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主要由前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组成。前言部分重在阐述本选题的意义,作为正文论述的楔子。正文分为四章。第一章为红树林及其法律保护概述,介绍了红树林的独特概念及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并通过展示当下破坏严重的现实,将之与现有的法律保护规则的不完善相对比,强调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与迫切性。第二章论述红树林保护中的国际环境法原则,重点阐释了这些原则在现有制度中的条约基础、具体体现及发展方向。其中首先包括的是预防原则,作者并建议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其次包括合理使用原则,作者展望了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的推行;再次包括可持续发展原则,主要体现为“生境恢复”的理念与规定;最后包括共同责任原则,尤其应特别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这也符合红树林保护的实际与需要。第三章侧重于红树林保护义务的履行。首先,根据相关的国际条约,特别是《湿地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规定,本文主要分析了国家在四个方面的履约义务,并结合条约与理论,为各项义务的更好履行提出建议。其次,论述了与红树林保护相关的重要国际组织,重点剖析了相关国际组织的重要作用。最后,考虑到生存与环境的矛盾的解决,作者依次讨论了生物小额信贷、全球环境基金和《湿地公约》自身的资金制度。第四章关注红树林保护的监督,既论述了现有国际环境条约中规定的缔约方大会制度,也从“不遵守情事程序”和个人的主体地位两个角度,展望了监督机制的发展方向。结论中,作者回顾全文,归纳提出:无论规则和制度如何取向与发展,终归只是为了一个目的——保护红树林,保护我们的地球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