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信息披露的资本市场动机理论认为,信息披露是减少公司内部和外部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有再融资需求、预期将要进入资本市场交易的公司管理层有动机去进行信息披露,以减少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通过降低信息风险来降低外部融资成本。本文基于信息披露的资本市场动机理论,从“绿色证券”制度出发,探讨再融资需求和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关系,以我国受到“绿色证券”制度影响的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对公司年报中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与再融资需求的关系进行研究,同时分析政府监管(中央核查和地方核查)对二者关系的影响。结果发现:(1)再融资需求与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显著相关,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具备资本市场动机,再融资公司有动力去积极披露环境信息;(2)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受到监管政策及其执行力度的影响,相对于地方核查公司,接受中央核查的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更高;(3)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具备一定的资本市场作用和效果,环境信息披露行为能帮助公司增强外部融资的可获得性,对公司成功获得再融资资格发挥了积极作用。最后,本文对如何改进和加快我国“绿色证券”和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进程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