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旅游房地产是房地产与旅游结合的产物,主要依赖旅游资源而延伸出来的以旅游度假为目的的房地产开发模式,以度假、休闲、养老为主要目的和功能的物业。旅游房地产最早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法国,在美国得到了迅速发展,我国在90年代引入的旅游房地产的概念,现在旅游业和房地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作为房地产业和旅游业交叉的一种行业,旅游房地产的发展对于促进两大产业的良性互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旅游房地产在发展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一些房地产的开发建设已经对旅游业和生态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对旅游房地产的发展进行研究,正确认识它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深入分析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而探讨科学的法律规制方法,对促进房地产和旅游业及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对我国旅游房地产发展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并致力于构建一部专门的旅游房地产开发条例来对其进行法律规制。本文第一部分为旅游房地产概述,介绍了和旅游房地产有关的理论知识,从本论文研究角度界定了旅游房地产的概念,接着分析旅游房地产的特点、旅游房地产的发展模式和发展现状,从对美国、欧洲和亚洲的发展模式的分析中得出我国旅游房地产发展中的不足之处和应该学习的经验和启示。最后引出武陵源旅游房地产的开发案例,为下文进行的法律问题分析做一个铺垫。第二部分针对上文武陵源的案例,对我国旅游房地产开发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旅游房地产进行规制,现行的一些法律效力低,法律法规之间相互矛盾;执法上也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执法人员、旅游房地产开发商法律意识薄弱。同时,景区内部产权不清晰、管理体制混乱,各部门交叉执法、权限不清晰。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本文最后一部分在于解决旅游房地产发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构建一部《关于规范旅游房地产相关问题的条例》来规范旅游房地产发展中的一系列行为,并从开发、管理和保护这三个方面探析解决方案。如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产权、建立环境影响评估、公众参与、生态补偿等机制。并借鉴国外的发展经验,在我国也建立分时度假这一发展模式,以促进我国旅游房地产快速、协调、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