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信息网络传播技术促进了作品的广泛传播,实现了信息最大程度共享,是人类传播史上的伟大变革。如同以往的传播技术一样,信息网络传播技术对版权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提出了新的问题与挑战,致使既有的用于版权法律关系调整的利益平衡机制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特别是网络环境下未经许可的私人复制忽略了版权人的存在,弱化了版权的专有权属性,使版权作品流为事实上的公共产品,严重损害了版权人的合法权益。然而不断发展的网络传播技术并没有仅仅只偏袒于广大网络用户,它还逐渐迎合了版权人对版权保护的诉求,使得后者得以通过技术保护措施控制作品的网络发行,从而享有作品的发行利益。网络环境下如果说社会公众自由无偿的私人复制是权利行使的一个极端的话,那么版权人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致使社会公众的“合理使用”面临无法适用的境地。本文以网络环境下的私人复制为视角,结合现行各国的版权法律制度和理论研究成果全面分析私人复制与版权的冲突与协调,提出在网络环境下技术措施将是数字化作品版权保护的趋势和方向,同时社会公众的私人复制权将受到严格限制。本文共分六部分。引言部分,提出网络环境下版权法面临的新问题,引伸出本文写作目的和写作缘由;分析私人复制与复制权的关系,全面阐释网络环境下的私人复制,包括永久复制和临时复制涵义,为行下文做好基础;第二部分,通过对网络环境下版权法律关系主体间的利益分析,证实网络私人复制已经不合理地损害了版权人的版权利益,特别是物质利益,突出了对网络版权法律关系主体间利益格局进行重新协调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第三部分,以技术的发展对版权法影响为序先后介绍、分析印刷版权与模拟版权时期私人复制对版权产生的影响和上述两个传播技术发展阶段,版权法对私人复制所持有的态度和所采取的版权救济措施;第四部分,介绍为应对网络传播技术对版权法造成的挑战,各国法律所采取的和理论界所提出的应对措施,详尽分析这些新型的、变通的、扩张性应用的利益平衡方式的优点和不足之处;第五部分,通过全面分析提出自己的以技术保护措施为主的版权保护和新型合理使用的版权限制相结合的系统观点。试图在保护版权的同时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版权法的二元价值。第六部分,简明阐述本文的结论和网络版权保护的发展趋势。