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实在论(realism)是一种由来已久的哲学观念,是人类理解或看待世界的一种方式。实在观点从古希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始,实在与认识的关系问题始终是各派哲学家论战的重要内容,各种学派的论战也推动了实在论的发展,它在历史上有多种形式:从古希腊的实体论到中世纪经院哲学中的“唯名论”与“实在论”之争,继续发展为近代形而上学实在论,进而出现二十世纪早期的新实在论,最终演绎为当代的科学实在论。虽然各种不同形式的实在论内涵各不相同,甚至有时相互冲突,但在最基础、最根本的层面,都坚持外部世界或人的认识对象的客观实在性,相信它们是独立于人的表征之外的客观存在。当代西方社会科学哲学在最近的二十年间无论是在规律上还是在方法上都发生着变化:把实在论、解释学和批判主义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科学哲学。实在论的社会科学哲学在20世纪70年代处于新生状态,实在论的科学哲学最初由哲学家玛丽·赫西和罗姆·哈雷提出,之后实在论对于社会科学的意义马上变得明显起来,以至于一些实在论者如罗伊·巴卡斯几乎只探讨社会科学。本研究首先对实在论的社会科学思想的历史溯源进行了分析,分别探讨了古希腊时期实在论社会科学思想、中世纪时期实在论社会科学思想、新实在论社会科学思想以及科学实在论社会科学思想的有关内容。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等多个角度探讨了实在论的社会科学哲学的理论特征,尤其是从本体论、说明方法等角度阐明实在论的社会科学哲学。本研究认为,实在论和社会科学都是非常重要的,社会需要社会科学,而实在论对于社会科学的重要性更是毋庸置疑的。为此,本研究最后一部分重点探讨实在论的社会科学哲学的理论意义,即如何将自然科学研究的方法运用于社会科学研究,以及采用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社会科学研究将会呈现怎样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