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能源是整个世界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最基本的驱动力,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在全球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国际能源安全己上升到了国家的高度,各国都制定了以能源供应安全为核心的能源政策。但是,人类在享受能源带来的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等利益的同时,也遇到一系列无法避免的能源安全挑战,能源短缺、资源争夺以及过度使用能源造成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21世纪初,能源开发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将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基本国策,以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在我国能源开发的过程中,内蒙古自治区以资源丰富,品种众多,地广人稀,在我国能源发展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中鄂尔多斯盆地是本世纪我国最重要的能源生产和供应基地之一。不可忽视的现实是,能源的开发一方面极大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在相当程度上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因此在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立法中出现了能源开发所涉环境保护的地方立法。地方立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和环境意识的逐渐觉醒,环境法律、法规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因此,研究内蒙古自治区及鄂尔多斯能源资源开发所涉环境保护法律与政策问题研究在当前有重要的意义。少数民族地区能源开发所涉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的研究是一个比较新的研究领域,一是涉及到国家的相关大政方针与区域能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二是涉及到法律与地方立法的关系,三是涉及到实地调查研究的深入程度及相关资料掌握的程度。本文有综合性、交叉性和区域性的特点。本文简述了地方环境保护立法,分析了蒙古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地方环境保护立法与概述,探讨了能源开发中所涉环境保护立法与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能源开发所涉环境保护地方立法与执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