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体系研究 ——以海淀、平谷、延庆三区县为例

北京市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体系研究 ——以海淀、平谷、延庆三区县为例

论文摘要

北京市林业建设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科学地经营管理生态公益林,提高生态公益林的林分质量和综合效益。而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是生态公益林经营方案编制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到经营措施的设计与执行。但长期以来,北京市无具体的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体系,主要依据林种相同、经营目的和方针相同来划分经营类型,并把经营类型与经营措施类型混淆。此种状态下,必须正确地划分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科学地制定配套的经营措施。本文以北京市森林资源“十五”二类调查资料为基础,在分析海淀、平谷、延庆三区县生态公益林资源概况的情况下,通过外业踏查及内业统计和专家讨论,首次提出林种等级概念,确定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依据以及经营类型命名方法,形成了五级分类的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体系,并初步研究了生态公益林林种结构调整和经营目标、经营措施等问题。(1)海淀、平谷、延庆三区县生态公益林资源的特点是:林种单一,林分结构单调。单位面积生物量低,生态功能不强。生态公益林建设任务还十分繁重。生态公益林主要分布在山区。龄级结构不合理,中幼林的比例过大。(2)在森林分类经营中,根据森林主导功能和经营方向、经营目的不同,将森林划分为一级林种、二级林种和三级林种3种类型,称为林种等级。(3)树立“坚持以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为指导,科学合理地划分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因地制宜地落实经营措施,提高生态公益林经营水平,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建设结构合理、功能优化、稳定高效的生态公益林系统,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指导思想,遵守“科学性、规范性、目的性和可操作性”的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原则,按照综合性、系统性、差异显著性、适用性原则,提出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依据是:树种(组)、立地类型、森林起源和经营目的4个因子。(4)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是针对有林地而言,其它林地不进行经营类型划分。海淀、平谷、延庆三区县生态公益林共8804个小班,其内容包括9种树种(组)、28种立地类型、3种森林起源、14个三级林种。按五个层次进行了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形成了五级分类的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体系,并编制了五个层次的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表,分别是591、513、213、194、76种经营类型。(5)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根据森林起源、树种(组)、立地类型和经营目的进行命名,具体命名方法为:森林起源+树种(组)+立地类型+经营目的。若2个以上树种(组)的蓄积量比重相同时,根据主要树种(组)或珍贵树种(组)优先命名。若生态公益林不划分经营类型,其经营类型直接以经营目的命名。(6)划分的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不随时间改变,并在林木不同的生长阶段,根据经营目标,配套相应的经营措施;只有划分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的4个依据之一改变时,经营类型才有可能改变。(7)生态公益林优先发展的林种依次是水土保持林、风景林、水源涵养林、环境保护林、防风固沙林、农田防护林;以此作为层次分析构造判断矩阵的依据,进一步用数学方法优化了各林种的比例。(8)提出各林种的经营目标和合理的林分结构,以获取最佳的生态效益、最大的经济效益和最好的社会效益。(9)将生态公益林的经营措施类型划分为低产低效林改造型、幼林抚育型、抚育间伐型、补植型、封山育林(灌)型、经济利用型、特种经营型、采伐利用型、管护型9种类型。并针对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之第五个层次配套了科学、合理的经营措施类型,便于以后再根据不同经营类型,采取具体的经营措施。研究结果符合海淀、平谷、延庆三区县的实际情况,不仅对生态公益林经营方案编制、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实验示范林建立、生态公益林检查验收和效益评价提供理论与技术上的支持,又能促进生态公益林的科学经营管理,提高生态公益林的林分质量和综合效益。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北京市林业建设成就
  • 1.1.2 北京市林业建设地位
  • 1.1.3 北京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
  • 1.1.4 国家林业局强调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
  • 1.1.5 生态公益林经营方案编制
  • 1.1.6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各主要国家的森林分类
  • 1.3.2 国外森林分类经营实践
  • 1.3.3 国内森林分类经营现状
  • 1.3.4 生态公益林类型研究
  • 1.3.5 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研究
  • 1.3.6 生态公益林经营目标研究
  • 1.3.7 生态公益林经营措施研究
  • 1.3.8 林种结构优化决策研究
  • 1.3.9 生态公益林经营对策研究
  • 1.3.10 生态公益林相关的法律、法规
  • 1.4 研究内容
  • 1.4.1 分析生态公益林资源概况
  • 1.4.2 提出林种等级概念
  • 1.4.3 划分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
  • 1.4.4 生态公益林林种结构调整
  • 1.4.5 明确生态公益林林种经营目标
  • 1.4.6 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配套经营措施类型
  • 1.5 新颖之处
  • 1.6 技术路线
  • 2 研究区概况
  • 2.1 海淀区概况
  • 2.1.1 自然地理概况
  • 2.1.2 社会经济状况
  • 2.2 平谷区概况
  • 2.2.1 自然地理概况
  • 2.2.2 社会经济状况
  • 2.3 延庆县概况
  • 2.3.1 自然地理概况
  • 2.3.2 社会经济状况
  • 3 海淀、平谷、延庆三区县生态公益林资源概况分析
  • 3.1 生态公益林资源的林种结构
  • 3.2 生态公益林资源的树种(组)结构
  • 3.3 生态公益林资源的森林起源结构
  • 3.4 生态公益林资源的立地类型结构
  • 3.5 生态公益林资源的龄组结构
  • 3.6 生态公益林资源的特点
  • 4 北京市林种等级划分研究
  •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对森林的分类
  • 4.2 提出林种等级概念
  • 4.3 北京市林种等级划分
  • 4.3.1 一级林种
  • 4.3.2 二级林种
  • 4.3.3 三级林种
  • 4.4 北京市不同林种结构林分面积
  • 5 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理论、方法
  • 5.1 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指导思想
  • 5.2 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原则
  • 5.2.1 科学性
  • 5.2.2 规范性
  • 5.2.3 目的性
  • 5.2.4 可操作性
  • 5.3 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依据
  • 5.3.1 选择经营类型划分依据的原则
  • 5.3.2 选择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依据
  • 5.4 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方法
  • 5.4.1 生态公益林地类
  • 5.4.2 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方法
  • 5.5 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命名方法
  • 5.6 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时效性
  • 6 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结果
  • 6.1 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之第一个层次
  • 6.2 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之第二个层次
  • 6.3 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之第三个层次
  • 6.3.1 立地类型合并
  • 6.3.2 基于数量化方法Ⅱ的立地类型合并
  • 6.3.3 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
  • 6.4 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之第四个层次
  • 6.4.1 森林起源合并
  • 6.4.2 基于数量化方法Ⅱ的森林起源合并
  • 6.4.3 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
  • 6.5 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划分之第五个层次
  • 7 生态公益林林种结构调整研究
  • 7.1 构造AHP 模型
  • 7.2 构造判断矩阵
  • 7.3 层次单排序
  • 7.4 层次总排序
  • 7.5 林种理想结构的决策
  • 8 生态公益林林种经营目标研究
  • 8.1 森林经营目标的确定原则
  • 8.1.1 生态效益最佳的原则
  • 8.1.2 经济效益最大的原则
  • 8.1.3 社会效益最好的原则
  • 8.2 林种经营目标及合理的林分结构
  • 8.2.1 防护林
  • 8.2.2 特种用途林
  • 8.3 生态公益林林种经营对策
  • 9 生态公益林经营措施体系研究
  • 9.1 生态公益林经营措施类型划分
  • 9.2 生态公益林经营类型配套经营措施类型
  • 9.3 生态公益林经营措施设计原则
  • 9.3.1 生态可持续性
  • 9.3.2 系统整体性
  • 9.3.3 师法自然
  • 9.3.4 经济性
  • 9.4 生态公益林经营措施汇总
  • 10 结论与展望
  • 10.1 结论
  • 10.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在读期间已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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