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大量被征用,产生了一个独特的社会弱势群体——失地农民。他们缺乏稳定平衡的社会保障的支撑,游离于农民与市民之间,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保障无份的“三无农民”,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发展的不安定因素,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农民土地被征用之后,如何合理妥善地安置失地农民,如何解决和处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特别是当前失地农民最关心的养老问题,为他们提供有说服力的养老保障,不仅事关失地农民自身的利益,同时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因而,进行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全文共分三个部分,各部分主要研究的内容和观点是:第一部分从失地农民的含义入手,介绍了我国当前失地农民的特点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总的来看,失地农民生活状况有所下降,就业和养老缺乏保障,主要表现在:失去了土地保障、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弱化、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缓慢,作用发挥极为有限。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缺失的原因。失地农民之所以成为问题,其实质就是在土地被征用过程中农民利益没能得到合理的维护。目前的土地产权制度中,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界定不清晰给农民保护自己的土地权利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分析土地征用补偿制度中,引入土地征用补偿的理论依据,评价了国外发达国家解决失地农民征地补偿的经验,指出我国征地过程不规范、补偿标准不合理,这些都严重侵害了失地农民的权益。此外,伴随家庭规模与结构不断趋于小型化和简单化,以及当前青年人思想价值观念的变化导致了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机能被削弱。当前,社会保障的城乡差距较大,也是失地农民养老缺乏保障的主要原因之一。第三部分是本文的核心部分,论述了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对策。该部分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完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的外部制度建设,包括明确政府在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中的角色定位、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完善现有土地征用补偿制度。二是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的内部制度建设。本文提出在坚持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分类保障区别对待、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与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衔接的原则下,构建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框架为:采用部分积累制模式、确定“三个一点”式的资金来源、采用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分别给付的方式,养老保险基金采用公共管理和私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最后,本文指出失地农民的养老仍须发挥家庭养老等非正式制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