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以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上市的A股公司从2001到2005年连续五年的股利发放及相关指标数据为大样本,结合企业的成长性机会的角度研究了发放现金股利与其他相关因素的关系,检验结果否认了广泛认同的“隧道效应”理论,转而支持自由现金流理论:第一大股东能够迫使公司吐出多余的自由现金流,并能够根据企业的成长性机会调整公司股利政策(在高成长性的公司更加关注扩展规模和增加投资,在成长性低的公司则倾向于发放现金股利)。实证分析得出了一些不同于前人的检验结果并引出了自己的结论:中国股市不支持“掏空”理论,而更支持自由现金流理论。并根据公司成长生命周期及投资机会提出了相应的股利政策建议:(1)初创期在初创阶段,经营风险最高,融资能力差,为降低财务风险,公司应贯彻先发展后分配的思想,以剩余型股利政策为最佳选择。(2)高速成长阶段该阶段公司产品销量急剧上升,产能迅速扩大,为达到规模优势,公司要进行大量的投资,不宜宣派股利。而此时投资者往往有分配股利的要求,为平衡这两方面的要求,应采用低正常股利的股利政策。(3)稳定增长阶段该阶段公司已经具备持续支付较高股利的能力,此阶段应采用稳定增长型股利政策。(4)成熟阶段公司一旦进入成熟阶段,销售收入不再增长,利润水平稳定,公司通常已经积累了相当的盈余和资金,这时公司可考虑固定型股利政策。(5)衰退阶段有些公司经过成熟期的发展后可能进入衰退阶段,此时产品销售收入减少,利润下降;或投资进入新的行业和领域,以求新生,公司的投资需求增加,此时适宜采用剩余型股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