建设加速 |
3.1.4 政策环境:超国民待遇引资规模导向与山西省的资源型产业产能培育倾向 |
3.2 1978-1991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3.2.1 主要历程:零星引资转向集中引资,随机引资转向能源重化工重点引资 |
3.2.2 总体情况:外资项目数和规模逐渐增大,投资行业快速拓展 |
3.2.3 阶段性问题:内陆劣势和营商环境短板导致引资规模小且资金到位率低 |
3.2.4 来源国(地区)别特征:港资绝对主导和美资占比较大 |
3.2.5 投资形式特征:高交易成本下的合资主导阶段 |
3.2.6 投资行业特征:以轻工业为主并逐渐向能源重化工倾斜 |
3.2.7 投资区域特征:省会太原“一家独大”和地市引资各具优势 |
3.3 1978-1991 年山西省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3.3.1 变迁历程: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占主导地位 |
3.3.2 间接利用外资特征:政府主导的开发型引资,兼容公益性和盈利性 |
3.4 1978-1991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比较 |
3.5 1978-1991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效益分析 |
3.5.1 经济规模效益:对新增投资依赖较大且产出不稳定 |
3.5.2 创新效益:外资企业创新水平显着高于内资企业 |
3.5.3 协调效益:“煤焦冶电”四大部门投资比例趋增 |
3.5.4 绿色效益:外资企业碳生产率高于内资企业 |
3.5.5 开放效益:外向型外资企业引进偏少 |
3.5.6 共享效益:就业吸纳规模小但工资水平相对高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92-2001 年——内陆与资源型特征主导易位下的高速流入阶段 |
4.1 1992-2001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
4.1.1 国际环境:冷战结束、金融危机与应对气候变化影响国际资本流向 |
4.1.2 国内环境:改革开放政策稳定性确立与“双缺口”缓解 |
4.1.3 省内环境: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产业转型和国企脱困外资需求量大 |
4.1.4 政策环境:投资规则向WTO并轨的主基调与山西省引资导向嬗变 |
4.2 1992-2001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4.2.1 变迁历程、阶段特征与问题分析 |
4.2.2 来源国(地区)别特征:港澳台资与其他外资的此消彼长 |
4.2.3 投资形式特征:合资比例下降与合作比例上升 |
4.2.4 投资行业特征:投资行业趋向重型化 |
4.2.5 投资区域特征:投资区域协调性增加与开发区引资功能增强 |
4.3 1992-2002 年山西省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4.3.1 变迁历程:注重公益性但限制盈利性,引资面向公共产品和工业设备 |
4.3.2 阶段特征、综合效益与问题分析 |
4.4 1992-2001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比较 |
4.5 1992-2001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效益分析 |
4.5.1 经济规模效益:外资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占比持续上升 |
4.5.2 创新效益:外资企业的创新优势持续扩大 |
4.5.3 协调效益:产出协调性下降,投资继续向“煤焦冶电”集中 |
4.5.4 绿色效益:外资工业的绿色生产水平优势继续扩大 |
4.5.5 开放效益:对经济开放度的促进作用先增后减 |
4.5.6 共享效益:小规模就业吸纳,高水平工资示范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2002-2012 年——资源型经济优势强化与服务业快速引资阶段 |
5.1 2002-2012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
5.1.1 国际环境:利用外资全球竞争加剧与能源价格驱动的煤炭投资旺盛 |
5.1.2 国内环境:吸引外资优势转换和利用外资目标转变 |
5.1.3 省内环境:基础设施改善与资源型经济对外资的“排斥” |
5.1.4 政策环境:开放领域渐广、准入前国民待遇与山西省能源原材料引资导向 |
5.2 2002-2012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5.2.1 变迁历程、阶段特征与问题分析 |
5.2.2 来源国(地区)别特征:港澳台资与其他外资的此长彼消 |
5.2.3 投资形式特征:各类投资方式比例保持相对稳定 |
5.2.4 投资行业特征:“煤焦冶电”项目偏多而服务业整体偏少 |
5.2.5 投资区域特征:区域协调性提升但开发区引资不稳定 |
5.3 2002-2012 年山西省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5.3.1 变迁历程:援助性国际贷款减少,投资性国际银行商业贷主导 |
5.3.2 阶段特征、综合效益与问题分析 |
5.4 2002-2012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比较 |
5.5 2002-2012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效益分析 |
5.5.1 经济规模效益:外资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相对稳定 |
5.5.2 创新效益:外资创新水平总体较高但内部出现分化 |
5.5.3 协调效益:总体协调下,前期投资重型化导致本阶段产出协调度低 |
5.5.4 绿色效益:外资绿色生产水平继续优于内资但优势开始缩小 |
5.5.5 开放效益:外企在出口总额中的贡献增加但外企的外向度下降 |
5.5.6 共享效益:就业吸纳能力迅速提高但工资低于平均水平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2013-2018 年——资源型经济转型与内陆开放型经济建设双主导的高质量导向引资阶段 |
6.1 2013-2018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
6.1.1 国际环境: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投资保护主义抬头和引资竞争加剧 |
6.1.2 国内环境:经济新常态与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构建 |
6.1.3 省内环境:资源型经济转型、营商环境修复和引资便利化条件打造 |
6.1.4 政策环境: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体系建设与区域开放政策一致性提升 |
6.2 2013-2018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6.2.1 变迁历程、阶段特征与问题分析 |
6.2.2 来源国(地区)别特征:既有外商增资和跨国公司国内转移成为重要来源 |
6.2.3 投资方式特征:独资比例提高但仍然较低 |
6.2.4 投资行业特征:资源型经济转型催生独特的行业引资结构 |
6.2.5 投资区域特征:开发区的引资载体功能增强推动外商投资区域协调性增加 |
6.3 2013-2018 年山西省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6.3.1 变迁历程:投资性国际商业贷款主导与挖掘山西特色争取援助性贷款 |
6.3.2 阶段特征、综合效益与问题分析 |
6.4 2013-2018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比较 |
6.5 2013-2018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效益分析 |
6.5.1 经济规模效益:港澳台资规模扩张推动外资整体规模提升 |
6.5.2 创新效益:内外资创新水平差距逐步缩小 |
6.5.3 协调效益:产出相对协调但投资再次开始偏向“煤焦冶电” |
6.5.4 绿色效益:碳生产率保持稳定甚至略有降低 |
6.5.5 开放效益:外资企业的外向度和外贸贡献度同步上升 |
6.5.6 共享效益:就业吸纳保持稳定,收入带动效益有所好转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反思与未来展望 |
7.1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总结 |
7.2 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反思 |
7.3 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及荣誉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3)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论文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 |
1.4.2 论文的不足 |
第2章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理论分析 |
2.1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界定 |
2.1.1 公共服务 |
2.1.2 公共服务供给 |
2.1.3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
2.2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一般形式 |
2.2.1 单一主体体系 |
2.2.2 多元主体体系 |
2.2.3 多中心供给体系 |
2.2.4 合作性供给体系 |
2.3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的约束条件 |
2.3.1 交易成本约束 |
2.3.2 公共属性约束 |
2.3.3 制度主义约束 |
2.3.4 网络嵌入约束 |
2.3.5 区域竞合约束 |
2.4 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的理论基础 |
2.4.1 公共产品理论 |
2.4.2 公共选择理论 |
2.4.3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4.4 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3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历史演进及其特征 |
3.1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演进 |
3.1.1 官制型公共服务供给体系(1945-1993 年) |
3.1.2 融合型公共服务供给体系(1993-2006 年) |
3.1.3 官民共治型公共服务供给体系(2006 年至今) |
3.2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演进的特征 |
3.2.1 法规先行,完善制度建设 |
3.2.2 政府主导,引入社会资本 |
3.2.3 竞争嵌入,发挥市场作用 |
3.2.4 目标明确,服务规制改革的总体目标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官民协同治理解析 |
4.1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官民协同治理的构成形式 |
4.1.1 政府是公共服务供给的主要主体 |
4.1.2 市场化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方式 |
4.1.3 社会组织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主体构成 |
4.1.4 公民诉求是公共服务供给的出发点与归宿 |
4.2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官民协同治理的动因 |
4.2.1 响应理论演变冲击,因应国际环境变化 |
4.2.2 缓解国家财政困境,实现政府角色转型 |
4.2.3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
4.2.4 引入多元参与主体,满足公众多样化服务需求 |
4.3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官民协同运行机制 |
4.3.1 政府间协同机制 |
4.3.2 政府与民间事业者协同机制 |
4.3.3 民间事业者间协同机制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政府作用研究 |
5.1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由中央政府构建 |
5.1.1 中央政府制定法律体系 |
5.1.2 构建公共服务组织架构 |
5.1.3 承担必要的公共服务职能 |
5.2 日本公共服务职能多由地方自治体承担 |
5.2.1 地方自治体承担公共服务的类型 |
5.2.2 地方自治体实现公共服务职能的途径 |
5.2.3 地方自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源构成 |
5.3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形成于央地分权改革实践 |
5.3.1 地方分权改革动因 |
5.3.2 地方分权改革进程 |
5.3.3 地方分权改革成效 |
5.4 中央地方协调是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发展方向 |
5.4.1 制度协调 |
5.4.2 组织协调 |
5.4.3 事务协调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市场作用研究 |
6.1 “市场增进论”与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 |
6.1.1 市场增进论 |
6.1.2 市场增进论下的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 |
6.2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实现途径 |
6.2.1 公企民营化 |
6.2.2 官民竞争与合作 |
6.2.3 民间竞争与合作 |
6.3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制度构成 |
6.3.1 民间委托制度 |
6.3.2 PFI制度 |
6.3.3 指定管理者制度 |
6.3.4 市场检验制度 |
6.3.5 PFS制度 |
6.4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效果 |
6.4.1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成效 |
6.4.2 日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问题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的非营利组织作用研究 |
7.1 日本非营利组织基本情况 |
7.1.1 非营利组织内涵 |
7.1.2 日本非营利组织发展脉络 |
7.1.3 非营利组织类型 |
7.1.4 非营利组织的结构 |
7.2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 |
7.2.1 政府培育支持非营利性组织 |
7.2.2 政府向非营利组织委托公共事务 |
7.2.3 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协同合作 |
7.3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非营利性组织作用发挥机制 |
7.3.1 公益活动的自发性 |
7.3.2 市场竞争的参与性 |
7.3.3 公共事务的受托性 |
7.3.4 市民社会的主体性 |
7.4 日本非营利性组织作用发挥的困境与解决 |
7.4.1 日本非营利性组织作用发挥的主要困境 |
7.4.2 日本非营利性组织作用发挥困境的解决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案例分析: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的运行 |
8.1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及其体系 |
8.1.1 日本公共危机管理 |
8.1.2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 |
8.1.3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 |
8.2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作用发挥机制 |
8.2.1 法律因应机制 |
8.2.2 监测预警机制 |
8.2.3 决策处置机制 |
8.2.4 信息沟通机制 |
8.2.5 市民救助机制 |
8.2.6 应急保障机制 |
8.3 日本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体系应对新冠疫情的效果 |
8.3.1 日本新冠疫情应急管理的举措 |
8.3.2 日本新冠疫情应急管理的成效 |
8.3.3 日本新冠疫情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日本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对中国的启示 |
9.1 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不断完善的经验 |
9.1.1 立法先行,完善公共服务制度框架 |
9.1.2 政策引导,挖掘非营利组织作用 |
9.1.3 路径明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
9.1.4 协同治理,构建公共服务多元主体供给机制 |
9.2 借鉴日本经验,完善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 |
9.2.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优化公共服务领域制度建设 |
9.2.2 强化市场作用发挥,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
9.2.3 着力扶持社会组织,推进公共服务协同供给 |
9.2.4 夯实公民参与基础,拓展参与公共决策途径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机制研究 ——以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国内文献综述 |
1.3.2 国外文献综述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思路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市场监管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市场监管 |
2.1.2 市场监管职能 |
2.1.3 市场监管机制 |
2.2 理论基础 |
2.2.1 行政生态: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的依据 |
2.2.2 角色理论: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机制的理论基础 |
2.2.3 无缝隙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角色期望的本质 |
2.3 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的分析框架 |
第三章 新时期我国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现状考察 |
3.1 我国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现状分析 |
3.1.1 近年我国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政策发展沿革回顾 |
3.1.2 我国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背景 |
3.1.3 我国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目标 |
3.1.4 我国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现状 |
3.2 我国市场监管机构改革模式分析 |
3.2.1 深圳“纺锤体”模式 |
3.2.2 天津“圆柱型”模式 |
3.2.3 杭州“倒金字塔”模式 |
3.3 我国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经验启示 |
第四章 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案例分析 |
4.1 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外部生态 |
4.1.1 政治环境:国家支持下创新的结果 |
4.1.2 经济环境: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
4.1.3 社会环境:社会的复杂和不确定性 |
4.2 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案例选取依据 |
4.2.1 P区行政体制改革先行先试 |
4.2.2 P区监管改革经验可复制可推广 |
4.3 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概况 |
4.3.1 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三合一”的机构设置 |
4.3.2 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三合一”的主要职责 |
4.3.3 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的措施创新 |
4.3.3.1 推出市场准入便利化“双十条” |
4.3.3.2 构建“六个双”监管闭环机制 |
4.3.3.3 构建“一体化”诉求处置机制 |
4.3.3.4 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 |
4.4 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成效 |
4.4.1 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 |
4.4.2 破除分段监管,实现全过程监管 |
4.4.3 创新服务方式,维护消费权益 |
第五章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机制的构建 |
5.1 角色领悟机制 |
5.1.1 政策环境保障 |
5.1.2 市场经济发展 |
5.1.3 社会整体需求 |
5.2 角色定位机制 |
5.2.1 市场准入的引导者 |
5.2.2 市场运行的监管者 |
5.2.3 市场秩序的维护者 |
5.2.4 市场权益的服务者 |
5.3 角色自律机制 |
5.3.1 融合监管机构 |
5.3.2 建设监管队伍 |
5.4 方式创新机制 |
5.4.1 创新监管理念 |
5.4.2 再造监管流程 |
5.4.3 创新监管手段 |
第六章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机制的应用价值 |
6.1 个性与共性分析 |
6.1.1 P区市场监管部门的个性分析 |
6.1.2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共性分析 |
6.2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机制的应用价值 |
6.2.1 揭示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角色变化的原因 |
6.2.2 促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准确定位角色 |
6.2.3 督促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扮演好角色 |
第七章 结论与思考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访谈提纲 |
P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访谈提纲 |
P区企业的工作人员访谈提纲 |
附录 B 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办事群众的感受度调查问卷 |
附录 C 访谈记录节选 |
编号:FT20191108 |
编号:FT20200809 |
编号:FT20200909 |
编号:FT20200910 |
编号:FT20200914 |
编号:FT20200927 |
编号:FT20201012 |
编号:FT20201016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5)“一网通办”综合窗口建设中的部门协同问题研究 ——以上海市Y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文献评述 |
四、研究主要内容、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主要内容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 |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分析 |
一、核心概念 |
(一)政府流程再造 |
(二)部门协同 |
(三)综合窗口 |
二、理论基础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二)理论适用性分析 |
第三章 Y区“一网通办”综合窗口建设中部门协同的现状 |
一、当前运行总体情况 |
二、问卷设计及问卷发放的基本情况 |
(一)问卷调查设计 |
(二)信度和效度分析 |
(三)问卷调查发放和回收情况 |
三、访谈设计及访谈基本情况 |
(一)访谈记录情况 |
(二)访谈提纲设计 |
四、基于问卷调查和访谈所反映出的运行瓶颈及困境 |
(一)“一网通办”及综合窗口的知晓率不高且使用频率低 |
(二)对“一网通办”线下综合窗口的服务质效的认可度有待提升 |
(三)缺少能办理所有业务的综合性人才 |
(四)跨部门数据和信息系统还有待完善 |
(五)工作流程不畅,系统业务协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
第四章 部门协同在综合窗口建设中所遇困境的原因分析 |
一、政府整体性不足,管理碎片化现象存在 |
二、信息共享和跨部门协同合作整体性有待提升 |
三、窗口目前整体化运作与公众期望未完全匹配 |
四、各部门人员工作积极性在整体性合作中不高 |
第五章 进一步优化部门协同,更好建设综合窗口的对策建议 |
一、从整体性政府出发,进一步优化跨部门协同 |
二、进行信息技术系统升级维护,为整体化政府提供数据支撑 |
三、以公民需求为导向,提升整体性政府服务满意度 |
四、调动积极性提升能力,建立整体性政府的人员培养模式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录一:关于“一网通办”中综合窗口建设状况的调查问卷 |
附录二:关于“一网通办”中综合窗口建设状况的访谈情况 |
附录三:问卷调查信度及效度分析情况 |
附录四:问卷调查数据汇总情况 |
后记 |
(6)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述评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相关研究 |
(二)并联审批相关研究 |
(三)既有研究的启示与可供拓展的空间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概念界定 |
(二)并联审批的概念界定 |
二、理论基础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无缝隙政府理论 |
(三)协同学 |
三、分析框架 |
本章小节 |
第二章 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困境及其生成逻辑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发生场域、需求与困境 |
(一)合作的发生场域: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 |
(二)合作需求的形成 |
(三)合作困境的外在表现 |
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基于目标和行动的解释 |
(一)目标不一致 |
(二)行动不一致 |
三、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分化的组织结构 |
(一)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 |
(二)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其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一、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一)并联审批的萌芽阶段(2001年以前) |
(二)并联审批的发展阶段(2001-2012) |
(三)并联审批的相对成熟阶段(2013年以来)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一)形成过程:有利于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二)执行过程:有利于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三、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性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并联审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一)政治维度 |
(二)经济维度 |
(三)社会维度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一)组织载体 |
(二)运行前提 |
(三)技术支撑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案例分析: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困境及生成逻辑 |
(一)合作需求 |
(二)合作困境 |
(三)生成逻辑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三、并联审批促进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一)目标一致的形成 |
(二)行动一致的生成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启示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不动产登记改革案例相关材料收集 |
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7)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研究 ——基于创新体系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答辩决议书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中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一般分析 |
2.1 科技革命的概念与研究范围界定 |
2.1.1 科技革命的概念 |
2.1.2 战后科技革命研究范围的界定 |
2.2 科技革命推动下产业升级的内涵及研究范围界定 |
2.2.1 科技革命推动下产业升级的内涵 |
2.2.2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研究范围界定 |
2.3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理论基础 |
2.3.1 熊彼特创新理论 |
2.3.2 技术经济范式理论 |
2.3.3 产业技术范式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基于创新体系视角的分析框架 |
3.1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机理 |
3.1.1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经济本质:技术经济范式转换 |
3.1.2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传导机制:“催新”与“改旧” |
3.2 创新体系相关理论 |
3.2.1 国家创新体系理论 |
3.2.2 部门创新体系理论 |
3.3 以创新体系为切入点的分析视角 |
3.3.1 国家创新体系与技术经济范式匹配性分析视角 |
3.3.2 部门创新体系与产业技术范式匹配性分析视角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历程与背景 |
4.1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历程 |
4.1.1 战前科技革命成果推动下日本产业的“重化型”化(20世纪50-60年代) |
4.1.2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下日本产业的“轻薄短小”化(20世纪70-80年代) |
4.1.3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下日本产业的“信息”化(20世纪90年代后) |
4.2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背景 |
4.2.1 重化型产业结构的局限性日渐凸显 |
4.2.2 世界性科技革命的爆发为日本提供了机遇 |
4.2.3 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奠定了经济基础 |
4.2.4 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战略奠定了技术基础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基于国家创新体系的分析 |
5.1 技术经济范式转换的载体:日本国家创新体系 |
5.2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5.2.1 传递最新科技情报并辅助企业引进技术 |
5.2.2 适时调整科技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发展方向 |
5.2.3 制定激励企业研发的经济政策和专利保护制度 |
5.2.4 采取措施加速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 |
5.2.5 改革教育体制并强化人才引进制度 |
5.3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5.3.1 注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
5.3.2 遵循技术创新的“现场优先主义”原则 |
5.3.3 实行考虑市场因素的“商品研制、推销一贯制” |
5.3.4 将资金集中投向开发研究和创新链的中下游环节 |
5.3.5 重视对在职人员的科技教育和技术培训 |
5.4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创新行为 |
5.4.1 从事与产业技术密切相关的基础和应用研究 |
5.4.2 重视通识教育和“强固山脚”教育 |
5.4.3 培养了大量的理工类高科技人才 |
5.5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5.5.1 产学官联合攻关尖端技术 |
5.5.2 建立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 |
5.5.3 联合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 |
5.6 日本国家创新体系与技术经济范式的匹配性评析 |
5.6.1 日本国家创新体系与微电子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 |
5.6.2 “追赶型”国家创新体系与“应用开发型”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战后科技革命催生日本主要新兴产业:基于部门创新体系的分析 |
6.1 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的形成与日本部门创新体系 |
6.2 微电子技术催生下日本半导体产业的兴起和发展 |
6.2.1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6.2.2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6.2.3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科研机构的创新行为 |
6.2.4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6.2.5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的需求因素 |
6.3 计算机技术催生下日本计算机产业的兴起与发展 |
6.3.1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6.3.2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6.3.3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6.3.4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的需求因素 |
6.4 日本部门创新体系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的匹配性评析 |
6.4.1 部门创新体系与半导体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相匹配 |
6.4.2 部门创新体系与计算机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相匹配 |
6.4.3 部门创新体系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相匹配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战后科技革命改造日本主要传统产业:基于部门创新体系的分析 |
7.1 科技革命改造传统产业的本质:传统产业技术范式变革 |
7.2 微电子技术改造下日本工业机器自动化的发展 |
7.2.1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7.2.2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7.2.3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7.2.4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的需求因素 |
7.3 微电子技术改造下日本汽车电子化的发展 |
7.3.1 汽车电子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7.3.2 汽车电子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7.3.3 汽车电子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7.3.4 汽车电子化中的需求因素 |
7.4 日本部门创新体系与传统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的匹配性评析 |
7.4.1 部门创新体系与工业机器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相匹配 |
7.4.2 部门创新体系与汽车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相匹配 |
7.4.3 部门创新体系与传统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相匹配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创新体系视角下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经验与教训 |
8.1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经验 |
8.1.1 构建了与微电子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的国家创新体系 |
8.1.2 重视创新体系的层级性和差异性建设 |
8.1.3 加速推进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的形成 |
8.1.4 借力科技革命的“双重性质”推动新旧产业协调发展 |
8.2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教训 |
8.2.1 创新体系的基础研究能力不足 |
8.2.2 创新体系不利于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产生 |
8.2.3 政府主导下的大型研发项目模式存在定向失误的弊端 |
8.3 本章小结 |
第9章 创新体系视角下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对我国的启示 |
9.1 新一轮科技革命给我国产业升级带来的机遇 |
9.1.1 为我国产业升级提供“机会窗口” |
9.1.2 为我国新兴产业“追跑”“齐跑”与“领跑”的并行发展提供机遇 |
9.1.3 为我国传统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机会 |
9.2 构建与新一轮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相匹配的创新体系 |
9.2.1 构建国家创新生态体系 |
9.2.2 重视部门创新体系的“产业间差异性” |
9.2.3 形成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相匹配的部门创新体系 |
9.2.4 建设能够促进传统产业技术范式演化升级的部门创新体系 |
9.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政府流程再造视角下“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研究 ——以上海市X区行政服务中心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文献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和基本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本文框架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一网通办” |
(二)行政协调机制 |
二、政府流程再造理论 |
(一)政府流程再造的概念 |
(二)政府流程再造理论分析框架 |
(三)政府流程再造理论与“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的适用性分析 |
三、基于政府流程再造视角的“一网通办”协调机制分析框架 |
第三章 “一网通办”协调机制运行现状 |
一、X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网通办”改革基本概况 |
二、基于政府流程再造理论的X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网通办”协调机制 |
(一)以X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单元的“一网通办”协调组织体系 |
(二)以X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单元的“一网通办”协调机制 |
三、X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网通办”协调机制运行成效 |
(一)理顺改革条块关系,打通部门内外沟通渠道 |
(二)改善行政服务环境,倒逼行政服务方式转变 |
(三)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降低企业市民办事成本 |
(四)增强组织凝聚力,营造“一网通办”改革文化 |
第四章 “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的困境及原因探究 |
一、“一网通办”协调机制中协调主体方面的困境 |
(一)区级行政服务中心权责不匹配 |
(二)基层行政服务单位改革需求反馈流程繁琐 |
二、“一网通办”协调机制中协调客体方面的困境 |
(一)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部门利益冲突 |
(二)政府部门间改革合作意愿不足 |
三、“一网通办”协调机制中实现机制方面的困境 |
(一)线上服务与群众信息素养间存在缝隙 |
(二)改革事中事后监管评估体系相对脱节 |
四、原因探究 |
(一)官僚科层体制自身弊端带来的负面影响 |
(二)程序性协调机制中技术安排选择与政务职能整合相矛盾 |
(三)政府权力部门化与改革宏观目标的冲突 |
(四)风险规避思想增加部门间协调的难度 |
第五章 “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的优化路径 |
一、以法治为原则,强化制度建设 |
(一)明确“一网通办”协调机制顶层设计的基本原则 |
(二)健全“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的法制体系 |
二、以组织为载体,促进协调主体优化 |
(一)推动事权向行政服务中心下沉,平衡权责关系 |
(二)打通行政体制内上行沟通渠道,提高反馈效率 |
三、强化服务理念,推动协调客体优化 |
(一)平台延伸推动缓解部门利益冲突 |
(二)加强政府内部合作,营造“一网通办”文化氛围 |
四、强调标准化,推进实现机制优化 |
(一)强化信息教育,提高群众的信息素养 |
(二)健全“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的绩效评估体系 |
(三)打破“信息孤岛”,推动政务服务基础数据标准化落地 |
(四)构建“一网通办”多元主体参与机制 |
(五)创新“一网通办”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方式 |
第六章 小结与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鱼山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管理体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主要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创新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创新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便民服务大厅 |
2.1.2 管理体制 |
2.1.3 鱼山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管理体制 |
2.2 相关理论 |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2 正向激励与负向激励理论 |
第3章 鱼山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管理体制现状 |
3.1 鱼山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的组织架构与职能 |
3.1.1 组织机构与编制情况 |
3.1.2 主要职责职能 |
3.1.3 组织机构双重管理特点 |
3.2 鱼山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的人员情况与激励方式 |
3.2.1 鱼山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的人员情况 |
3.2.2 鱼山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激励机制 |
3.2.3 鱼山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
3.3 鱼山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的管理方式 |
3.3.1 一窗式服务 |
3.3.2 “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 |
3.3.3 “延时办、预约办、上门办” |
3.3.4 运行环境、办理操作的改善 |
3.4 鱼山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经费管理现状 |
3.5 当前使用者对便民服务大厅管理体制的态度和认识 |
3.5.1 调查问卷的设计 |
3.5.2 问卷对象选择、发放形式 |
3.5.3 调查问卷统计分析 |
第4章 鱼山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管理体制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便民服务大厅管理体制中存在问题 |
4.1.1 服务大厅管理制度有欠缺 |
4.1.2 大厅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及能力存在不足 |
4.1.3 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
4.1.4 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
4.1.5 双重管理体制运行不顺畅 |
4.1.6 服务大厅管理成本高、财政压力大 |
4.1.7 便民服务大厅与各业务部门配合不协调 |
4.1.8 进驻大厅事项设置不合理 |
4.2 鱼山街道服务大厅管理体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对服务大厅建设的必要性认识不足 |
4.2.2 驻厅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 |
4.2.3 大厅管理没有科学有效的监督、考核 |
4.2.4 工作人员管理机制不健全 |
4.2.5 政府资金投入有限,收入来源单一 |
4.2.6 管理不顺畅职能设置与群众需求不适应 |
第5章 完善鱼山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 |
5.1 便民服务大厅管理的制度设计 |
5.1.1 便民服务大厅管理制度基层设计 |
5.1.2 确保日常管理措施高效可行 |
5.1.3 赋予社会事务办公室奖惩权力 |
5.2 提升大厅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
5.2.1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 |
5.2.2 加强工作人员思想道德建设 |
5.3 激励机制在大厅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有效运用 |
5.3.1 联系单位情况,创建科学薪酬福利制度 |
5.3.2 丰富单位激励内容,及时调整薪酬分配方式 |
5.3.3 拓宽员工沟通渠道,丰富单位激励技巧 |
5.4 落实绩效考核机制 |
5.4.1 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
5.4.2 设计更为细化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层次体系 |
5.4.3 合理设置评估标记 |
5.4.4 对绩效考核成绩进行有效利用 |
5.5 干部双重管理对策、分析 |
5.5.1 理顺双重管理权限,明确双重管理对象范围 |
5.5.2 构建双重管理平台,建立双重管理责任机制 |
5.5.3 实行双重管理互动,规范双重管理执行程序 |
5.5.4 创新双重管理模式,突出双重管理监督作用 |
5.6 加大资金投入,实现财政拨款的有效供给 |
5.6.1 合理评估、精准预算,确保财政拨款有效供给 |
5.6.2 加大大厅资金的监管力度 |
5.7 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 |
5.7.1 创新优化办事流程 |
5.7.2 探索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 |
结束语 |
引文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文献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主要内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1.4.1 论文创新点 |
1.4.2 论文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依据 |
2.1 行政服务中心概述 |
2.1.1 行政服务中心的内涵 |
2.1.2 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 |
2.1.3 行政服务中心的类型及运行模式 |
2.2 县(市)级行政服务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
2.2.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效载体 |
2.2.2 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平台 |
2.2.3 建设法治型政府的创新途径 |
2.3 理论基础 |
2.3.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3.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3.3 服务型政府理论 |
第3章 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现状分析 |
3.1 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
3.1.1 博乐市概况 |
3.1.2 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历程 |
3.1.3 主要职能 |
3.1.4 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
3.1.5 进驻部门情况 |
3.2 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基本情况 |
3.2.1 在业务规程和服务机制方面 |
3.2.2 在工作运行制度方面 |
3.2.3 在协调和监督机制方面 |
3.2.4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 |
3.2.5 在文化建设方面 |
3.3 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运行成效 |
3.3.1 政府执政理念得到落实 |
3.3.2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推进 |
3.3.3 业务流程得到优化 |
3.3.4 政务服务网建设不断完善 |
3.3.5 基层便民服务大厅建设不断推进 |
第4章 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中面临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
4.1 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中面临的主要困境 |
4.1.1 审批困境——进驻事项及授权不全面 |
4.1.2 技术应用困境——网上办事大厅使用率低 |
4.1.3 管理困境——窗口人员管理难度大 |
4.1.4 服务困境——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
4.2 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面临困境的原因分析 |
4.2.1 法律定位不明确 |
4.2.2 中心自身缺乏主观能动性 |
4.2.3 人事双重管理的原因 |
4.2.4 配套机制支持不足 |
第5章 国内部分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经验借鉴 |
5.1 国内部分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经验 |
5.1.1 自贡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5.1.2 大田县行政服务中心 |
5.2 启示与借鉴 |
第6章 优化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对策建议 |
6.1 审批建设——加快推进规范化建设进程 |
6.1.1 国家层面:明确行政服务中心的法律地位 |
6.1.2 地方政府:进一步明确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 |
6.1.3 各职能部门:对窗口进行充分授权 |
6.1.4 中心自身:充分发挥协调整合作用 |
6.2 技术应用建设——提升网上办事大厅利用率 |
6.2.1 推动线上线下的融合联通 |
6.2.2 加强宣传推广,提高群众参与度 |
6.3 人员管理建设——完善窗口人员内部管理体系 |
6.3.1 建立窗口式后备干部培养基地 |
6.3.2 注重人文关怀,完善激励机制 |
6.3.3 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
6.4 服务建设——优化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效能 |
6.4.1 加大对中心服务设施的投入 |
6.4.2 创新服务方式 |
6.4.3 规范中介组织管理,强化公民参与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研究访谈提纲 |
附录 B 调查问卷 |
附录 C 博乐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2019年派遣任务办理情况统计表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发挥窗口作用 服务经济建设(论文参考文献)
- [1]“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下的行政服务中心建筑设计研究[D]. 闫菁清. 北京建筑大学, 2021(01)
- [2]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78-2018)[D]. 赵永斌. 山西大学, 2021(02)
- [3]日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研究[D]. 王亮. 吉林大学, 2021(01)
- [4]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角色重塑”机制研究 ——以S市P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为例[D]. 张兰欣.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5]“一网通办”综合窗口建设中的部门协同问题研究 ——以上海市Y区为例[D]. 杨爽文.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2021(09)
- [6]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D]. 于丽春. 吉林大学, 2020(03)
- [7]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研究 ——基于创新体系的视角[D]. 刘伟岩. 吉林大学, 2020(03)
- [8]政府流程再造视角下“一网通办”协调机制研究 ——以上海市X区行政服务中心为例[D]. 张荣铮.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2020(08)
- [9]鱼山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管理体制研究[D]. 王亚迎. 山东师范大学, 2020(08)
- [10]博乐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研究[D]. 刘娜. 新疆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