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刘玉
河北省节能监察中心孙振明
摘要:本文在简要介绍了建筑节能的概念和建筑节能立法的重要性的基础上,将中国建筑节能立法与国外立法进行比较,找出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最后,借鉴国外建筑节能立法成功经验,为中国建筑节能立法的完善和有效实施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建筑节能;节能立法;重要性;改进措施
Accordingtotheourcountrybuildingeconomyenergylegislation
HebeiindustryvocationalcollegeLiuYu
EnergySunZhenMingsupervisorycenterinhebeiprovince
Abstract:thispaperbrieflyintroducestheconceptofbuildingenergyandtheimportanceofbuildingenergylegislationonthebaseofbuildingenergylegislationandtheoverseasChineselegislationcomparisontofindouttheproblemsandthegap.Finally,drawlessonsfromforeignsuccessfulexperiencebuildingenergylegislation,forChinathebuildingenergysavingtotheimprovementofthelegislationandeffectiveimplementationputforwardtheimprovementmeasuresandSuggestions.
Keywords:buildingenergyefficiency;Energylegislation;Importance;Improvementmeasures
1概述
1.1建筑节能概念
建筑节能具体指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节能标准,采用节能型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系统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照明、热水供应的能耗。
建筑节能在发达国家最初为减少建筑中能量的散失,现在则普遍称为“提高建筑中的能源利用率”,在保证提高建筑舒适性的条件下,合理使用能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2建筑节能立法的重要性
其一,建筑节能立法是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由于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人均能源资源相对匾乏。人均耕地只有世界人均耕地的1/3,水资源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已探明的煤炭储量只占世界储量的11%,原油占2.4%。在建筑中积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就能够大大缓解国家能源紧缺状况,促进中国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因此,建筑节能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国家节能规划目标、减排温室气体的重要措施,符合全球发展趋势。
其二,建筑节能立法是改变我国建筑节能高能耗现状的重要手段。目前,中国建筑用能浪费极其严重,而且建筑能耗增长的速度远远超过中国能源生产可能增长的速度,如果听任这种高耗能建筑持续发展下去,国家的能源生产势必难以长期支撑此种浪费型需求,从而不得不被迫组织大规模的旧房节能改造,这将要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我国建筑不仅能耗高,而且能源利用效率低,单位建筑能耗比同等气候条件下的国家高出2~3倍。我国既有建筑面积约400亿平方米,到2020年,全国需要新增面积约300亿平方米的建筑,如果这些建筑全部在现有基础上实现50%的节能,则每年大约可节省1.6亿吨标准煤。加快建筑节能立法,规范建筑耗材标准,是改变我国建筑节能高能耗现状的重要手段。
2国内外建筑节能立法比较
2.1我国建筑节能立法措施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就针对建筑节能开展了相应的工作,首先是针对北方寒冷地区的采暖建筑制定了相应的用能标准。随后相关工作逐渐展开,形成了一系列的法规与标准。最新的有:
2006年,原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这是我国第一部从住宅和公共建筑全寿命周期出发,多目标、多层次,对绿色建筑进行综合性评价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进行了修订,明确部署了我国建筑节能立法的框架蓝图,使建筑节能工作翻开了新的篇章。
2008年,国务院颁布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其中对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可再生能源应用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建筑节能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2以美国为例谈国外建筑节能立法,
美国政府从立法和税收减免等方面积极鼓励建筑节能。
在立法方面:1975年,美国制定的第一部《能源政策和节约法》,首次提出了建筑节能的要求;1977年,官方正式颁布了《新建筑物结构中的节能法规》,在45个州推广并收到了明显的节能效果;1992年的《能源政策法1992》要求联邦相关部门到2000年在1985年的基础上降低建筑能耗的20%。
在税收减免方面:新建节能住宅建筑可以获得税收减免。另外,节能建筑设备也可获得税收减免的优惠。同时,美国发起了低收入家庭住宅节能计划,政府为低收入家庭免费进行节能改造,每个家庭有一定限额。
2.3国内外比较下我国建筑节能立法的特点和不足
发达国家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比较充分,包括建筑节能的标准、管理模式、实施办法等各个方面。而且立法领域较广泛,不仅包括对新建建筑的节能规范,还包括旧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的相关规定。这些为立法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证。
我国的建筑节能立法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较晚,虽然一直在不断完善和改进相关法律法规,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实施过程中没有一套完整的建筑能耗评估体系与法律体系的配合。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建筑节能法规的特点是长期侧重于保证建筑质量。其立法宗旨是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对建筑节能实质性的经济鼓励政策,建筑节能也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致使无法充分调动市场的力量促进建筑节能的实施。
3借鉴国外经验,加强我国建筑节能法律体系建设
3.1加快推进建筑节能立法研究,完善建筑节能法律体系
尽管中国已经实施《节约能源法》,但建筑节能的相关法律仍然不完善,应进一步补充和修改,增列建筑节能的实质性内容,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要加强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统一和配套性,力求构建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在加以实施细则的形式,由宏观到具体的相互联系、协调一致的建筑节能法律法规体系。针对《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建筑条例》,还需制定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3.2建立建筑能耗评估体系,推动绿色节能建筑在中国的发展,
推动绿色节能建筑在中国的发展,当前急需在借鉴国外的生态建筑理论及评估体系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中国自己的绿色节能建筑评估体系。正如我国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江亿所说“要使建筑节能的推动模式真正运转起来,其关键是给出建筑能耗指标,建立起建筑能耗评估体系,也就是说如果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建筑能耗评估体系,确定执行这套评估体系的机构与机制,要求所有的商品房在售房时必须出具评估机构给出的能耗及热性能指标。同时不断地广泛地向消费者讲解这些指标的含义,开发商也会利用这些指标作为推销和竞争的方式,建筑节能工作就会蓬勃地开展起来。
建立中国自己的绿色节能建筑评估体系,并严格执行不断完善建筑节能标准和规范,增加强制性标准范围,加强和监督建筑标准、规范的执行效果。另外,应积极推进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提高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减少重复建设带来的巨大浪费。
3.3建立有效的市场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经济激励政策措施
积极研究和采用建筑节能的激励政策,对于能源、资源都相对匮乏的中国,是非常迫切和重要的工作。研究制定经济激励政策措施,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给予适当的补贴或税收优惠政策,对示范项目给予贴息优惠政策。
中国在制定和完善支持建筑节能的经济政策时,应注意理顺与明确支持建筑节能的财税政策目标,建立和完善与能源相关的税收政策体系,完善建筑能效标准和认证体系,完善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要实现单纯由政府强制推进转变到政府监管与市场引导结合推动,需要进一步制订必要的财政补贴、税费优惠、贷款贴息等经济政策。
结语
建筑节能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国家节能规划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要实现节约型社会的目标,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支持,还需要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的监督来保证。与发达国家相比,虽然我国建筑节能立法存在一定的不足,但是,只要我们积极借鉴成功经验,努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必将取得更好的成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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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建文.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美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考察研究报告[J].建设科技.2009(06)
[3]邓中亚.国内外建筑节能差距分析及对策探讨[J].中国勘察设计.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