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研究

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研究

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发展,国有企业产权关系的转换、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大量生长、外来劳动力交叉流转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由此而产生的社会劳动关系亦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特点由行政性特点转变为利益化、市场化的特点。正是在这种转变条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利益冲突不断升级,矛盾愈加激烈,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呈持续上升趋势,而从当前劳动争议的情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不合法、不合理所引起的。近几年来,用人单位被诉和败诉的大量事实证明: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中存在着许多与职工合法权利保护相违背的条款。因此,合法又合理的内部规章制度,其意义不仅在于可以提高用人单位的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可以推动用人单位的良性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本人一直在企业从事管理工作,根据现实中用人单位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时普遍存在的问题,运用自己所学,拟从当前对于规范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上立法的不完善和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试就用人单位应当如何依法制定内部劳动规则加以探讨:首先,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分析。其一,对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界定。明确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是企业进行内部经营管理的依据和准则,其作用就在于建立和维持企业内部秩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其行使经营自主权的一个方面,从保护劳动者利益角度,法律也规定企业负有制定合法规章制度的义务;对于劳动者来说,既是约束他们在企业内部劳动行为的纪律,也是他们享有某些法定以上劳动条件和劳动待遇的依据。其二,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既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其义务。规章制度是对劳动合同的补充和具体化,其内容的确定可以使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明确具体;另外,规章制度可以协调各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相互之间的权利冲突,有利于保障全体劳动者实现各自的权利和履行义务,同时也能够促进单位进行科学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其三,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企业自主权实现的必要条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依法享有独立的人事管理自主权。企业有权根据其内部管理的需要,依法制定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其四,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以及劳动法的关系。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和劳动法都是关于劳动条件内容的规定,也都是调整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和确定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都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但是三者之间在制定的主体、制定的目的、内容、生效的要件以及效力范围等方面,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基于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和劳动法制定主体各有不同,不同主体所代表的利益不同,其内容也时常发生矛盾和冲突。对此,笔者认为应按以下规则确定其效力:当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者利益低于劳动合同和劳动法的约定时,以劳动合同和劳动法的约定为准。当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者利益高于劳动合同和劳动法约定时,劳动者享有的劳动利益以劳动规章为准。其次,对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性质及效力进行分析。其一,通过对国内外学者对规章制度的性质学说的收集和分析,目前,理论上对于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性质主要有契约说、法律规范说、根据二分说和集体合意说等,而其中契约说和集体合意说主张者较多。就规章制度性质而言,笔者认为,内部规章制度其实就是用人单位为统一劳动条件而制定。如进一步对照劳动关系的事实状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条件依劳动规章的规定而定,已成为劳资间均有共识、合意的一种事实上的习惯,内部规章制度之所以能拘束劳资双方,其根据就在于此。可见,劳动规章制度形式完全符合格式条款的特点,由用人单位事先拟定,将个别劳动合同的共同内容,加以体系化、定型化而成。其二,关于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效力,有两种主要的看法。一种认为,内部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劳动合同既已成立,内部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合契约只要合法,同样具有效力。另一种观点认为,内部规章制度具有法规性质。企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从其依法成立之日起就被国家授予制定本组织内部规则之权,这也是法律所赋予的经营权的内容。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观点。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第三,对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在制定和推行中的现实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目前,从我国立法状况看,我国尚无规范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专门法律法规,未对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内容、程序作出明确规定,致使部分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冲突。从现有规范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法律法规来年,对用人单位如何“依法”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和监督检查规定得较为简略,对于内部规章制度的调整和监控缺乏一整套有效的法律规范。关于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应遵循哪些原则、应包括哪些内容、如何保证法定程序得到遵守、以及违法责任及其落实,存在一定的问题。第四,就如何建立和谐、合法的内部规章制度提出自己的建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管理劳动者的最直接依据,也是直接牵涉到职工的切身利益的规定。目前,在我国企业内部劳动管理方式比较混乱,一些企业钻法律不完善的空子,制定的规章制度严重地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当前劳动关系矛盾和纠纷相当大部分是由于用人单位执行违法的规章制度或者不执行自己规定的福利待遇所引起的。为了使用人单位合法制定规章制度,如何正确制定和执行劳动规章制度是现代企业科学化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政府管理劳动的一个新课题。笔者认为,1、明确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要件。把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内容以及执行程序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管理中,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管理,达到减少劳动纠纷稳定劳动关系的目的。2、明确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依法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并且依据这样的规章制度解雇劳动者的解雇行为无效,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应支付赔偿金。笔者认为,经济补偿金和损害赔偿金二者是可以并存的。3、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的有效监管。要建立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要求制定规章制度,同时要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于不愿制定或制定不合法劳动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依法严处,避免出现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 (一) 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界定
  • (二) 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 (三) 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是企业自主权实现的必要条件
  • (四) 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和劳动法的关系
  • 二、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性质与效力
  • (一) 内部规章制度的性质之学说
  • (二)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
  • 三、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在制定和推行中的法律问题
  • (一) 制定规章制度的主体
  • (二) 内部规章制度的内容
  • (三) 制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
  • (四)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中的罚款权问题
  • (五) 劳动者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严重程度”的认定问题
  • (六) 用人单位违法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
  • 四、建立和谐、合法的内部规章制度
  • (一) 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要件
  • (二) 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 (三) 对内部规章制度的监督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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