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公路是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而高速公路又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大、通行速度快,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实力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高速公路市场化的步伐逐渐加快,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速公路发展中政府财力不足的问题,促进了高速公路快速发展。然而在市场化运作过程中,高速公路产业出现了公路产权流转不顺畅、公路收费标准过高、公路通行服务质量较差等诸多问题,究其深层次的原因,笔者认为规制不到位是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高速公路产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行市场化运作的过程中,政府规制改革势在必行。本文从高速公路运营市场和养护市场规制两方面对当前我国高速公路产业的规制现状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得出目前规制体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行市场化运作过程中,规制政策难以适应目前的发展需要,规制改革滞后,导致高速公路产业的运营和养护市场可竞争条件不完善,市场作用发挥不充分。鲍莫尔等人提出的可竞争市场理论指出,具有规模经济的产业与其他产业一样是具有可竞争性的,本文经过研究发现,高速公路产业也是可竞争性产业。据此,为高速公路产业的规制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本文分析了目前高速公路产业中政府规制的现状,依据政府规制改革的相关理论,提出了我国高速公路产业政府规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在政府有效规制下,既能维护高速公路的社会公益性,又不断优化高速公路产业资源配置效率,实现高速公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使高速公路在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根据自然垄断的可竞争性市场理论,研究了完善市场可竞争性条件的规制措施,为我国高速公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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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速公路产业论文; 政府规制论文; 规制改革论文; 自然垄断论文; 可竞争性市场理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