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自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以来,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当下这个社会形态对财产的利益产生了高度的重视。与此同时,一些非法的侵犯财产的行为也越来越频繁,诈骗这一行为就是一种高智商且非暴力的典型侵财行为。不同于盗窃或者抢劫那么的明显,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也难以辨析其与一些民商事行为之间界限,或者一些行为带有诈骗的色彩,但同时具有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特点,致使在此罪与彼罪上难以准确的判断。本文旨在通过国内外的现有立法与学说,以及我国出现的一些典型的案例,进一步研究诈骗罪的概念、构成理论以及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解决。本文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构成:一、对诈骗罪的国内外立法现状进行简单的概括,通过对国外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区别于联系,对诈骗罪的基本问题进行简要的叙述;结合我国诈骗罪的立法现状,发现我国诈骗罪对国外的一些内容的吸收以及与外国诈骗罪内容方面的区别。二、从诈骗罪的基本特征以及构成要件问题进行详细的论述并对于相关理论概念在笔者的理解上进行认定。这一部分是本文理论层面上的重要论述部分,主要落脚点在诈骗罪构成要件的一些重点内容,例如:“财产性利益问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等。笔者通过对现有法条的解读以及当今法学界的理论学说的理解,提出自己对上述理论问题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并作出认定。三、也是本文的重点,本章主要针对现在社会上出现的一些比较特殊的具有诈骗特征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的问题进行论述。主要针对诈骗罪与侵犯财产罪这一章中其他犯罪的区别,通过社会上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提出自己对这类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如何判定,并阐述支持自己观点的理论依据。本文重点突出二、三两章,分别从理论和实务的角度对诈骗罪的各个问题进行详细论述,在现有的立法和学说的基础上展开自己的论述,提出笔者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