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再保险论文-刘珅,陈可欣

农业再保险论文-刘珅,陈可欣

导读:本文包含了农业再保险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农业再保险,财政法律,《农业保险法》,税收立法

农业再保险论文文献综述

刘珅,陈可欣[1](2019)在《关于发展农业再保险的财政法律与实践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就农业再保险来说,其自身的优势为保费补贴无法取代,成为当前农业保险的重要保障,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并将其落实在实践中。对此,本文分析关于发展农业再保险的财政立法、财政实践等方面的内容,以期完善与农业再保险相关的法律政策,以此来充分发挥农业再保险的作用,为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奠定基础。(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8期)

谷梦洁[2](2019)在《中国农业再保险的制度模式创新与政策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农业是中国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基础性产业,其发展的稳定性关乎国民经济的命脉。因此,保障农业健康稳定发展是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中国农业保险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农业的发展,但由于国内干旱、霜冻、雪灾等巨灾风险频发,仅仅依靠农业保险已不能实现农业风险的有效分散,农业再保险分散风险的作用愈发凸显。建立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已成为社会各界共同的热切期盼,连续多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建立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持续关切,并作出了明确的战略部署。鉴此,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定性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在分析中国现行的互助性农业再保险和美国、日本再保险经验基础上,尝试性的提出中国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创新选择,即中国政策性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并针对性地提出推行政策性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的四点政策选择。具体来讲,鉴于中国现行的互助性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存在诸多问题,通过分析美国的联邦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和日本的“两级制”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指出了其对中国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创新的四点启示,提炼出中国农业再保险制度创新的五种可行模式。并结合中国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创新的叁点原则,即民主管理与合作经营原则、政府责任原则、自愿与强制原则,尝试性提出中国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的创新选择:政策性农业再保险,并深刻分析了中国政策性农业再保险创新制度模式的内涵及其运行方式。据此,提出推行政策性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的四点政策选择: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农业再保险的财政补贴机制,建立完善相关机构;加强农业(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本文来源于《山东师范大学》期刊2019-06-03)

宗禾[3](2019)在《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将组建 “叁农”保障有望再创新》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等多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相应阶段内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目标,切实加大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其中指出,将组建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指导意见》第十九条指出,持续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结合财力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拓宽财政补贴险种,合理确定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的保费水平。探索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试点。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本文来源于《农村·农业·农民(A版)》期刊2019年03期)

崔启斌,李皓洁[4](2019)在《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将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北京商报讯( 崔启斌 李皓洁)2月12日,北京商报获悉,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五部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将组建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本文来源于《北京商报》期刊2019-02-13)

冯娜娜[5](2019)在《组建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一文中研究指出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要持续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结合财力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拓(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报》期刊2019-02-12)

高岑[6](2019)在《国外典型农业再保险发展模式分析及其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农业再保险不仅可以有效分散原保险人的经营风险、提高原农业保险人的承保能力,还可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经济保障。现阶段我国农业再保险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农业再保险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通过对美国、加拿大、韩国、日本、印度国家的农业再保险发展模式加以分析,针对我国面临的农业再保险体制不完善、立法不完善、财政支持力度不强、农业再保险监管薄弱等问题提出完善农业再保险立法、选择适合我国农业再保险发展的模式,增加农业再保险监管力度等措施。(本文来源于《农村经济与科技》期刊2019年02期)

王野田,李琼,单言,王铭[7](2019)在《印度农业再保险体系运行模式及其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新兴市场典型的市场化国家,印度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发展,而农业再保险在印度农业保险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印度农业再保险是典型的政府支持型模式,通过法律法规、政策手段以及市场机制建立了以国家再保险公司为基础的再保险体系,实现农业保险大灾风险的逐级分层分散。借鉴印度经验对完善我国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保险研究》期刊2019年01期)

张宝玲[8](2019)在《基于再保险基础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管理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农业保险快速发展背景下,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越来越大,如果发生农业巨灾风险,将对保险公司造成财务灾难甚至破产,保险公司必须采取措施应对农业保险巨灾风险。首先介绍了国际上常用的农业保险巨灾管理方式,进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分析了我国保险公司面对农业巨灾风险的最优选择,得出对于农业保险巨灾风险的管理需要建设以再保险为基础、政府参与的风险管理体系的结论,最后对建立以再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管理体系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建议。(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9年01期)

李琼,单言,王铭,王硕[9](2018)在《美国农业再保险体系运行模式及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农业保险是美国农业安全网的叁大支柱之一,而农业再保险是美国农业保险体系的核心内容。美国农业再保险是典型的政府主导型模式,通过法律法规、政策手段以及市场机制建立了直接保险和再保险之间风险共担和利润共享机制的再保险模式,有效实现了农业大灾风险的逐级分层分散,对完善我国农业再保险体系、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保险理论与实践》期刊2018年09期)

许婉婉[10](2018)在《论农业再保险法律制度的不足与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农业再保险作为分散农业巨灾风险的一项措施,对于支持农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十分重要。目前,我国农业再保险仍处于初级阶段,法律制度方面仍有较大缺失,暂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因此,我们通过对我国众多学者和保险公司在农业再保险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研究,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农业再保险法律制度的先进理念,结合我国经济、农业社会的基本情况和立法状况,提出完善我国农业再保险法律制度的可行性措施。(本文来源于《农家参谋》期刊2018年18期)

农业再保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农业是中国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基础性产业,其发展的稳定性关乎国民经济的命脉。因此,保障农业健康稳定发展是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中国农业保险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农业的发展,但由于国内干旱、霜冻、雪灾等巨灾风险频发,仅仅依靠农业保险已不能实现农业风险的有效分散,农业再保险分散风险的作用愈发凸显。建立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已成为社会各界共同的热切期盼,连续多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建立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持续关切,并作出了明确的战略部署。鉴此,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定性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在分析中国现行的互助性农业再保险和美国、日本再保险经验基础上,尝试性的提出中国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创新选择,即中国政策性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并针对性地提出推行政策性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的四点政策选择。具体来讲,鉴于中国现行的互助性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存在诸多问题,通过分析美国的联邦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和日本的“两级制”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指出了其对中国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创新的四点启示,提炼出中国农业再保险制度创新的五种可行模式。并结合中国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创新的叁点原则,即民主管理与合作经营原则、政府责任原则、自愿与强制原则,尝试性提出中国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的创新选择:政策性农业再保险,并深刻分析了中国政策性农业再保险创新制度模式的内涵及其运行方式。据此,提出推行政策性农业再保险制度模式的四点政策选择: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农业再保险的财政补贴机制,建立完善相关机构;加强农业(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农业再保险论文参考文献

[1].刘珅,陈可欣.关于发展农业再保险的财政法律与实践探讨[J].法制博览.2019

[2].谷梦洁.中国农业再保险的制度模式创新与政策选择[D].山东师范大学.2019

[3].宗禾.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将组建“叁农”保障有望再创新[J].农村·农业·农民(A版).2019

[4].崔启斌,李皓洁.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将组建[N].北京商报.2019

[5].冯娜娜.组建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N].中国保险报.2019

[6].高岑.国外典型农业再保险发展模式分析及其启示[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

[7].王野田,李琼,单言,王铭.印度农业再保险体系运行模式及其启示[J].保险研究.2019

[8].张宝玲.基于再保险基础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管理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9

[9].李琼,单言,王铭,王硕.美国农业再保险体系运行模式及启示[J].保险理论与实践.2018

[10].许婉婉.论农业再保险法律制度的不足与完善[J].农家参谋.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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