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虚拟财产已经不单单是一种“现象”,其自身具有真实的经济价值,能够对我们的现实生活产生相应的影响,完全可以成为一种财产权的客体。但是目前在我国由于缺少对其法律意义上的确认及相关的民法调整制度,这种财产在我国还得不到应有的法律认可和保护。法律直接保护的是权利,因而准确界定虚拟财产并明确由其产生的虚拟财产权具有非常重要的学理意义。本文结合财产法的开发体系和未来网络虚拟服务广阔的发展趋势,从对虚拟财产及虚拟财产权作广义的界定入手,逐渐引入用民法调整虚拟财产权益关系必要性及合理性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探讨侵害虚拟财产权的行为界定及其归责原则等用民法保护虚拟财产权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