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旨在从税收征纳程序的一般规则的相关制度与原理出发,运用比较、演绎、归纳及实证的研究方法,对我国税收通则法的征纳程序总则部分进行立法研究,并在相关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之上,确立税收征纳程序编的立法基本内容与框架,为该编立法活动奠定理论基础。本文对税收征纳程序一般规定的立法问题研究分为五章:第一章研究税收征纳程序一般规则编立法的理论基础,主要借鉴国内外行政程序法重要理论“程序正义”与“平衡论”的理论成果,吸收两种理论对于“公平”、“人格尊严的维护”及“行政程序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等符合税法本质需要的理念,为本编的研究奠定了理论上的前提与依据;第二章研究税收征纳程序基本原则,通过基本原则确立标准的分析,及与其它原则的对比,提出税收征纳程序的进行应当遵循征税公开与征税参与两大基本原则,并与两大原则指导下的税收征纳程序相关制度如听证、说明理由、阅览卷宗、回避等结合起来共同阐述;第三章研究税收征纳程序一般规则编的基本内容与立法架构,通过对国内外税法通则法或基本法关于本编的立法内容比较,并通过与国内其它法律的协调,概括出本编基本内容的整体范围。在对基本内容在机构上组织安排的基础上,本文为税收征纳程序一般规则编建立了基本立法框架,主要包括五节内容,分别为第一节税收管辖,第二节征纳主体、第三节税收征纳程序的一般规定、第四节征纳行为及第五节税收代理,最后为该立法架构中所蕴含的特征进行了理性解析。第四章具体分析税收征纳程序一般规则的基本内容,对税收管辖、征纳主体、税收征纳程序的一般规定、征纳行为及税收代理五节内容的重点内容分别进行了定位与阐述,并完成与前述基础理论、基本原则等内容的衔接。第五章为税收征纳程序一般规则初步提出立法条文建议,分别借鉴国外《德国租税通则》、《日本国税通则》、《韩国国税基本法》、《克罗地亚共和国税收通则法》,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台湾行政法律》、《行政程序法》立法草案、《物权法》立法草案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基本法草案》(第六稿)的立法经验与方法,在此基础上,将本编共分五节,共四十八条,计八千字。本文认为税收征纳程序一般规则是税收通则法中具有独特地位的部分,它起着承接税收征纳实体与程序的承上启下的作用,并对税收征纳具体制度起着统领的指导作用。本编的立法研究应当立足于税收征纳的实践需要,在对国内外已有相关立法成果批判吸收的基础上,对我国税收征纳程序相关法律规定归纳整合的前提下,深入研究已有的理论成果,并结合中国的税收征纳实践问题,为税收征纳程序一般规则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