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改制不能改掉农机站(论文文献综述)
赵婕[1](2020)在《组织社会学视角下基层公共服务组织的结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以钱养事”改革以后,基层的公共服务组织也就是“七站八所”都向市场转换机制,由事业单位转变为企业或中介服务机构,但是近几年,这些改制后的基层公共服务组织又变回了事业单位的属性。恢复了事业单位属性的基层公共服务组织并没有出现等级结构、派系结构等典型的单位组织结构特征,相反这些基层事业单位结构变得短小精悍,核心组织成员,即有编制的组织成员不超过5人,以文中的个案为例,这种组织结构即“1个有编制的主任+1个没有编制的会计+15个兼职的本土技术人才”。同时与传统单位组织封闭的组织结构不同,现在的基层事业单位组织结构变得开放起来,以文中的个案为例,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才都是以兼职的形式来参与组织活动。文章从组织社会学的视角来研究基层公共服务组织这种看似矛盾的组织属性和组织结构,以开放型的组织研究视角来解释这一问题,因为基层公共服务组织因为处于压力型科层体制和非程式化乡村社会的交界点,组织需要从压力型科层体制获取组织存在的合法性和财政资源,需要在非程式化的依旧以小农经营模式为主的乡村社会提供开展组织活动以实现组织目标,具体而言,基层公共服务组织的事业单位属性是为了上级行政单位获取维持组织生存和运转的财政资源,以及与平级的事业单位进行资源交换;基层公共服务组织的“小微型”特征是为了获取事业单位改革以后组织存在的合法性,以及使组织更具亲和力;基层公共服务组织的开放型特征是为了从乡土社会中获取既有熟人关系网络,又有专业技术的全能型乡土技术人才,并且这些本土人才是以兼职的形式参与到组织活动当中,工作形式也是弹性工作制。这些以兼职的形式参与到基层公共服务组织的本土技术人才是基层公共服务工作的一线主力军。由此可知,组织需要适应环境才能获取资源以实现目标,在这个过程中,组织结构或主动或被动地带上了周围环境的结构特征。
付孟泽[2](2019)在《人地关系视角下乡村聚落空间形态演变与发展研究 ——以浙北地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不仅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必然。人地关系是人类与自然环境一切互动关系的总和,乡村聚落空间的形态及其演变反映了农村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内容。本文基于人地关系发展,探究乡村聚落空间形态的演变动力和原因,梳理演变过程和特征,揭示演变规律和可持续发展路径,对指导乡村的规划实践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和理论意义。本文首先构建了人地关系驱动下乡村聚落空间形态演化的理论架构。定义了人地关系的基本概念、人地关系影响因素和乡村人地关系特征,以及乡村聚落空间形态的基本概念及其在宏、中、微观上的界定与特征,从人地关系对乡村聚落空间形态的诱发、推动和塑造这三个维度,构建了人地关系驱动下乡村聚落空间形态演变的分析方法,提出了从空间和时间这两个尺度研究分析人地关系下乡村聚落空间形态的演变过程的研究架构。基于土地的私有、公有属性,分两个阶段对浙北乡村聚落空间形态的演变开展研究。第一阶段,沿时间轴从原始、传统农业到近代化,研究了人地关系从初始到不断发展与变迁的过程,梳理了从聚点到乡村聚落的空间形态演化路径,对近代以来浙北地区的村镇发展提出了“指向性”城市-市镇-村空间体系的概念。第二阶段,新中国成立后,在公社化、改革开放及快速城镇化阶段,研究了土改、土地集体化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人地关系的变迁特征及其对浙北地区村镇空间形态演变的影响,重点考察了快速城镇化阶段的人地关系变化特征,总结了浙北地区初步形成的现代村镇空间形态的特点,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借鉴。对当前长兴县村镇空间形态特征进行了定量实证研究。基于GIS平台构建了县域中微观空间尺度的研究方法。提出斑块空间聚集度的概念,分村域对村庄建设斑块进行空间聚集度分析;提出基于生产作用特征、人地承载特征和空间利用特征的乡村人地关系识别指数,实现了县域乡村人地关系的定量化和可视化分析。定量分析了全县域村镇空间形态的发展特征,包括中心城区、县域村镇空间形态、8个典型村落空间形态的空间演变及特征分析,为村镇空间形态演变研究提供了定量化研究手段。最后对乡村振兴战略驱动下浙北地区村镇空间形态发展进行了展望。从人地关系的视角分析了乡村振兴战略的举措,梳理了浙江在现代化村镇建设中的经验,结合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按照“指向性”空间体系概念,对浙北村镇空间形态的发展进行了展望。本文的研究工作形成以下创新点:(1)构建了人地关系驱动下乡村聚落空间形态演化的理论架构,从人地关系的视角为村镇空间形态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2)在宏观空间尺度提出了“指向性”城市-市镇-村空间体系概念,并以此概念诠释了近代浙北地区人地关系的发展和村镇空间形态的演变,展望了乡村振兴战略和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下,浙北地区村镇空间形态的发展;(3)提出县域层面中微观空间尺度定量实证研究的方法,综合分析了长兴县村镇空间形态的发展特征,为村镇空间形态演变研究提供了定量化研究手段。
陈宜新[3](2016)在《我的堂兄刘家桥》文中研究指明一我堂兄刘家桥是我大爷和我大娘唯一的孩子,是我们老刘家第一个高中生,也是我们鲁西南金成县刘家集镇刘家村的第一个高中生。1964年7月从金成县第一中学甲班高中毕业。我堂兄刘家桥天资聪慧,长得又一表人才,深得老师的喜欢。学习委员、班长、学校团支部副书记,一路走来,步步都很优秀,毕业那年又入了党,按学习成绩,考一所名牌大学一
刘宁[4](2015)在《选择性治理:税费改革后的乡镇治理模式 ——以山东桥镇为例》文中提出在2014年7月1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目前部分政策落实环节多、进度慢,一些地方和部门重布置轻落实,存在推诿扯皮现象;部分干部缺乏责任意识,遇到困难“躲着走”、不作为、不担当,懒政松懈,有的搞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在这我们不仅要问,这些行为在基层治理实践中是一种普遍行为,还是一种个别现象?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选择性落实和象征性执行行为?是基层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还是基层政府财政能力不足;是国家政策和政府体制存在问题,还是在利益导向上出了问题;是民众参与能力不足、参与体制不顺畅,还是乡村关系发生了变异;抑或是这些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本文正是带着这些疑问,展开了对乡镇治理的研究,并得出了一系列结论。为此,笔者以所挂职调研的一个乡镇——山东桥镇作为研究对象。在学术态度上,作者遵循以乡镇干部为主体、以常态乡镇为对象、以中国乡村研究本土化为导向的原则来开展研究。在结构安排上,基于研究主题的需要,作者主要从五个层面展开论文的叙事:一是研究乡镇政府的制度职责和行政年历,以及乡镇政府对于这些任务的选择(第二章);二是研究乡镇治理财政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得出了乡镇政府赢利性、汲取性、选择性等特征(第三章);三是研究乡镇治理社会基础,重点探讨了乡镇与村庄和农户关系(第四章);四是研究乡镇治理人事基础,重点探讨了乡镇干部的行为动机和晋升博弈(第五章);五是研究乡镇治理运行机制,重点探讨了乡镇政府动员能力(第六章)。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笔者得出如下结论:(1)选择性治理已成为乡镇治理的一种普遍模式。(2)选择性治理是一种比较“中性”的治理模式。(3)选择性治理是乡镇政府追求效绩最大化的过程。(4)“选控型”政权是乡镇政府的基本特性。笔者认为,选择性治理是指在乡村治理实际运行中,乡镇政府和干部作为理性的行动者,既不完全遵循政策要求,也不完全按照民众需求,而是基于自身利益和诉求,在综合考虑制度空间、财政资源、乡村关系、人事晋升和动员能力的基础上,有选择性地展开乡镇治理。选择性治理表现出一种巨大的主体能动性,在一定的制度情境中,努力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选择性治理是乡镇政府对自身理性和利益的一种凸显,也是对国家政策统一性、整体性的一种应对,更是对政绩考评体制的一种契合。乡镇政府的诸多选择性治理行为,既造成制度空转、政策扭曲、矛盾激化和意愿无视等负面影响,给基层治理带来了诸多问题,但是也带来了制度创新、政策实施和决策修正等积极效果,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基层治理。
马俊军[5](2011)在《农村基层民主法律保障机制研究》文中提出中国是一个农民大国,13亿人口中70%以上的是农民;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生产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这决定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走向。免除农业税,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举措,农村经济社会正处在急剧变革之中。在这历史进程中,古老传统的农业文明正在迅速消逝和变异,新兴的文明正在迅速发育和生长。当今世界,可以说没有什么比中国农村的变迁还迅速和复杂。与此相伴生,农村的传统权威与传统秩序也正在发生变迁,农村管理的模式也在静悄悄的发生变革,以村民自治为基本制度支撑的农村依法治理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之中,在广袤的农村地区如何实现依法治理、如何为农村基层民主提供法律保障是本文要研究的主题。作为基层民主的农村村民自治制度从萌生、试验到相对成熟已有近30年的历史,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基层民主进一步拓展也受到诸多体制性的约束,如何巩固民主成果,提升其法律保障的水平,是当前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本文认为可以借用民主巩固理论来进行分析。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民主巩固理论逐步兴起,成为国际政治学界分析发展中国家政治民主化浪潮的一个重要理论模型。民主巩固理论体系庞杂、内容繁复,但我们可以从宪政的结构、精英的行为和民众的态度三个方面来界定民主巩固:在宪政结构上,传统的非民主力量和现代民主体制中的当权者都不能超越民主的宪政规则;行为上,能够动员起来反民主的资源和精英消失或不再具有这种能力;态度上,民主程序和制度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民主之外的其他替代方式不复存在。。对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及其法律保障的研究和评估,能否运用民主巩固的理论框架呢?我们认为,政治文明具有普适性,虽然政治民主化的发展路径和具体的制度规则等都会因时空背景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是民主巩固也有一些通用的评估标准。结合村民自治和农村依法治理的研究,我们认为,整合民主巩固理论中的精英行为者、制度建构、政治文化以及权利保障等要素,可以作为巩固基层民主的基本理论框架①:1、村民自治中的大部分精英行为者接受《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确认的制度规则,政治精英和普通村民都服从根据民主精神制定的游戏规则,在位者和下台者都认为只有通过民主的方式才能获得权力的合法性。这是本文第二章所论述的问题。2、村民自治的程序性制度落实和体制能力增长,关于农村依法治理的各项制度逐步完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升。这是本文第三章、第四章所论述的问题。3、以村民自治为基本制度载体的农村基层民主各项制度被大部分村民所认同,包括村民民主参与度、村民政治效能感逐步提升,利益诉求逐步用制度化的渠道表达等,也包括基层政府官员从公开反对到不得已接受村民自治的事实,然而,若以民主内化为村民和官员的思维习惯和固化为日常行为习惯作为民主巩固标准,还有相当大的差距。4、村民权利意识觉醒与国家保障权利的力度加大,包括近年来因村民自治的涉诉案件逐年攀升,学界和实务界开始就自治权的司法救济问题展开讨论,已有多起司法判例产生,最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权利救济问题有所规定。当然,距离“有权利必有救济”的民主巩固标准尚有很大差距。这是本文第五章所论述的问题。具体而言,本文主要研究了以下四个主要问题:1、有序与民主-----民主选举法律保障和规制机制研究。我国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是“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党对民主选举的基本要求是“民主”和“有序”。村民一人一票、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已经有30年的历史,本研究认为村民委员会选举可划分为萌芽、实验、正规三个历史阶段,村民委员会选举从无到有,从局部到全国,从间接选举到直接选举,从等额选举到差额选举,从不规范到比较规范,目前进入“稳定期”、呈现出“常态化”、“规范化”的显着特征,成绩是主要的。然而,选举面临的问题也呈现出“常态化”的特征,即问题比较普遍,存在时间较长,解决起来十分棘手,根源还在于制度供给不足。(1)选举组织方面原来最突出的问题即行政直接、间接干预选举的问题逐步在淡化,已不再是选举组织方面最普遍的问题,目前乡镇政府对选举工作重视不够导致组织领导不力、国家法律法规不健全、选务人员素质待提高则是当前最为普遍的问题;(2)选举程序方面的问题在2000年以前主要是搞间接选举、等额选举、不落实秘密划票、不公开计票并当场宣布当选结果等几个问题,2001年以后逐渐成为次要性问题,近年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候选人的产生、更换、竞选问题,特别是对风起云涌的竞选其价值与尺度把握不准;二是流动票箱使用失范,民意失真;三是委托投票过多、随意性强,同样导致民意失真;(3)干扰选举因素我们大致可以合并为四项:即各方势力对选举的影响以宗族、家族、派系的影响为盛;候选人不当或违法的竞争行为对选举的影响以日渐严重的贿选为盛,本研究提出了治理贿选的系统方案;政治冷漠与乡村精英流失现象比较严重对选举的影响以中西部省份为盛;选举外围深层次制度性因素对选举的影响等。本研究认为制定一部统一的、易操作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是规范选举的基本手段,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并提出了立法的总体思路。2、程序与实践----民主治理的规范和约束机制研究。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就必须坚持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出发点,推动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扩大村民自治的范围,保障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民主。上世纪九十年代村民自治制度输入农村以后的第一个十年,村民自治的实践主要围绕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和运作的民主程序、民主制度展开,村民委员会选举成为村民自治实践和研究的核心,普遍存在重选举而轻治理的现象,选举民主单方突进,后三个民主滞后,村民自治成为“跛脚鸭”。进入21世纪以来的第二个十年,中国的基层民主建设跨入了“后选举时代”,民主治理成为核心与关键。。为此,要积极推进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关键是做实村民代表会议;积极推进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宗旨的民主管理实践,既要发挥传统村规民约的作用,当前要适应农村社会分化的形势,大力规范、发展农村社会组织,为村务民主管理注入新的活力;积极推进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民主罢免为主要手段的监督实践,规范公权、保障私权。3、限权与服务-----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和法律规制机制研究。上世纪80年代,以“撤社建乡”和村民自治为标志,逐步形成了“乡政村治”的新的治理格局。乡村之间关系的变化使传统的“任务—动员—命令”的行政逻辑面临多重障碍。本研究分析认为,行政权的扩张导致乡村法律关系失序,近年来,在选举阶段表现为由以前的积极干预演变为消极干预,显性干预演变为隐形干预,在民主治理阶段表现为村财乡管和乡镇政府对村干部工资及奖励的掌控。资源汲取型体制、全能政府惯性、公民社会发育迟滞、权利观念淡薄是造成乡村法律关系失序的深层次原因。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维持运转主要依靠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使得乡镇政府的行为模式从过去的向下“催粮派款”转变为向上“要钱”、“跑钱”。乡镇政府正在和农民脱离旧有的联系,从过去典型的汲取型政府转变为与农民关系更为松散的“悬浮型”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并没能如愿大幅度提升,反而是尴尬地“悬浮”于农民社会之上。当前要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导向,以依法治理为准绳构建和谐乡村关系,着力提高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实现由“政治支配行政”向“法律支配行政”的转变,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实现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机衔接与良性互动。4、介入与保护------农村基层民主运行中的司法保护机制研究。村民自治在我国经历了长期实践,受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这一制度的运作并未充分达到预期的效果,其中一项重要的原因就是与村民自治相配套的执法监督和司法救济制度没有确立,造成村民无法对民主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村民自治权受到侵害时也难以获得合理有效的救济。本部分系统分析了村民自治权救济的含义、村民自治权救济的原则、非司法救济体系概况及其功能局限、司法救济体系的现状,然后初步探讨了村民自治权的法律属性,认为自治权具有权利(right)和权力(power)的双重属性,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权力。这一认识超越了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分散化视角,以分权而非主权的立场肯定了国家之外的社会自治的权力性质。只有确定了村民自治权的社会公权力性质,我们才能够理解为何“指导关系”的表述是科学合理并应该获得制度保障的。村民自治权作为社会公权力的法律意义在于:在外部权利保护问题上,法律需要调整的是国家公权力和社会公权力的关系问题,这在本质上不属于行政诉讼,在无法寻求宪法诉讼的条件下,可以建立一种中观层次的、具有包容性的“公法诉讼”制度来提供救济;在内部侵权规制问题上,国家司法权力的介入需要以尊重自治权为前提,满足一定的司法介入的法律标准,以纠正村民自治内部的“多数人暴政”问题,这类诉讼也不宜归入既有三大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任何一种,而应归入上述所谓的“公法诉讼”类型之中,唯有如此,才能超越传统“国家法”理论的局限,跳出宪法诉讼和行政诉讼的思维定势,为村民自治权提供完整、有力的司法救济。
何维建[6](2000)在《企业改制不能改掉农机站》文中指出
何维建[7](2000)在《企业改制不能改掉农机站》文中研究说明
二、企业改制不能改掉农机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企业改制不能改掉农机站(论文提纲范文)
(1)组织社会学视角下基层公共服务组织的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一) 传统单位组织结构研究 |
(二) 后单位时代下的单位组织结构研究 |
(三) 评述 |
三、研究方法 |
(一) 研究视角——组织研究的开放系统视角 |
(二) 研究对象 |
(三) 具体研究方法 |
四、基层公共服务组织的组织结构 |
(一) 组织目标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
(二) 社会结构的正式性与非正式性 |
(三) 社会技术和专业技术 |
(四) 组织成员——“新主任”、“会计”与“兽医” |
(五) 小结 |
五、组织的意义——适应环境 |
(一) 对压力型科层体制的适应 |
1. “小微型”组织特征对“单位制改革”制度环境的适应 |
2. 事业单位属性对生态环境的适应 |
(二) 对非程式化乡土社会的适应 |
1. “瑞士军刀”式组织成员与粮猪小农的农业模式 |
2. 专业技术人才与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 |
3. 熟练易上手的技术培训与乡土社会为组织提供人才支持 |
4. “小微型”组织特征与传统小农的行为模式 |
(三) 小结 |
六、基层单位组织与异质性环境 |
七、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人地关系视角下乡村聚落空间形态演变与发展研究 ——以浙北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乡村振兴战略下的时代背景 |
1.1.2 乡村空间形态是乡村转型与发展的重要关注点 |
1.1.3 人地关系构成了乡村聚落空间演化的核心推动力 |
1.1.4 研究乡村聚落空间形态演变与发展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状况 |
1.2.1 二战后欧、亚部分国家的乡村振兴计划与启示 |
1.2.2 国际上由聚落地理学缘起的乡村及空间演变研究 |
1.2.3 国内关于乡村空间形态演变及规划建设的研究 |
1.2.4 乡村空间演化推动力的研究——由环境决定论到人地协调论 |
1.3 本文的研究内容 |
1.3.1 研究区域选择 |
1.3.2 主要研究内容 |
第2章 人地关系及其推动下的乡村聚落空间形态的研究架构 |
2.1 人地关系的定义以及乡村人地关系的特征 |
2.1.1 人地关系的概念内涵 |
2.1.2 人地关系的决定因素 |
2.1.3 乡村人地关系的特征与考察视角 |
2.2 乡村聚落及空间形态的概念与定义 |
2.2.1 由乡村聚落到现代村镇的概念阐释 |
2.2.2 乡村空间及形态的物质性概念意义 |
2.2.3 乡村聚落空间形态的特征与考察视角 |
2.3 人地关系对乡村聚落空间形态演变的影响机理 |
2.3.1 人地关系诱发了乡村聚落的出现 |
2.3.2 人地关系推动了乡村聚落的演化 |
2.3.3 人地关系塑造了乡村聚落的多样 |
2.3.4 人地关系视角下乡村聚落空间形态演变机制 |
2.4 人地关系下乡村聚落考察的空间尺度 |
2.4.1 乡村聚落的宏观空间尺度 |
2.4.2 乡村聚落的中微观空间尺度 |
2.5 人地关系下乡村聚落考察的时间尺度 |
2.5.1 人地关系的阶段划分与时间尺度的关系 |
2.5.2 本研究所取的时间尺度及其考虑 |
2.6 人地关系下乡村聚落考察的技术框架 |
2.7 本章小节 |
第3章 人地关系视角下乡村聚落空间形态的历史演变 |
3.1 从“采集渔猎”到原始农业——临时聚点到聚落雏形 |
3.1.1 “采集渔猎”下的临时聚点 |
3.1.2 原始农业与聚落空间形态雏形 |
3.2 传统农业社会浙北地区乡村聚落空间的发育发展 |
3.2.1 传统农业社会人地关系演化的历史环境 |
3.2.2 传统农业社会浙北地区的乡村人地关系特征 |
3.2.3 传统农业人地关系推动下的浙北地区乡村聚落空间形态演变 |
3.3 近代浙北地区的人地关系及村镇空间的演变和发展 |
3.3.1 近代浙北地区人地关系演化的历史环境 |
3.3.2 近代浙北地区的乡村人地关系特征 |
3.3.3 近代浙北地区村镇空间形态演变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人地关系变迁与村镇空间多元发展 |
4.1 建设初期人地关系变迁及乡村空间形态 |
4.1.1 以土地改革为序幕的人地关系演化历史环境 |
4.1.2 建设初期的人地关系特征 |
4.1.3 建设初期浙北村镇空间形态的演变 |
4.2 改革开放后人地关系及村镇空间形态的变化 |
4.2.1 从家庭联产承包到乡镇工业的人地关系演化的历史环境 |
4.2.2 乡镇工业推动下的乡村人地关系特征 |
4.2.3 改革开放后浙北地区村镇空间形态的变化 |
4.3 快速城镇化时期人地关系及村镇空间形态的发展 |
4.3.1 快速城镇化时期人地关系演化的背景环境 |
4.3.2 快速城镇化推动下的人地关系特征 |
4.3.3 快速城镇化推动下浙北村镇空间形态的发展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当前人地关系特征下浙北县域村镇空间中微观形态研究 |
5.1 长兴县的典型性、概况及定量实证研究方法 |
5.1.1 长兴县的典型性及概况 |
5.1.2 县域层面中微观尺度定量实证研究的理论和方法 |
5.2 长兴县当前乡村人地关系特征的分析及发展驱动力评估 |
5.2.1 长兴县乡村生产作用特征 |
5.2.2 长兴县乡村人地承载特征 |
5.2.3 长兴县乡村生产生活组织特征 |
5.2.4 长兴县当前村镇空间发展驱动力类型及评估 |
5.3 长兴县村镇空间中微观形态的发展研究 |
5.3.1 中心城区(县城)的空间演变特征 |
5.3.2 县域村镇空间形态演变特征 |
5.3.3 典型乡村空间形态的构成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乡村振兴下浙北人地关系与村镇空间形态发展展望 |
6.1 浙江省在村镇现代化建设中的探索和启示 |
6.1.1 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及启示 |
6.1.2 浙江省特色小镇建设的经验及启示 |
6.2 浙北地区村镇空间形态的发展展望 |
6.2.1 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内涵 |
6.2.2 乡村振兴战略“三步走”的人地关系特点分析 |
6.2.3 浙北乡村地区村镇空间形态的发展展望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总结、创新点与展望 |
7.1 研究总结与创新点 |
7.1.1 研究主要工作、相关结论 |
7.1.2 研究创新点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相关论文发表 |
致谢 |
(4)选择性治理:税费改革后的乡镇治理模式 ——以山东桥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研究起源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三、研究方法和视角 |
四、个案情况 |
五、概念界定 |
第二章 加减乘除:乡镇治理的任务选项 |
一、体制职责:乡镇职责的泛化与扩展 |
二、行政年历:乡镇政府的治理选项 |
三、加减乘除:乡镇治理的任务选择 |
四、小结 |
第三章 财政困局:乡镇治理的经济基础 |
一、财税泥潭:乡镇的财政现状 |
二、招商引资:乡镇的财源培植 |
三、项目建设:乡镇的财政配套 |
四、小结 |
第四章 利益分化:乡镇治理的社会基础 |
一、土地调整:乡镇的消极对待与策略维稳 |
二、土地流转:乡镇的积极推动与利益勾连 |
三、小结 |
第五章 晋升博弈:乡镇治理的人事基础 |
一、年龄、学历与性别:干部晋升的个体要素 |
二、编制、岗位与身份:干部晋升的体制约束 |
三、职务、政绩与关系:干部晋升的政治资本 |
四、小结 |
第六章 动员行政:乡镇治理的运作机制 |
一、文件政治:行政依据与目标转化 |
二、会议政治:氛围渲染与权威塑造 |
三、小组政治:组织再造与体系重构 |
四、小结 |
第七章 结论 |
一、选择性治理已成为乡镇治理的一种普遍模式 |
二、选择性治理是一种比较“中性”的治理模式 |
三、选择性治理是乡镇政府追求效绩最大化的过程 |
四、“选控型”政权是乡镇政府的基本特性 |
参考文献 |
1. 着作类 |
2. 论文类 |
3. 外文类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 |
致谢 |
(5)农村基层民主法律保障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理论框架 |
四、研究思路、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及研究内容 |
第二章 有序与民主:民主选举法律保障和规制机制 |
一、如何从整体上评价三十年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的实践 |
二、村委员会选举的历史进程及阶段性民主成果 |
(一) 萌芽阶段:1978到1987年 |
(二) 实验阶段:1988年到1998年 |
(三) 正规阶段:1998年至今 |
三、村民委员会选举面临的主要问题 |
(一) 选举组织方面 |
(二) 选举程序方面 |
(三) 干扰选举的主要因素 |
小结 |
四、巩固民主成果,提升选举质量 |
(一) 制定全国统一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可行性之简要论证 |
(二) 制定全国统一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必要性之简要分析 |
(三) 制定全国统一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法》之总体思路 |
第三章 程序与规范:民主治理的规范和约束机制 |
一、后选举时代迫切需要实现对乡村的民主治理 |
二、民主决策:村民会议与村民代表会议的职权与议事规则 |
(一) 村民自治中民主决策的类型 |
(二) 以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为核心,落实村民的民主决策权 |
三、民主管理:村规民约与农村社会组织对参与权的保障 |
(一) 传统村规民约在村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与局限 |
(二) 规范、发展农村社会组织,为村务民主管理注入新的活力 |
四、民主监督:公权的制约与私权的保护 |
(一) 村务公开 |
(二) 财务监督 |
(三) 群众评议 |
(四) 民主罢免 |
第四章 限权与服务: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和法律规制机制 |
一、权力扩张下的法律失序:管治背景下乡村矛盾与冲突 |
(一) 管治背景下乡村矛盾与冲突产生 |
(二) 乡村关系矛盾与冲突产生逻辑 |
二、服务型政府理念下的乡村依法治理:乡村和谐秩序重建 |
(一) 乡村治理为何依法 |
(二) 乡村治理何以依法 |
(三) 乡村治理如何依法 |
三、建立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机衔接与良性互动机制 |
(一) 有机衔接的前提是合理划分权限 |
(二) 良性互动机制的关键是协商民主 |
第五章 介入与保护:农村基层民主运行中的权利救济机制 |
一、村民自治权利救济概述 |
(一) 村民自治权救济的含义 |
(二) 村民自治权的救济原则 |
二、非司法救济体系的构建 |
(一) 内部救济 |
(二) 行政救济 |
(三) 权力机关救济 |
(四) 社会救济 |
三、司法救济体系的构建 |
(一) 非司法救济之缺陷 |
(二) 建立司法救济体系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
四、村民自治司法救济体系的建立 |
(一) 村民自治权司法救济之种类分析 |
(二) 创立统一公法诉讼,为村民自治权提供有力司法救济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部分 |
二、论文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四、企业改制不能改掉农机站(论文参考文献)
- [1]组织社会学视角下基层公共服务组织的结构研究[D]. 赵婕.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2]人地关系视角下乡村聚落空间形态演变与发展研究 ——以浙北地区为例[D]. 付孟泽. 天津大学, 2019
- [3]我的堂兄刘家桥[J]. 陈宜新. 时代文学, 2016(08)
- [4]选择性治理:税费改革后的乡镇治理模式 ——以山东桥镇为例[D]. 刘宁. 华中师范大学, 2015(05)
- [5]农村基层民主法律保障机制研究[D]. 马俊军. 华中师范大学, 2011(05)
- [6]企业改制不能改掉农机站[J]. 何维建. 四川农机, 2000(02)
- [7]企业改制不能改掉农机站[J]. 何维建. 农村机械化, 2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