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七年的一号文件都是针对“三农”问题做出,这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重视。遗憾的是,虽然中央意识到了问题所在,但直到现在,很多基本问题仍旧没解决,农村发展依旧面临巨大挑战。结合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关于小康社会而提出的“五个统筹”,从2003年开始,成都启动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只有城乡一体化了,城市和农村之间才能消除割裂和对立,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普适路径。为此,成都市委、市政府还进行了一系列的配套改革,包括土地流转、农村社会保障、基层治理、农村产权等内容,这些想法和做法,逐步形成环环相扣的系列问题,集体推动着中国农村的发展。村民议事会也就是在这样一场农村改制改革中被逼出来的民主试验。无论是以前的村民代表大会还是现在的村民议事会,都是如何解决决策权虚设的问题,作为村民自治的实践探索,村民议事会显然走的是“自下而上”的民主改革道路。以村民议事制度为突破口构建的村级治理机制框架,变“代民做主”为“由民做主”,着眼“还权赋能,村民自治”,按照“三分离、两完善、一改进”思路,即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社会职能与经济职能分离、政府职能与自治职能分离,加强对农村公共服务以及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的管理,完善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在加强党组织领导的同时,集中力量进行村民自治,扩大各种社会组织和经济团体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参与度,做到群策群力、广开言路、基层管理、主权在民以求开拓创新。本文分三章探讨村民议事会制度。第一章首先从村民议事会制度的概念,产生的宪法性依据阐述了什么是村民议事会制度和它的由来,以及作为村民自治新突破的村民议事会制度的意义;接着第二章介绍了村民议事会制度的运行机制和运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原则;第三章着力介绍村民议事会制度的现状与成效,以及进一步完善该制度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