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当前,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农民工社会保障引起了学术界和政府的广泛关注。能否进一步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①,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关民生,因此我们有必要更进一步深入研究、探讨农民工社会保障。农民工的出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而积极的作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可农民工长期以来一直处于社会的边缘,曾一度被忽视。当前,情况虽然有所改善,但这一群体仍然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社会保障严重缺失、合法权益受损,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更成为党的十七大和“两会”关注的重点之一。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法制、管理、经济方面的原因,又有思想观念方面的原因,因此要切实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不但要从体制、法制、管理、经济方面进行有利的保障,更要在党的十七大和两会的指引下,以和谐社会理念为指导,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重视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学习教育问题,进一步研讨、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从而使社会实现真正意义的和谐,使农民工真正“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