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研究背景]针对妇女的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现象,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而且大多数施暴者是受害者的家庭成员。家庭暴力不仅会造成婚姻解体、家庭破裂,还严重摧残妇女的身心健康,并会对目击者造成极大伤害。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国家人口流动政策的逐步放宽以及中心城市吸引力的逐步增强,我国的流动人口增长迅速。大规模流动人口的出现为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人口流动也引发了很多新的社会问题,其中流动人口中家庭暴力问题日益突出却未能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当今,关注和探讨流动人口中的家庭暴力问题对提高流动人口女性的健康、推进性别平等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研究目的]通过对上海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家庭暴力调查资料的分析,了解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中家庭暴力的发生情况、对妇女健康的影响以及家庭暴力的危险和保护性因素。[研究方法]本研究为横断面调查,调查对象为20~49岁上海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采用多阶段整群抽样的方法在上海市虹口区随机选取2个街道,并在选中的街道按比例分别抽取10个和16个居委会,对选中居委会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结构式问卷调查。现场调查时间为2010年4-5月,调查方式为同性别调查员匿名面对面访谈。调查内容包括人口学特征、一般健康状况、性与生殖健康状况、对家庭性别角色以及家庭暴力的态度、家庭暴力的遭遇情况、受伤情况、遭受暴力后的反应等。完成一次调查大约需要45分钟。共有958份有效问卷纳入了本文的分析,分析软件为SAS 9.1。统计分析方法主要包括t检验、方差分析、卡方检验和Logistic回归分析等。[研究结果]1.基本情况:研究对象平均年龄35.4岁,平均结婚年龄23.0岁,80%以上的对象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再婚的比例为1.3%,职业主要是个体户/私营业主(44.6%);2/3以上的研究对象在外打工时间超过5年,平均打工年限为10.3年。2.对家庭性别角色以及家庭暴力的态度:研究对象家庭性别角色态度以居中和传统的比例较多(分别为39.1%和30.1%)。绝大多数对象认同在特定情况下妻子可以拒绝与丈夫过性生活(79.3%-90.6%)和反对丈夫殴打妻子(79.6%-98.4%),但仍有部分对象反对妻子可以拒绝与丈夫过性生活(8.0%-17.1%),并认同丈夫可以殴打妻子(0.5%-15.7%)。3.家庭暴力发生情况:研究对象曾经遭受过家庭暴力的情况比较普遍,总的家庭暴力发生比例为40.0%,其中以精神暴力最为常见(27.8%),其次为控制行为(17.5%)和身体暴力(10.8%),性暴力的发生比例相对较低(5.7%);最近一年中,有18.7%的调查对象遭受过家庭暴力,仍然是精神暴力(15.3%)最为常见,其次为身体暴力(5.7%)和性暴力(3.0%)。4.家庭暴力影响因素:多因素Logistic逐步回归分析表明,结婚年龄大、文化程度高、在上海有亲戚、遇到事故时邻居主动帮助、在本小区居住时间长和最近一年没有换过工作的研究对象遭受家庭暴力的危险性较小;而反对妻子拒绝与丈夫过性生活、认同丈夫殴打妻子、对经济财产控制能力差、配偶有频繁饮酒、赌博以及与他人有暴力冲突的对象遭受家庭暴力的危险性较高。5.家庭暴力对妇女健康的影响:在遭受过丈夫身体暴力的对象中,47.4%的对象认为丈夫的暴力对自己的身心健康有影响,24.3%的对象报告出现身体受伤。是否遭受家庭暴力与妇女的一般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性与生殖健康状况均有关联: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对象经常感到头痛和身上疼痛/不适等-般健康状况以及感觉紧张/害怕/担忧、容易发怒、哭的次数比以前多、经常觉得自己毫无价值以及对生活感到厌倦等不良心理状况的比例高于未遭受过暴力的对象;遭受过身体暴力或性暴力的对象更容易产生不良妊娠结局、生殖道感染症状、妇科疾病、感到缺乏性欲和性生活不和谐等方面的问题。6.对身体暴力的应对情况及需求:在遭受过身体暴力的研究对象中,有46.6%的对象曾将自己的遭遇告知过别人,38.9%曾获得过帮助,73.8%希望有人能帮助她们。[结论] (1)上海市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中遭受家庭暴力的现象较普遍;(2)有多种因素与家庭暴力发生相关联,应针对一些危险因素进行家庭暴力预防干预;(3)家庭暴力与妇女的一般健康、心理健康以及性与生殖健康状况均有明显的关联性。(4)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向外寻求帮助的比例较低,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在上海的社会支持状况较差和对上海社会支持状况不了解是她们不去求助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