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晶波王实梁佳敏
(武警后勤学院附属医院脑科028000)
【摘要】目的:分析医患暴力冲突的原因。方法:通过阅读分析177篇医患冲突的新闻报道,查找原因。
【关键词】医患暴力冲突原因分析
【中图分类号】R1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4)18-0361-02
统计显示,在2000年至2014年2月的177篇有关医患冲突的新闻报道中,98起是因为对治疗效果不满意,17起是由于不信任医生治疗方案,另有11起是认为医护人员态度不佳。真正存在医疗事故的,只有6起。截止目前,2014年相关报道已有5次。
本人检索了2000年至2014年2月的177篇相关新闻报道(同一事件的报道算一篇,下同),试图以此为样本,呈现15年来医患冲突的部分特点与问题。
为什么有患者对救治自己的医生进行人身伤害?是个人性格使然,还是背后存在某些制度性困局?冲突事件过后,这些问题仍需解答。
急诊科,外科是冲突多发科室。
梳理这177篇报道可以发现,被报道的医患冲突事件次数15年来呈上升态势。本人阅读中注意到,前述样本中,2000年的报道篇数为3篇,次年上升为10篇,随后的2002年,2003年则分别下降到8篇,7篇。报道中呈现的冲突事件,从2004年至2006年起又从16起上升到23起,2007年下降到6起。但报道次数在近三年明显增多,2012年,2013年的医患冲突事件报道次数分别为26次,28次,截至发稿前,2014年的相关报道已有5次。
上述报道尽是所有报道的一部分,事实上,未被公开报道的医患冲突显然更多。据统计,在177篇医患冲突事件的报道中,所涉及科室排名前3位的分别是急诊科(30篇),外科(29篇),内科(23篇)。
这种分布与一些专业人士的判断大致吻合。医患纠纷主要集中在外科,急诊科,产科,心内科等科室,因为其医疗难度较大,病情变化快,疾病本身和医疗过程所引起的不良后果概率较高。耳鼻喉科只是在近期事件中连续两次发生,但在医患纠纷的数量中的比例不高。
大部分伤医案中并没发生医疗事故。
2013年发布的《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在分析暴力伤医原因时也称,对治疗方案,治疗效果,检查结果等不满意迁怒医生的占8成以上,只有3起是和医院有医疗纠纷的。
从177篇报道来看,92起事件的冲突方式是患者直接拳打脚踢,62起事件使用刀具,另有4起选择了纵火,爆炸,2起选择了硫酸。
信息不对称加剧不满情绪。
本人通过阅读研究表明,医患冲突与医学行业的特点有一定关系。“医学最大的特点就是不对称,医生是主动的,消费者是被动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医生引导需求对方接受服务,而患者大多不能透彻了解自己的病情,不知道该如何治疗,一切指导权都在医生手里。患者就诊时身心较弱,希望医生能将病治好,但因为现实医疗技术所限,还有一些疑难杂症难以攻克,一些患者容易因不满治疗效果而迁怒医护人员,“医疗服务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是一个高风险行业。”
第三方调解机制应简化程序降低成本。
部分医院的领导为了避免冲突升级或影响扩大,在没有认定医疗责任的前提下,就对患者进行了物质赔偿。在医患冲突发生之后,由双方协商,没有行政部门调解,医疗事故鉴定,法院诉讼,人民调解包括第三方调解机制等方式进行调解。
一些患者可能并不清楚解决纠纷的程序,有的程序也的确设计得过于复杂。对于部分医疗纠纷调解机构,患者可能暂时对其公正性不太信任。“对患者而言,医闹的成本相对其他调解机制可能更低且更直接并能宣泄自己的不满情绪。”一些医院为了息事宁人,也会选择和患者进行私下协商。
医院内部有相关科室专门负责解决医患纠纷,但内部解决的作用毕竟很小,因为在医患冲突发生后,患者对医院自查的信任度较低。医院应该倡导患者通过第三方调解机制或法律维权机制解决纠纷,告诉其怎样运用医患纠纷调解机制,怎样走程序,并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证明,医学文件等证据。“这些程序应该更简化,成本应该更低,时间应该更短,让患者更愿意通过正常途径来解决医患纠纷。
本人阅读研究表明,发生医患冲突也与患者性格,个人心理因素有关,这包括疾病造成的病态心理影响,“必须说明的是,杀医事件毕竟是极少数事件。”可观而言,高校医学生人文精神培养有所欠缺,虽然许多学校在伦理课,人际沟通课上都会提到这些问题,但由于课时较少,训练存在不足。
医疗资源配置难题待解。
本人通过阅读研究中发现,发生医患冲突的大多并非小医院以2013年媒体报道为例,28起冲突事件中有22起发生在三级医院。上述28起冲突事件的医院,有22家在省会城市。
据研究表明,患者发生冲突集中在大型医院的原因在于,患有疑难杂症的病人大多前往三级医院,这种流向造成大型医院的医生负担相当重,往往上午要接待几十个病人,医生没有足够的时间讲解病情。
我国将医疗行业定位公益机构,在投入,收入,人员管理方面均予以管控。“医疗行业涉及人的生老病死,是极为重要的民生行业,国家目前对医疗行业严重投入不足,使得医疗机构在人员数量,技能培训,设施条件等方面与社会期望相去甚远。”若想更长效的解决医患纠纷,还得深化医改,尽快增加投入。
在目前形势下,近病房区实行安检可行,但不能长时间执行,只能在医患冲突较多的期间暂行。但是,门诊流量大,做安检并不可行,且社会影响也不好,“安保只是起防范作用,告诫有不满情绪的患者不要在医院闹事。”
希望此次研究,为广大医护人员的工作带来帮助,及工作保障。
参考文献
[1]医患纠纷成因分析-《商品与质量》2012年S7期
[2]医患纠纷数据库的研制-《护理研究》2012年23期
[3]关于医患纠纷问题的法律研究-《兰州大学》2010年硕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