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北省衡水市053000
摘要: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土地被分配到个体手中,实现了土地的人均化,在一定上促进了国家稳定、和谐发展,但是在时代的不断发展中,传统的土地管理方式已经不在适应当前国情,需要顺应时代的潮流进行改革,以降低土地管理弊端对我国发展的影响,城镇化是当前解决土地管理问题的重要措施,可以实现土地回收,进行再分配,同时,也有助于改善我国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本文就土地管理在城镇化中的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
关键词:土地管理;城镇化;问题
一、城镇化进程中土地管理问题分析
(一)土地浪费严重
我国国土面积广阔,土地资源丰富,但是过去的几十年里,国家发展程度不高,在法律上没有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土地的管理,在行政方面对土地管理的力度不足,使得民间农业发展、企业生产对土地造成了浪费;不利于国家的现代化建设[1]。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需要合理的规划方案,具体的管理措施,严格的管理制度才能制约浪费行为的滋生。目前,在城镇化的过程中,虽然土地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系正在逐渐成型,但依然存在着少部分的土地浪费行为,对土地的利用率较小,如部分三四线城市中,政府为了能够尽快提升城镇化水平,帮助广大群众提高生活质量,大力建设开发区,形成了当前的“开发区热”,但是在少部分地区,由于经济情况、人民意愿等方面没有形成统一,导致在新区的建设中出现资金链断裂、管理能力不足等情况,不仅未能成功提高城镇化水平,还造成了个别区域的土地浪费情况。
(二)占用耕地不当
其次,占用耕地不当也是城镇化中较为突出的土地管理问题。城镇化需要根据实行地区的实际情况展开详细规划方案,如耕地资源分布、贫瘠土地分布、据城中心距离等,在个别粮食生产地区,城镇化需要与粮食生产相分离,既保持城镇化,还能有效生产粮食,但是由于规划方案不合理,并未遵循“占补平衡”的原则,造成土地资源使用不当,使得新城建设坐落在了耕地资源上,且部分地区为了形成平衡,使用贫瘠土地或者废弃土地来完成“补”,虽然形成了占补平衡,但确实不平衡中的平衡,于是形成了当前城镇化中较为严重的城镇化土地与耕地之间的冲突。另外,众所周知,工业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但是目前看来,工业用地选择极不合理,工厂建设需要靠近水资源,但是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排放污水、废水,且许多工厂为了切身利益,其废水排放并未达到标准,造成了水资源的污染以及土地污染,造成了严重的环境破坏,不仅不利于现代化绿色生态的建设,还对农业发展造成了阻碍。
(三)农民权益受损
城镇化均是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制定的战略措施,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过去几年,由于个别地区官员的思想、行为方面的不正当,过于重视私人利益,滥用职权,产生了腐败现象,背离了国家城镇化的初衷,损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2]。如在个别地区,个别腐败官员利用农民的“法盲”,大肆征收耕地资源,并进行非法转让。相关政策表明,政府在征收土地之后,需要向农民群众进行经济补偿,如资金补偿或住房补偿,且补偿力度会随着征收土地的具体面积而定。但是在部分地区,政府在征收土地后,补偿不及时,造成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困难,甚至是形成了较为严重的民愤。
二、城镇化进程土地管理影响因素
(一)集体土地权不明确
在土地制度的建立之初,国家虽然向广大基层群众分发了土地资源,让其能够自给自足,但是在分发土地时,并未明确之初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只是规定广大基层群众仅具有使用权,导致形成了土地产权不明确的情况,也为城镇化建设过程基层群众利益受损埋下了隐患。城镇化化进程中,需要征收土地资源,将耕地改造成为建筑用地或者工业用地,那么此时基层群就会丧失使用权,多数情况下,政府机关会给予被征收群众经济补偿,但是在个别情况下,如果政府进行强制性的征收,那么土地会被强制征收,会对群众造成经济损失。另外,一旦出现强制征收情况,基层群体会根据情况选举代表进行处理,但是由于基层群众受教育程度较低,没有完善的法律思想,导致维权不当。
(二)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
土地流转机制是目前较为妥善的土地管理措施,如果基层群众没有继续种植意愿,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将土地转让与承包商继续耕种,但是就目前看来,我国的土地流转机制有着不完善的现象,导致在少部分地区的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了不规范性,如在土地的转让过程中,部分承包商以基层群众的法律知识较浅而造成合同内容表述不详,在后期出现问题后,优势会倒向承包商,伤害了基层农民的利益;其次,大部分农村可以根据承包商的承包范围进行集体承包,但是需要村民大会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但依然出现了个别基层群体私自承包现象的产生,归根结底是流转机制的不完善,缺少具体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较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的城镇化进程。
三、城镇化进程土地管理优化措施
(一)明确土地所有权
由于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部分问题,阻碍了城镇化的进程,制约了现代化的建设,不利于我国的持续性发展,所以,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优化土地管理措施,首先,需要明确土地所有权[3]。前文中提到过,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划分不明确,造成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威胁到了基层农民的切身利益,背离了城镇化的初衷,所以,当前我国应当完善土地制度,明确土地所有权,为城镇化建设、农民切身利益等提供法律保障。其次,在制度的完善过程中,还需要将土地的多种权利进行分离,如承包权、所有权、经营权等,权利的分离可以有效的防止个别承包商曲解合同条款,危害群众利益,另外,权利的分离还能够有效制约土地的非法承包或出售,确保土地的安全。
(二)征收补偿优化
城镇化进程中,政府在征收土地后,会对农民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以确保农村的利益能够得到保障,同时要提高对土地征收过程的监督力度,使土地征收法治化,对每一次、每一块土地进行征收时,均要详细记录在册,形成档案化。另外,还要使土地征收透明化,在过去,个别官员为了本身的私人利益,利用广大群众的不知情以及法律的空缺,满足了个人利益,伤害了群众利益,所以,为了避免该情况的出现,应当加强监督,实行透明化,让广大群众能够对其监督。
(三)流转机制完善
流转机制不完善造成了土地私自出售、承包情况的出现,为土地管理、城镇化加快形成了较大的阻碍,且土地流转机制也是城镇化、土地再分配的一种过渡机制,所以,在未来的土地改革过程中,应当根据国情的变化,制定针对性的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并对其加强管理,形成较为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
结语
在当前城镇化的过程中,土地管理出现了土地浪费严重、占用耕地不当等情况造成了农民利益受损,其出现此类情况的原因主要土地产权不明确以及以及土地流转机制制度不完善,所以,为了改善此类情况,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利益,笔者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明确土地所有权、优化征收补偿和完善流转机制等措施,希望能对我国来的土地管理提供帮助,以更好的促进城镇化的建设。
参考文献
[1]王格芳.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的中国城镇化战略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3.
[2]邓文钱.哲学视域中的中国新型城镇化道路[D].中共中央党校,2014.
[3]杭琍.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县级政府职能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4.
作者简介
李宁(1981-07-08),男,汉族,当前职称:工程师,学历:本科,研究方向:土地管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