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规则论文-郑江

特殊规则论文-郑江

导读:本文包含了特殊规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反倾销,市场经济地位,替代国方法

特殊规则论文文献综述

郑江[1](2019)在《《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中反倾销特殊规则的本质探究——以“替代国”方法的适用条件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第15条规定了中国产品在受到其他世贸成员反倾销调查时所适用的特殊规则。这一条款往往被称为"市场经济条款",将该特殊规则与所谓"市场经济地位"挂钩,使中国处于不利地位。本文从《中国入世议定书》、《反倾销协定》等相关条款的文本解读、发展历程等方面着手,分析了反倾销调查中正常价值认定的一般原则和例外情况,认为《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实质上是对反倾销"替代国"方法适用的特殊规定,具有一定时限性。而且现有世贸反倾销规则中对"替代国"方法的适用具有严格的限定条件,不应扩大解读和滥用。《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到期后,其他世贸成员继续对华适用"替代国"方法存在违规风险,中国应从多个层面加以积极应对。(本文来源于《国际贸易》期刊2019年08期)

王傅瑶[2](2019)在《我国特殊动产物权变动规则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今社会,经济繁荣发展,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在社会运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此类特殊动产经济价值高、移动性强、运行范围广,为保护其交易安全,各国立法例对其规定了与普通动产物权变动不同的公示方式和变动规则。根据分析得出,我国特殊动产物权变动规则既不同于普通的动产,更不同于不动产,而是以"交付生效+登记对抗"模式为完整的规则。希望通过对我国特殊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的思考,能够为其找到合适的适用路径,并使该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价值。(本文来源于《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赖钟炜[3](2019)在《特殊时空条件下的暴力行为“压制性”研究——人民法院对特殊刑事暴力犯罪案件的行为认定规则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引言构建科学、可行的暴力行为审查机制,是法官裁判刑事案件、法院化解刑事矛盾、国家构建刑事安全体系的重要举措。面对涌现出的大量新形态暴力犯罪案件,其暴力行为的多样性、复杂性,致使传统刑法理论在适用上屡陷困局。通过行为的"压制性"分析,将从一定程度上弥补刑法理论中"时空条件"与"行为效果"之间作用机制的认识短板,为人民法院对特殊时空条件下暴力行为的审查和认定,提供刑事理论的科学指引。一、特殊时空条件下暴力行为的行为要素与普通暴力行为的行为特征不同,普通暴力行为的行为本身即具有暴力性,是给人(本文来源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刑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下)》期刊2019-06-20)

舒秋月[4](2019)在《我国特殊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准确意义上而言,“特殊动产”一词并非法律概念,是民法理论界对船舶、机动车、航空器等价值较大的动产的统称。对于特殊动产,我国《物权法》第24条规定的是登记对抗规则。除此之外,还有部分单行法及其他规定共同构成我国特殊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目前我国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主流观点是特殊动产物权变动规则为“交付生效+登记对抗”,这是两大法系物权变动模式的混合。但登记与交付二元公示并存引发诸多理论争议与实践困境。特殊动产二元公示在我国面临诸多困境。首先,规则之间存在内部冲突。《物权法》第24条明确规定未经登记的特殊动产物权变动不具有对抗力,而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多重买卖和善意取得中均肯定交付的优先地位。实则构成对未登记之物权也具有对抗力的肯定,也就弱化了登记的效力,使得登记置于尴尬地位。登记对抗规则与善意取得制度均具有保护交易安全的目的,二者在功能上存在一定重迭。其次,司法实践中规则适用出现困境。特殊动产所有权移转标准,未登记之物权可对抗第叁人范围,法院在不同案件中裁判存在不一致的情形。最后,理论上争议不息。目前法学理论上对于特殊动产物权变动存在合意说(“合意生效+登记对抗”)、交付说(“交付生效+登记对抗”及单纯交付说)和登记说(登记亦得生效说及单纯登记说)叁种观点。诸多观点争鸣,学者们纷纷从不同角度论证其观点之合理性。而上述困境的出现,最终要归因于叁对关系的认识不清,即登记对抗与物债二分的民法体系的关系,登记对抗与公示公信力的关系以及登记对抗与善意取得制度之间的关系。理论争议关系的厘清对我国特殊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登记对抗冲击了物债二分的民法体系,与我国物权体系不相容,二元公示的存在对公信公示原则造成了挑战。特殊动产登记对抗规则在我国出现困境,需要对其进行反思与重构。登记对抗始于意思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法国,在“合意生效+登记对抗”下不存在较大争议,但引入我国后则出现一系列问题。确立特殊动产物权变动交付生效在我国有其制度价值和可行性。更加符合我国物权法体系,可以打破二元公示现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殊动产的“特殊性”在逐渐弱化,适用与普通动产相同的物权变动公示方式完全具有可行性。登记对抗规则设立目的在于保护交易安全,交付生效下的交易安全可以通过善意取得制度予以保护。(本文来源于《河北大学》期刊2019-06-01)

李建伟,林斯韦[5](2019)在《全资子公司债权人保护的公司法特殊规则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司集团结构中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过度控制、以牺牲后者的利益为代价来实现集团整体利益的现象普遍存在。在公司人格独立、股东有限责任两大基石原则的制度框架下,全资子公司的债权人成为最终的唯一受害人、孤立无援的受害人、难获救济的受害人。为此,公司组织法对其实施特殊的保护实属必要。既然母公司对于多重子公司的股东权利行使存在事实上的穿越,那么相应的责任穿越规则有必要引入到全资子公司身上。作为对现代公司两大基石原则的例外,穿越理论可以为全资子公司的债权人特殊保护规则提供理论支持,据此修正有关规则,有助于对全资子公司的债权人提供更有效的保护。(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研究》期刊2019年02期)

沈雨岑[6](2019)在《特殊动产一物数卖的物权变动规则思考——兼评《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条》一文中研究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条以"交付生效"和"诚实信用"为基本原则,针对特殊动产一物数卖可能出现的情形确立了"交付优先""登记优先""合同成立优先"以及"交付优先于登记"四项规则,以期解决实务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此条规定,有效填补了特殊动产一物数卖方面的立法空白,具有重要意义。但该规定同时也忽视了对于"交付"范围和买受人主观心态的考量,并与债权平等性和出卖人意思自治原则发生了一定冲突。该规定能否有效解决特殊动产一物数卖中存在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分析。(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1期)

夏俊杰[7](2018)在《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规则——《物权法》第24条的解释与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对《物权法》第24条进行法教义学的解释,同时对特殊动产物权变动实务操作进行概观,发现特殊动产物权变动遵从"交付生效+登记对抗"的规则,但这一规则仍存在不足,需要对特殊动产登记的功能与地位进行再认识,从而完善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律规制。(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8年12期)

吴建龙[8](2018)在《自动扶梯特殊外装饰板设计规则及安装工艺方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自动扶梯有整体花纹布置及腹部灯框设计的特殊外装饰板装配,指出由于外装饰板之间对接的花纹必须吻合,及外装饰板固定结构的不同,按照标准外装饰板采用调节段板的装配方法,已无法适用于特殊外装饰板的安装。为了使特殊外装饰板安装后达到外观质量要求,通过对特殊外装饰板花纹拼接要求及装配结构分析,制定了特殊外装饰板相关零部件的设计技术规则,提出了特殊外装饰板安装工艺的新方法,通过装配验证,特殊外装饰板的整体外观质量完全符合客户的要求,而且装配效率得到了提高。(本文来源于《中国电梯》期刊2018年24期)

赵琦[9](2018)在《不可忽视录取规则中的特殊要求》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填报志愿过程中,很多考生和家长选择院校和专业时只注意其录取分数、地理位置、办学特色、就业率等基本概况,却极易忽略拟报考院校录取规则中的特殊要求。很多实例一再证明,利用好一些特殊要求,很可能实现志愿的"绝地反击";而忽视特殊要求,也很可能遇到意想不到的"暗礁"。录取规则中的特殊要求大致可以分为叁类:文化知识、生理条件和特殊体检政策等。一、文化知识要求主要包括:语种、单科成绩等。1.语种。各校的招生章程中,对高考(本文来源于《招生考试通讯(高考版)》期刊2018年12期)

张守国,明晨燕[10](2018)在《民事执行程序中权利冲突特殊规则的构建——以未过户登记房屋继受人利益保护规则之完善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执行过程中,房屋继受人过户登记请求权与债权人金钱债权请求权实现产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哪种权利,无法从现有民法理论中为其寻求理论支撑。其实质是执行行为的介入导致实体权利实现出现冲突,本质上是法律对冲突利益如何平衡的一种选择。应从债权成立的先后、物权实现的接近性、继受人生存权的保护、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以及债权实现的可能性等方面进行考量,解决利益平衡的正当性基础,创设执行过程中权利冲突解决的特殊规则。(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司法案例)》期刊2018年18期)

特殊规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当今社会,经济繁荣发展,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在社会运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此类特殊动产经济价值高、移动性强、运行范围广,为保护其交易安全,各国立法例对其规定了与普通动产物权变动不同的公示方式和变动规则。根据分析得出,我国特殊动产物权变动规则既不同于普通的动产,更不同于不动产,而是以"交付生效+登记对抗"模式为完整的规则。希望通过对我国特殊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的思考,能够为其找到合适的适用路径,并使该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特殊规则论文参考文献

[1].郑江.《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中反倾销特殊规则的本质探究——以“替代国”方法的适用条件为视角[J].国际贸易.2019

[2].王傅瑶.我国特殊动产物权变动规则探究[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

[3].赖钟炜.特殊时空条件下的暴力行为“压制性”研究——人民法院对特殊刑事暴力犯罪案件的行为认定规则分析[C].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刑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下).2019

[4].舒秋月.我国特殊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研究[D].河北大学.2019

[5].李建伟,林斯韦.全资子公司债权人保护的公司法特殊规则研究[J].社会科学研究.2019

[6].沈雨岑.特殊动产一物数卖的物权变动规则思考——兼评《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条[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9

[7].夏俊杰.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规则——《物权法》第24条的解释与适用[J].法制与经济.2018

[8].吴建龙.自动扶梯特殊外装饰板设计规则及安装工艺方法研究[J].中国电梯.2018

[9].赵琦.不可忽视录取规则中的特殊要求[J].招生考试通讯(高考版).2018

[10].张守国,明晨燕.民事执行程序中权利冲突特殊规则的构建——以未过户登记房屋继受人利益保护规则之完善为视角[J].法律适用(司法案例).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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